我穿得命苦。
别人穿越风光满面,我却穿成了死牢里一个面黄肌瘦的罪奴,只等着秋后问斩。
这身体的原主叫阿月,一个倒霉催的宫女,被诬陷偷了贵妃的镯子,屈打成招,直接下了死牢。
我,柳七七,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优秀社畜,就这么接了盘。
吃馊饭,睡稻草。
整整四十九天,我忍着黑暗、忍着孤独,耗子蟑螂的窸窣声快要将我折磨疯了。
我已经开始跟墙角的蜘蛛聊天了。
「蛛兄,今天KPI完成了吗?逮着几只蚊子?」
「哦?一只?不行啊,这业绩得扣钱。」
第五十天,牢门「哐当」一声开了。
几个狱卒拖进来一个血里糊擦的男人。
像拖一条死狗。
人往地上一扔,他们拍拍手走了。
我愣了三秒。
然后激动得宛如一只找着伙伴的猴儿,围着他上蹿下跳。
活的!
是活人!
终于不用跟蜘蛛唠嗑了!
「大哥哪儿人?唠会嗑不?」
男人没反应,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身下的稻草迅速被血染红。
我蹲下身,戳了戳他的胳膊。
「喂?喘气儿不?」
他终于动了一下,艰难地抬起头,露出一张被血污和乱发遮住的脸。
只能看见一双眼睛。
黑得吓人,像淬了冰的深渊,带着一股子要杀人的狠劲。
我心里咯噔一下。
这哥们儿,看起来不像个善茬。
但,死牢里哪有善茬?
我自己还是个「盗窃犯」呢。
「大哥你别这么看我,我就是个小贼,还有俩月就砍头了,对你没威胁。」
我举起双手,以示清白。
他似乎是牵动了伤口,闷哼一声,又昏了过去。
我松了口气。
还是昏过去比较有亲和力。
我打量着他的伤势,啧啧称奇。
背上几道深可见骨的鞭伤,腿上还有个血窟窿,像是被什么利器捅的。
这得多大仇啊。
我叹了口气,认命地撕下自己囚服上还算干净的一角。
在水碗里涮了涮。
黑乎乎的水,聊胜于无吧。
我凑过去,想给他擦擦脸上的血。
手刚碰到他,那人猛地睁开眼,一把扼住了我的手腕。
力气大得惊人,我的骨头都在咯咯作响。
「嘶——」我疼得倒吸一口凉气,「大哥!自己人!我是雷锋!」
他眼神里的杀气更重了。
估计没听懂。
「我……我想帮你擦擦伤口。」我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你看你,流了这么多血,怪浪费的。」
他盯着我看了半晌,手上的力道才缓缓松开。
但那眼神,依旧跟防贼似的。
我撇撇嘴,也不敢再碰他,只把湿布放他手边。
「爱用不用,我可是一片好心。」
说完,我缩回自己的稻草堆,继续啃我的窝头。
牢里又恢复了死寂。
只有他粗重又压抑的呼吸声。
我竖着耳朵听,心里默数。
一、二、三……
数到三百六十的时候,我听见布料摩擦的声音。
我偷偷掀起眼皮。
他正用那块破布,一点点擦拭脸上的血迹。
动作很慢,很吃力。
我心里有点小得意。
看吧,嘴上说不要,身体还是很诚实的嘛。
血污擦去,那张脸终于露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