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懂啊,参加闺蜜和她男友的一周年纪念日,我分到了一块最丑的蛋糕。
就是那种,专门用来凑数,画着滑稽小丑的边角料。
闺蜜林可举着最好看的那块,和男友甜蜜自拍,然后把小丑塞到了我手里。
她说:“别委屈,你可不是电灯泡,你是我幸福的专属见证官。”
周围人看我的眼神都带着点同情,仿佛我是那个没人要的孤单鬼。
可他们不知道,这块带着“委屈”的小丑蛋糕,比任何甜言蜜语都更让我心安。
因为只有我知道,这份看似不公的甜蜜,才是我和林可之间最坚固的默契。
1
“来,我们幸福的见证官,沈悦女士,这是你的专属蛋糕!”
林可的声音清脆又响亮,带着一丝狡黠的笑意。
她将那一块画着小丑笑脸的蛋糕边角料,像颁奖一样递到我面前。
周围的朋友发出一阵哄笑。
闪光灯下,林可的男友江辰正搂着她的腰,两人面前摆着一块精致的草莓慕斯,那是蛋糕最中心、最好看的部分。
我接过那块小丑蛋糕,叉子还没碰到奶油,就被林可拉了过去。
“快来快来,见证官要和幸福的新人合影!”
我被挤在两人中间,左边是林可甜蜜的笑脸,右边是江辰礼貌的微笑。
而我手里,那块小丑蛋糕显得格格不入。
“咔嚓”一声,画面定格。
朋友们都在起哄,说我是史上最称职的电灯泡。
林可却一本正经地反驳:“胡说,我们悦悦才不是电灯泡。”
她顿了顿,扬起下巴,无比骄傲地宣布。
“她是我幸福路上,唯一的、官方认证的、盖了章的见证者。”
我笑了笑,挖了一大口奶油塞进嘴里。
甜得有点腻,但心里却是满的。
我和林可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了。
她是我生命里,比家人还要亲密的存在。
她恋爱了,我比谁都高兴。
江辰是个很好的男人,温柔、体贴、有担当。
他会记得林可所有的小怪癖,会包容她的所有小任性。
最重要的是,他从不把我当外人。
聚会结束,江辰开车送我们回家。
林可枕着我的肩膀,叽叽喳喳地说着今天的趣事。
我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街景,手机震动了一下。
我点开朋友圈,那张合照下面已经有了几十个赞。
林可的配文是:“一周年快乐!以及我最爱的见证官!”
我习惯性地快速点了个赞,指尖往下滑,却顿住了。
一个叫孟薇的共同好友评论道:“真羡慕你们的友情,有些人天生就是做配角的命呀,哈哈。”
2
孟薇是我和林可的大学同学。
说不上多熟,但因为在一个社团,所以总能碰上。
她这个人,说话总是夹枪带棒,透着一股子酸味。
大学时,她就总在背后说林可的闲话。
无非是说林可家境好,长得漂亮,才能那么顺风顺水。
我怼过她几次,她便消停了。
没想到毕业这么久,她还是这副德行。
“天生就是做配角的命”,这句话像一根细小的刺,扎进了我的心里。
我有些烦躁地锁了屏。
车内,林可还在兴奋地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