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在亲戚面前,把我夸成了一朵花。
「哎呀,我们家安安就是懂事,知道心疼妹妹,主动把自己的陪嫁房拿出来给瑶瑶当婚房。」
「是啊,现在这么大方的嫂子可不多见了。」亲戚们纷纷附和。
陆瑶穿着新衣服,得意地穿梭在人群中,接受着所有人的恭维。
看着这幅合家欢的景象,我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
就在所有东西都搬上车,大家准备出发去「新房」的时候。
我拦住了他们。
「等一下。」
所有人都看向我。
「妈,瑶瑶,还有各位叔叔阿姨,」我清了清嗓子,声音不大,却足以让每个人都听清,「房子给瑶瑶住,我没意见。但有件事,我觉得还是要在今天这个好日子里,当着大家的面说清楚。」
我从包里,拿出另一份文件,递到婆婆面前。
「妈,这是我昨天去咨询过的,关于《民法典》里居住权的说明。」
婆婆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转向一脸错愕的陆瑶,「妹妹,你签的那份一块钱的租赁合同,法律上属于『不定期租赁』。也就是说,作为房主,我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让你搬走。」
「为了让你和阿峰能安心住下,也为了让阿峰家放心,我特地去给你们办了一个『居住权』。」
「只要登记了居住权,就算我以后把房子卖了,你们也可以一直住在里面,直到居住权期限届满。」
我这番话说得合情合理,处处为他们着想。
婆婆和陆瑶的疑虑被打消了。
尤其是在听到「可以一直住下去」时,两个人的眼睛都亮了。
「那敢情好啊!安安,还是你想得周到!」婆婆立刻抢过我手里的文件,像是生怕我反悔。
「只是……」我故作为难地开口,「设立居住权,需要房主和居住权人双方,都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当面签字确认。」
「而且,」我加重了语气,「这份文件,一旦签了,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