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父母送去东家苑的第三年,我就已明白,身为小倌的命运,要么苟延残喘的活着,要么死在自己风华绝代的那一年。
可惜,我惜命啊,怕死贪生可能就是我的本性,为了活着,我不惜背叛了那个男人,所谓人生知己。
自此我苟延残喘,像条狗一样接受他的施舍,而他节节高升,以践踏我的尊严为乐。
十年时间,耗尽了彼此的耐心,他娶了美娇娘,而我成了残花败柳。
堰哥儿的死亡,改变了命运的走向,突破了我心里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不甘心啊,苍天已死,我又何惧!
萧宸,我从未欠你!
一
“你真令我恶心!”
这句话,已经在我脑中盘旋十年之久,我始终记得,他手捧千金,为我赎身之际,而我却与朝中官人翻云覆雨。
“恶心?只要有银子,像我们这种小倌,随时都可以奉上自己,你也不例外。”
那一年,从那官人身旁起身,丝被滑落,我赤身裸体接过他手中那零零碎碎的银票,甩在了他的脸上,他的眼中痛不欲生。
“为什么?背叛我!”
他死死握住我的手腕,声音带着沙哑,不甘心问我,我只是带着玩味的冷笑,另一只手抬起,不经意间滑过他的脸颊。
“因为他比你有钱,他能为我豪掷千金!”
“沈清,你真让我恶心!”
呵呵呵,他疯了一般笑了,松了手,失魂落魄离开,自此他攀上了太子,迎娶了公主,最终节节高升,太子顺利继承皇位,而他成了这数十年,最年轻丞相,权势滔天,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这东家苑成了他月月必来消遣的地方,只为折磨我这个背叛了他的人,他厌我恨我,每次都是一顿鞭子伺候,单纯觉得我肮脏无比,甚至懒得碰我一根手指头,每次的折磨,都让我能卧床半月不起,身子终日处于疼痛之中,到最后我已麻木,也学会了用酒精麻痹疼痛,但身子却是坏了,我的容颜开始日渐衰退,甚至比同龄人比起来要老很多。
我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该受的,我甘愿,只因始终忘不了他是我这一生唯一存在的一丝温柔。
我记得,与他相遇,正值杏花时节,我与他的身份天差地别,他状元高中,太子宴请,而我作为乐倌因为高超的琴艺,也被邀请其中,我记得那一夜,我的一首锦瑟还乡,他注意到了我,此后,他经常寻我,不为姿色,只为琴艺,而我毕竟在东苑这种青楼楚馆的环境之下,自然耳濡目染,相识三月,他的温文尔雅,他的满腹经纶,他那如星眸的眼睛,我无法自控,我越界了,甚至幻想,若自己生来便是女子就好了,我谨慎克制,直到一次醉酒,趁他放下心防,我勾引了他,现在想来,也真是荒唐至极,可是,我后悔吗?
不,我不后悔。
甚至记得那夜的荒唐事之后,他对我避而不见,整整三月,再次相见,他满脸青色胡渣,找到了我,我知道他这个满腹圣贤书的正人君子,估计也是做了很久死死的挣扎。
“沈清,我到底怎么了?”
他死死抱住我,狠狠在我的脖颈间闻着我的气味,灼烧的呼吸,让我心痒难耐,我的身子骨在那夜初尝欲念,我无法忘怀,喜欢自然不会放过,命运让我身不由己,但爱恨由我自己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