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5

闺蜜律师效率极高,很快准备好了起诉材料。正如周浩所料,立案过程有点波折,但最终还是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和“盗窃罪”(虽然标的物奇葩,但确实属于我的私人财产)成功立案了。传票送到周家那天,婆婆直接晕了过去,家里又是一阵鸡飞狗跳。

周浩气得当晚没回家。 周婷则在朋友圈发了一张眼睛哭肿的自拍,配文:“人心比鬼可怕,我到底做错了什么要承受这些[心碎][心碎]”

底下清一色的安慰和对我这个“恶毒嫂子”的诅咒。

我看着这一切,心冷得像冰。也好,彻底撕破脸,反倒清净了。

开庭那天,能坐十来个人的旁听席居然坐满了!除了周家的亲戚,居然还有好几个隔壁小区的阿姨跑来“观摩”,甚至有个别自媒体记者嗅着味儿来了——毕竟,“一片卫生巾引发的官司”这标题太有流量了。

法官是个四十多岁的女法官,看着起诉书,表情一言难尽。

原告席上,我和我的律师闺蜜正襟危坐。 被告席上,周婷低着头,不停地抹眼泪,旁边是周家花钱请的律师,一脸“这什么破案子”的生无可恋。周浩和婆婆坐在被告席后面,眼神恨不得把我吃了。

书记员宣读案由后,法官开口:“原告林薇,你起诉被告周婷非法侵入你的住宅并盗窃你的一片卫生巾,是否属实?”

我站起来:“法官大人,属实。而且不是一片,是五片。被告未经我允许,多次擅自进入我的卧室,偷拿我的私人物品,包括化妆品、衣物,最后一次是拿走了我五片特定品牌的卫生巾。”

周婷的律师立刻反驳:“反对!原告用词带有强烈主观色彩!‘偷拿’、‘偷窃’并不准确!被告周婷与原告是亲戚关系,共同居住(虽然不同房间),平时互有往来,拿取物品属于家庭内部互助行为,且物品价值极低,根本达不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更构不成非法侵入,被告进入哥哥嫂子的房间,是基于亲情和习惯,并非‘非法’!”

我闺蜜立刻反击:“法官大人!亲戚关系并非违法行为的挡箭牌!被告周婷已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清楚未经允许进入他人私人空间并取走物品的性质。卧室是原告的核心私密空间,绝非‘公共区域’。物品价值虽低,但属于原告私有财产,且涉及个人隐私卫生用品,性质特殊!被告的行为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侵入和拿取行为,完全符合相关要件!”

法官点了点头:“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被告行为的主观恶意和情节严重程度。请原告继续陈述。”

我深吸一口气,开始讲述周婷一次次侵犯我隐私的行为,从口红到香水,再到这次的卫生巾。我描述了发现卫生巾不见后的质问,以及周婷那副“一片卫生巾而已”的轻蔑态度。

周婷在下面哭出声:“我没有……嫂子你冤枉我……我就是急用了一下……我不是故意的……”

轮到她律师提问时,他盯着我:“原告林女士,你口口声声说尊重、隐私。但你为了几片总价可能不超过二十元的卫生巾,不惜将亲小姑子告上法庭,让她面临可能的法律处罚和声誉尽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