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蹲下身,抓起相册里一张最刺眼的照片。照片里,苏晴穿着黑色吊带裙,坐在酒吧吧台前,手里夹着一支烟,旁边的男人正低头给她点烟,两人的距离近得能碰到鼻尖。照片右下角的日期,是去年七夕——那天我攒了三个月工资,给她买了一条铂金项链,她却说“妈妈不舒服”,连饭都没和我一起吃。
“这个男人,是不是‘野王哥哥’?”我把照片摔在她面前,“你们到底在一起多久了?你嫁给我,是不是就像别人说的那样,找个老实人接盘?”
“不是的!阿哲你别这么说!”苏晴突然抓住我的手,指甲深深嵌进我的肉里,“我和他只是……只是以前玩得好,结婚后我已经和他断了联系了!那些照片都是过去的事了!”
“断了联系?”我猛地甩开她的手,想起新婚夜那条短信,“那新婚夜你发的‘明天老地方见’是什么意思?你去酒吧和他搂搂抱抱又是什么意思?苏晴,你把我当傻子耍吗?”
我站起身,走到窗边,看着楼下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只觉得浑身发冷。三年来的付出像个笑话——我记得她随口说过喜欢吃城南的糖炒栗子,冒雨排了两个小时队买回来;我记得她加班到深夜,我裹着羽绒服在公司楼下等她,手里的热奶茶捂到凉;我甚至规划好了我们的未来,首付都交了的新房里,还留着给她做梳妆台的位置。
可这一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