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十五天一到,他又来了。”

独居女性深夜惨遭奸杀,背上被刻下一个谁都不认识的耻辱字眼。

警方追踪到最后,凶手竟是一个看似普通的男人。

他说:“我不杀我老婆,只杀别人,算我有良心了吧?”

——这场源于家庭背叛与自我堕落的杀戮,如何将多个无辜女性拖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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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望州市接连发生两起入室强奸案,分别为5月3日和5月18日,立即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

万幸的是,凶手作案未遂,两名受害者有幸逃脱。

案子皆发生在半夜,第一名受害者由于还没有入睡,听到动静后立刻起身拨打报警电话,凶手遂逃离了案发现场。

而第二名受害者则与凶手进行了搏斗,当时她已经进入了梦乡,却突然感受到脖子上传来一阵窒息,她隐约听见耳边有人嘀咕着“掐死你……”。

于是她立即惊醒,看到了跪伏在她身上的男人,不知从哪来了一股很大的力气,将男人掀翻在地。

随后,该受害者大声呼救,并与凶手缠斗了起来,凶手落荒而逃,其间被受害者撕下了脸上的面罩。

由于室内太黑,受害者并不能够看清楚凶手的面貌,不过至少为警方留下了面罩这份关键的线索。

可仅仅凭借着一张撕毁的面罩,到哪去找凶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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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警方对凶手的信息进行了初步整理——凶手为男性,身高不超过175,身材中等,寸头。

凶手在作案前应该进行过踩点,选择住在老小区的单身独居年轻女性下手,通过外挂楼梯或管道,爬墙翻窗进入受害人家中。

就在警方对凶手进行调查时,没想到十五天后,望州市再次出现了一起入室强奸案。

而这次的受害人,却没能逃得过凶手的魔爪。

死者今年二十四岁,年初才到望州市打工。

被警方发现时,死者身上有多处刀伤,失血过多而亡,生前遭受过性侵。

法医在死者的背上发现凶手刻了字,并且是个生僻字,在场的人无一认识。

凶手十分谨慎,在作案后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伪装,不仅抹去了所有的指纹和脚印,还为死者穿上了衣服。

不过这些小伎俩并不能蒙蔽办案民警的火眼金睛,通过外墙表面留下的脚印,警方能够确定这起案子与之前两起入室强奸案为同一人所为。

那么,死者背后刻下的那个字是什么意思呢?

或许破解了这个难题,便能够得知凶手的作案动机。

经过技术人员的分析和查阅,终于在旧版的《康熙字典》中找到了这个字,其含义为漂亮的妓女。

然而目前所涉及了三名受害者,都不是性工作者,凶手刻下这个字,究竟是为了侮辱死者,还是另有隐情?

接连三起入室强奸案的发生,如今又出现了死者,让望州市民惶恐不安。

上级领导给予了望州市公安很大的压力,要求其必须在下一起连环案件发生前找到凶手,也就是在十五天之内,以防更多的受害者出现。

然而警方目前没有凶手任何的线索,只能以受害者的住所为中心,逐步排查可疑人员。

3

十五天很快就过去了,第四名受害者还是出现了。

死者名叫张春兰,以同样的方式被害,全身多处刀伤,头部更是被砸到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