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面对沈知崇的挑衅,余挽自是不甘示弱,“明天吧,今天这床影响我发挥。”

沈知崇淡淡地嘲弄,“你有什么可发挥的。”

余挽唇齿间溢出咬牙切齿的声音,“我喷死你!”

沈知崇这才安静下来。

他最是受不了这个的。

“今晚是睡不了觉了,不如我们来聊天吧。”

“聊什么?”

“聊你的前女友。”

余挽笑得贼兮兮的,好整以暇地看向沈知崇。

她戳了戳沈知崇的脸颊,“你怎么不说话?勾起你的伤心事了?我们多聊聊,可以帮你脱敏,这样你就能忘记——唔!”

潮湿的吻袭来,迅猛湍急,带着点委屈的愤恨。

余挽的呼吸一点一点地被掠夺,像是案板上的鱼儿,毫无招架之力。

翻来覆去一个晚上,明明什么都没做,但余挽就像是什么都做了一样。

这破床整的她腰都断了。

余挽就像是霸总小说女主一样,扶着腰起床。

她下意识调戏道,“谁见了我这样子,都要夸一句我吃的真好。”

实际上啥也没吃到。

沈知崇见她一直扶着腰,走过去,掀开衣服,欲帮她揉一揉。

余挽还以为他大白天就开始耍流氓,躲开他的触碰,“青天白日的,不好吧。”

“我帮你揉揉。”沈知崇嗓音里混着散漫的笑,“你想什么呢?”

余挽哑然。

她能想什么,当然是想些不该想的。

用过早饭后,二人回家。

坐在车上的余挽担忧的问,“刚才奶奶看我的眼神很不对劲。”

意味不明的姨母笑挂在脸上。

“你昨晚被滋润过的样子太明显了。”

“……”

回到家,吴妈正在照例打扫卫生,一旁的手机正在外放恨海情天的霸总小说。

[周景生嗓音低沉,哑的一塌糊涂,“念念,不要让我为难。”

唐小念心脏钝疼,“和我结婚,很难吗?”

周景生眼眸深邃,看向期期艾艾的女人,语调里透露着狠绝,“除了名分,我什么都可以给你。”]

听到这儿,余挽猛得一激灵。

原来这句经典台词是沈知崇从霸总小说里学的。

余挽好奇地问吴妈,“有没有男主既给女主名分,还给女主股份的小说?”

吴妈开始翻阅自己的书架,“这本——”

余挽看过去,书名长且羞耻,

《娇妻在上,总裁的腰断了》

总裁的腰断没断,余挽不知道,她的腰快断了。

余挽在房间里循环播放经典名场面。

[夜少爵痴情地望向墨心儿,嗓音缱绻,“我的公司,我名下的房子以及我的命都给你,只要你留在我身边。”]

沈知崇拿着腰部按摩仪进来便听到了全方位立体环绕的小说情节。

他皱眉,“听得什么玩意儿?”

余挽:“深情霸总给命文学。”

沈知崇将按摩仪递给她,“这年头什么人都能当霸总了。”

余挽摁了一下按摩仪,看着正在作业的按摩仪,她不由得幻视昨晚的假老鼠。

她突然觉得自己的腰似乎也没那么疼了。

见余挽不领他的好意,沈知崇脸色冷了几分,“腰不疼了?”

“疼。”余挽看着这来回动来动去的按摩仪,有点不好意思,“它长得太不正经了,我害羞。”

“……”

该害羞的应该是按摩仪吧。

/

周末,沈知崇他们一行人在山庄开个不太正式的金融沙龙。

作为自由摄影师,山庄简直是余挽拍摄出片的圣地。

余挽求着沈知崇,“可以带茵茵一起去吗?”

“我是让你作为沈太太陪我去。”沈知崇眼眸没什么起伏,“不是让你去玩的。”

余挽温声反击,“何丘允和孟嘉信都没有女伴,你搞什么特立独行,我又没说不陪着你。”

“他们能和我比吗?”

清冷的嗓音里透露着点优越感。

余挽可怜地猫猫眼看向沈知崇,把哀求写在了脸上,“甜茶哥哥,求求你了,给我个面子,以后茵茵只会劝和不劝分。”

沈知崇弯腰俯身靠近她,“看你表现。”

余挽眼眸亮晶晶的,燃起了斗志,当晚就准备好好表现。

沈知崇脑子都炸了,“我没说让你这么表现。”

余挽双腿跪在沈知崇身体的两侧,“都到这一步了,就给我一个表现的机会吧。”

沈知崇摁住她的手,“不行。”

嗓音哑得一塌糊涂。

余挽给了沈知崇胸口一巴掌,“你装什么呢?”

她都谄媚成这个样子了,沈甜茶给她个面子能死啊。

沈知崇握着她的手腕,将人扯进怀里,像是要把人揉进骨血里一般。

“家里没有那个。”

余挽眼眸呆滞了几秒,然后反应过来沈知崇话里的意思。

沈知崇做事真够绝的。

那东西都不准备了,看来是铁了心不和她这样那样了。

沈知崇可太了解自己病入膏肓的恋爱脑晚期了。

余挽只需稍稍勾勾手指头,他那藏不住的狗尾巴便要晃来晃去了。

他不想在余挽面前显得那么不值钱了,他要支棱起来,翻身做主人。

所以以防自己忍不住,索性直接狠心地断了后路。

没了后路,他不能忍也只能硬忍了。

余挽心火难消,趴在沈知崇耳边,“这样好不好——”

她抬起手指放在沈知崇唇边,一下一下地挑逗,像是在隐晦地暗示。

他们是曾经相爱过的情侣,有过无数次肌肤之亲。

一个眼神,便能知道对方想要什么。

沈知崇愿意当清醒克制的唐长老,那就当去吧。

她今天可要放纵一会儿了。

沈知崇眸光晦暗一片,翻涌着欲念,扣着余挽的细腰,“你想都别想。”

他以前爱当舔狗。

那是他蠢。

蠢事做过一次就够了。

闻言,余挽原本高涨的情绪瞬间蔫巴了,“你可真没意思。”

她索性直接躺在了沈知崇身上,恨不得用全身心的力量压死他。

“那你可太有意思!”沈知崇拍了两下她的臀,“净想美事!”

余挽曾经给单主拍摄过马背上的照片,在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用力夹着马肚驰骋。

现在沈知崇就是那匹马。

沈知崇难捱地轻啧了声,余挽调笑道,“宝宝,你好会喘啊。”

“……”

沈知崇不轻不重地连拍了两下她的臀,“老实点。”

余挽最喜欢看沈知崇失控的样子,继续肆无忌惮地挑逗。

“姜暮初。”沈知崇咬着牙,暗暗威胁,“舔狗也是会咬人的。”

/

经过余晚的软磨硬泡,沈知崇终于答应她带着封如茵去山庄了。

沈知崇事先跟余挽约法三章——

事事以他为中心。

不许玩得忘乎所以

更不许转头就把他忘了。

以上这三大罪责,余挽是惯犯。

所以沈知崇将封如茵视为最大敌人,每次只要有封如茵在的地方,就显得沈知崇特多余,像是插足别人感情的第三者。

余挽提着索尼相机,眉眼弯弯地点头答应。

沈知崇从首饰盒里拿出两人恋爱时的对戒,“戴上。”

“清朝老物件了,你还留着呢?”

余挽总嫌戴戒指碍事,沈知崇拿着小鞭子抽她两下,她就戴几天,不抽了,她就将戒指随手一扔。

沈知崇一直都是戴着对戒的,直到和余挽重逢后,他不想太跌份,便偷偷拿下来了。

余挽戴上戒指,笑容艳丽,“结婚了不应该有婚戒吗?”

说起来,沈知崇这小气鬼真是只给了她沈太太的名分,其余的什么东西都没给她。

“做人别太贪心。”沈知崇唇边漾起一个弧度,“这年头,有老公就是赚了。”

“……”

同样的话,余挽也对沈知崇说过。

沈知崇谈恋爱的时候特中二病,不知道从哪里听说的,情侣蹦极就能永生永世在一起。

余挽用着看智障的眼神,看向沈知崇——

“做人别太贪心,这年头,有对象就是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