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今年的初秋,寒意来得比往年更早一些。香山湖别墅区沈家宅邸的暖光,却像是能把这片冷峭都隔绝在外似的,透出一种蜜糖般的柔软来。
衣帽间里,沈清逸蹙着眉,盯着眼前一排搭配好的衣物,细白的手指无意识地卷着睡衣兔子耳朵的边儿。那睡衣是丝绒的,奶白色,衬得他皮肤愈发莹润,像个没毕业的学生。
“都不要。”他声音软糯,带着点刚睡醒的鼻音,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委屈,“毛毛说今天会降温,这件外套太薄了。那双鞋……新鞋,磨脚后跟,上次都红了。”
旁边围着他的生活助理、管家,甚至还有被特意叫上来参谋的沈家大哥沈清帆,一个个脸上都没有半分不耐烦。
“是是是,是我们考虑不周。”生活助理小林立刻把那件看似厚实但实则不挡风的外套拿开,语气温柔得像哄孩子,“那我们换那件燕麦色的羊绒斗篷好不好?顾先生上个月从意大利带回来的,又软又暖,帽子还有一圈小绒毛,逸逸穿着一定好看。”
管家福伯笑眯眯地递上一双软底小羊皮短靴:“这双,跟那斗篷绝配,而且绝对不磨脚,先生让人特意处理过的,里面都是软的。”
沈清逸眼睛亮了亮,像是星子落进了澄澈的湖水里。他点了点头,伸出胳膊,习惯性地等人帮他换衣服。
沈清帆在一旁看着,忍不住笑着摇头,上前揉了揉弟弟细软的发顶:“我们逸逸真是……一会儿的慈善晚宴,哥哥跟你一起去,要是累了就靠着我,嗯?”
整个江城都知道,沈家这位小少爷沈清逸,是个被宠坏了的傻白甜。快二十岁的人了,逛街走累了能自然无比地伸手要人抱,吃饭时若是碰上带壳的、带刺的,或者 simplemente 需要自己动手撕开包装的,他就会眨巴着一双无辜又漂亮的大眼睛,看着旁边的人,直到有人心领神会地帮他弄好,送到嘴边。
有人说他作,有人说他投胎技术天下第一,但更多人是真心实意地愿意宠着他。因为他那份“废”毫不矫饰,纯粹得让人生不出恶感,反而觉得保护这样一块天然的水晶是自己的责任。再加上沈家势大,上下把他当眼珠子疼,连带着外面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也或多或少都乐意纵着这位小祖宗几分。
当然,无人知晓,这份“废”的背后,藏着怎样一个精心编织、密不透风的宠溺网。而织就这张网的,是那个名字提起来都能让江城商界抖三抖的男人。
慈善晚宴设在江城地标性的明珠塔顶楼旋转厅,衣香鬓影,觥筹交错。沈清逸裹着他的小羊绒斗篷,乖乖跟在沈清帆身边,手里捧着一杯温热的牛奶——是刚才侍应生特意送过来的,说是顾先生吩咐的,温度刚好。
他小口啜着,好奇地打量着四周。水晶灯的光芒碎落进他眼里,亮晶晶的。不少人过来和沈清帆寒暄,目光落到沈清逸身上时,都带着善意的、甚至有些过分热情的笑。
“沈总,令弟真是越来越出众了。”
“清逸今天也来了?真是难得。”
“小逸,好久不见,还记得王伯伯吗?”
沈清逸大多只是弯起眼睛笑,点点头,或者软软地回一句“您好”,更多的交流便没有了。旁人也不觉得被怠慢,仿佛能得他一个笑脸就已经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