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8岁那年,我和父亲资助的贫困生相爱,

不惜跟全家断绝关系。

最困难的时候,

为了养活我,陆时安甚至去黑市卖血。

我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可22岁那年,

我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他后,

他却笑着划烂我的衣服,将我关进笼子,

卖到游轮上当权贵的奴隶。

我被折磨的疯傻之后,

他将我扔到首富爸爸面前,

“宋总,你还记得,在你落魄的时候,那个给你一个馒头的疯女人吗?”

“后来她来找你,你说她肮脏下贱,把她赶走了。”

“现在你引以为傲的女儿,也是个肮脏下贱的疯子,你还要不要她?”

他大笑着走远。

五年后再见面,

他是港圈有名的商业新贵,

而我是垃圾场任人欺凌的疯女。

可他却看着我红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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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场老板围着陆时安请求收购时,

我为挣五块钱,趴在地上被小孩哥当马骑。

回眸瞬间,我愣在原地。

“在干什么?”

陆时安眼底翻起愠怒,沉声呵斥。

“叔叔,我五块钱的时间还没到,你想玩要排队哦!”

小孩哥的话一出,老板顿时汗流浃背。

察觉到陆时安的不悦,他急忙上前解释,

“陆少,我们这个垃圾场一向管理有序的。”

“这疯婆娘不知什么时候混进来的,我这就把她赶出去。”

陆时安瞥了我一眼,语气毫无温度,

“不必了,这种低贱的疯女人,只配待在垃圾场里。”

我望着那清冷挺拔的背影,心中自嘲。

怪我自作多情,那一瞬竟以为他在心疼我。

尘封的记忆猛然翻涌,像钝刀般反复割着心脏。

我低头瞅着满身污垢的自己,小声呢喃,

“低贱吗?”

可这难道不是五年前,他最满意的作品吗?

或者说我如今的狼狈,还不够令他出气?

“小屁孩,快滚开!”

见流浪汉把我手里的五块钱扔进臭水沟里,

小孩哥哭闹的跑了回去。

“跟我回去做媳妇,我给你三百,比这多!”

流浪汉抓住我的胳膊,不怀好意的笑。

“不玩过家家,我要去捡红票票。”

我猛地用力将他甩开,傻笑着摆摆手。

这些年要不是靠着之前练得武术,恐怕早被他们得逞了。

我盯着水沟里那团皱巴巴的钱,毫不犹豫的跑了过去。

“宋知夏,别以为装疯就能让我心软原谅你!”

陆时安突然冲出来,死死的掐着我的脖子,

“港城谁人不知,你从小娇生惯养还有洁癖?”

“装给谁看?怎么可能为了五块钱把自己搞成这样?”

我当然知道自己臭烘烘的。

那有什么办法呢?

洗一次澡要用那么多水,周边的河水也全都冻成冰了。

作为港城首富的独女,我自然是娇生惯养长大的。

可爸爸从港城赫赫有名的慈善家,变成了人人喊打的奸商。

家里的资产还不够付违约金的。

我还要照顾女儿和弟弟,定期给爸爸买续命的氧气。

压下翻涌的情绪,我冲他咧嘴一笑:

“你要骑大马吗?没钱给个馒头也行!”

陆时安盯着我嘲讽道:

“宋知夏,你被你爸赶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