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那年,我和父亲资助的贫困生相爱,
不惜跟全家断绝关系。
最困难的时候,
为了养活我,陆时安甚至去黑市卖血。
我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可22岁那年,
我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他后,
他却笑着划烂我的衣服,将我关进笼子,
卖到游轮上当权贵的奴隶。
我被折磨的疯傻之后,
他将我扔到首富爸爸面前,
“宋总,你还记得,在你落魄的时候,那个给你一个馒头的疯女人吗?”
“后来她来找你,你说她肮脏下贱,把她赶走了。”
“现在你引以为傲的女儿,也是个肮脏下贱的疯子,你还要不要她?”
他大笑着走远。
五年后再见面,
他是港圈有名的商业新贵,
而我是垃圾场任人欺凌的疯女。
可他却看着我红了眼。
1
垃圾场老板围着陆时安请求收购时,
我为挣五块钱,趴在地上被小孩哥当马骑。
回眸瞬间,我愣在原地。
“在干什么?”
陆时安眼底翻起愠怒,沉声呵斥。
“叔叔,我五块钱的时间还没到,你想玩要排队哦!”
小孩哥的话一出,老板顿时汗流浃背。
察觉到陆时安的不悦,他急忙上前解释,
“陆少,我们这个垃圾场一向管理有序的。”
“这疯婆娘不知什么时候混进来的,我这就把她赶出去。”
陆时安瞥了我一眼,语气毫无温度,
“不必了,这种低贱的疯女人,只配待在垃圾场里。”
我望着那清冷挺拔的背影,心中自嘲。
怪我自作多情,那一瞬竟以为他在心疼我。
尘封的记忆猛然翻涌,像钝刀般反复割着心脏。
我低头瞅着满身污垢的自己,小声呢喃,
“低贱吗?”
可这难道不是五年前,他最满意的作品吗?
或者说我如今的狼狈,还不够令他出气?
“小屁孩,快滚开!”
见流浪汉把我手里的五块钱扔进臭水沟里,
小孩哥哭闹的跑了回去。
“跟我回去做媳妇,我给你三百,比这多!”
流浪汉抓住我的胳膊,不怀好意的笑。
“不玩过家家,我要去捡红票票。”
我猛地用力将他甩开,傻笑着摆摆手。
这些年要不是靠着之前练得武术,恐怕早被他们得逞了。
我盯着水沟里那团皱巴巴的钱,毫不犹豫的跑了过去。
“宋知夏,别以为装疯就能让我心软原谅你!”
陆时安突然冲出来,死死的掐着我的脖子,
“港城谁人不知,你从小娇生惯养还有洁癖?”
“装给谁看?怎么可能为了五块钱把自己搞成这样?”
我当然知道自己臭烘烘的。
那有什么办法呢?
洗一次澡要用那么多水,周边的河水也全都冻成冰了。
作为港城首富的独女,我自然是娇生惯养长大的。
可爸爸从港城赫赫有名的慈善家,变成了人人喊打的奸商。
家里的资产还不够付违约金的。
我还要照顾女儿和弟弟,定期给爸爸买续命的氧气。
压下翻涌的情绪,我冲他咧嘴一笑:
“你要骑大马吗?没钱给个馒头也行!”
陆时安盯着我嘲讽道:
“宋知夏,你被你爸赶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