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听到他这些质问的话,沈念念只觉得自己以前是不是眼瞎了,看上这么个人。

“是啊,是什么让我变得这么咄咄逼人的呢。难道你不知道吗?”

顾长安以为她还在怪他把人带回来家里来养的事。脸色有些不耐:“我说了,我不会再回部队,我会在家里工作,婉宁母女的事,我不会让你受累的。你怎么还这样?”

“呵……顾长安,你还是不懂。

明天,我只给你一个晚上的时间,如果明天你还拿不定主意,我就叫人来把剩下的嫁妆搬走。”

沈念念说完,错过他的位置,抬脚就走。

顾长安下意识伸手想把她拉住,可只碰到了她的衣角。

再想追出去又被一旁的顾老婆子给拦下了:“你管她作甚,儿子啊听妈的,让她走,我还不信了,她一个女人家家的离了我们家还能活。”

“可是妈,外面天都黑了,念念一个人出去不安全。”

“哪有什么,就是得让她知道知道,离了咱们顾家,她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你就瞧好了,你媳妇明天肯定会灰溜溜的回来。”

顾长安还是很担心,不知道为什么想起刚才沈念念看他的眼神,他就有种她说离婚和明天叫人来搬嫁妆的话都是认真的,而非说说而已。

——

这边,沈念念从顾家出来天已经开始有些灰蒙蒙了。

顾家在陆屋镇上,她家则在别三隆镇的乡下,离得其实不算近。

若不是当初一起在县里念高中,他们相隔两个镇的人也许一辈子都不会遇到。

沈念念想到回家,能再次见到年轻的爸爸妈妈心里还免不了有些激动。

沈家是个大家庭,她的爷爷和奶奶生了五个孩子。

大伯沈建国,娶妻李氏,名叫李大丫,夫妻俩生了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

而她爸爸是家里的老二叫沈建军,娶妻刘氏,也就是她妈刘春花同志。

两人只生了她这么一个闺女,只因为她妈当年是逃荒到他们这边的,因为吃不饱伤了身子,能生下她,已经是老天眷顾。

所以从小她就是爸妈的宝贝女儿,也正因为这样,她才能被二人一心供上了高中。

可惜,1976年那年毕业,她就把自己给嫁了。

连好好孝顺她爸妈都没有做到。

沈念念心里不是不愧疚,上辈子她得父母宠爱,却在他们的生命里蹉跎了自己一辈子,让二老白发人送黑发人。

她都不敢想象,她死后她爸爸妈得多痛苦。

沈念念一想到父母,回家的心就越大急切了起来。

她还有一个三叔叫沈建设也是已经结婚了,娶妻王清清陆屋镇的人,两人生了两个孩子,一儿一女。

她还有一个大姑一个小姑。

大姑沈红梅,小姑沈青梅。

两个姑姑都嫁出去十多年了。

按理说她爸排第二又是男孩应该要比三叔要得爷爷奶奶看重。

可不还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吗?

都说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

可她爹恰好就是这家里的老二,又只生了她这么一个女儿,所以自然是不得爷爷奶奶看重的。

也就是她后面读书找了镇上的男人嫁了,看在顾长安的这个当兵的孙女婿份上,她爷爷奶奶这才又给了她爸妈两分好脸色。

也不知道若是他们知道自己这次要离婚回娘家,会怎么样?

沈念念想着,迎着寒冷的风,直接闷头就出顾家院门。

一直偷听顾家墙角的隔壁黄婶一看她真走,赶紧下墙头追出去。

拦住沈念念她就开始恨铁不成钢一样的苦口婆心道:“哎呦你这孩子,这时候哪能真走啊,你男人都带女人回来了,你这时候走了不就是给那女人和她的孩子让位吗?

长安那小子也说了,是给人报恩呢,你若是走了,这报恩怕就是真把你男人给一起让出去给别的女人了。”

沈念念看着一脸替她焦急的黄婶,心里一暖,上辈子她没有离开,黄婶也没有说过这个话,不过她偷听墙角的事她是从头到尾都知道的。

不仅她,还有隔壁两家偷听她都知道。

这时候的房子本就不隔音,说大点声,这附近的左邻右舍更是都能听的一清二楚。

所以就没有人不知道刚才她和顾长安谈话的事的。

她知道黄婶是为了她好,觉得她嫁过来都等了顾长安这么久了,这会走,确实看起来不划算,又可惜。

可她明白这辈子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黄婶,谢谢你的好意,刚才我们说的话你应该都听到了,他是要养那对母女一辈子,也就是说那对母女要住在顾家一辈子。

我能接受他报恩,但我接受不了这个家里有两个女人,他既然有自己的坚持,那我也不能死皮赖脸在这里,我做不到和别的女人分享自己丈夫的关心和爱护,你的好心意我领了。”

说完,她朝黄婶摇了摇自己手里的鸡:“鸡有些闹腾,而且天也不早了,我再不去赶车,最后一班开往我娘家的班车就要赶不上了,黄婶咱们有空再聊。”

她脚下生风越过黄婶,刮起的微风冷得黄婶捂紧了衣领。

有些无奈又觉得她傻:“这时候走,这不明摆了让人家看笑话吗?真是个傻得。”

沈念念自然不知道旁人心里怎么想她的。

不过就算知道她也不在意。

三只鸡实在不轻,刚才从顾家抓出来就已经废了一番力气。

这会提到车站她手掌都红了。

沈念念把鸡往地下一放准备伸手进兜里拿零钱买车票,结果刚把手自然的放进衣服兜里,却突然感觉兜里有点不对劲。

看着车来车往的车站,沈念念忍着心里的异样掏钱买票,然后接过售票员给的车票,这才拿上地上的鸡走到没人的公厕,把刚才在兜里抓到的东西从衣服兜里拿出来。

打眼一看,她整个人都愣住了。

手里的东西是个玉佩,这不是让她愣住的点,她愣住,是因为这个玉佩是她上辈子多年未得子,去庙里求子捐香火时庙里一个老和尚给她的。

她看成色一般,以为是开过光的平安福也就没拒绝,还又给那庙里捐了一万块钱的香火。

这……这玉佩按道理要十几年后才会出现,这会怎么在她衣服兜里呢?

沈念念想着想着,突然瞪大眼睛。

她死前是被绑匪捅死的,玉佩当时就被她随身携带在胸前的位置,因此她还给配了一个长的红色绳子,就怕断了。

难不成是因为她的血流到了玉佩上,这玩意就跟自己一起重生了?

这,这该不会是什么金手指吧?

上辈子她没事也会看些小说,也懂什么灵泉空间,金手指一类的东西。

这么一想,沈念念忍不住闭眼在脑海里默念:“空间,进。”

结果没反应。

不由有些失望。

看着手里的玉佩,难道不是金手指?

刚这么想,脑海里就出现一抹不断往外冒水的泉眼。

泉眼不大,约摸一个水桶大小。

沈念念惊呆了。

真的有金手指啊。

她这会真想给老天爷磕一个了,感谢的话已经不足以表达她的感激之情了。

怎么想,沈念念也是这么做的。

她朝天拜三拜。

拜完,这才边兴奋的尝了一口那水。

随后眼睛微睁。

这,这也太好喝了。

想到空间都能装东西,她又试探把鸡往空间里收。以为不会成功的,结果鸡不见了。

再一看刚才的灵泉小空间,她脸色一喜。

鸡安安静静仿佛被施了定身术一样,蹲在灵泉口旁边的空地上。

为什么说是灵泉空间呢?

因为刚才她实验的那一下,她喝了那水以后整个人渐渐精神百倍。

说小空间是因为里面的空地是真不大。

大概一个二十平大小的房子,正中央就是那抹泉眼,周围都是空地,却不是什么黑土,而是正儿八经的水泥地。

事实证明她人进不去,但能收东西进去。

活物也行,就是进去好像不会动了。

玉佩则是在她收进空间的那一瞬间变成了一道白光和她融合了一体。

也不知道是不是小说里的灵魂绑定了还是怎么着。

总的来看,空间用处不大,但也不小。

那个灵泉是不是有小说里的活死人肉白骨的功效,还有得待定。

把自己收拾出来的行李一并放进空间,只留了一个装着两件衣服的大挎包挂在身上掩饰一二。

心里装着事,沈念念长腿一迈,出了公厕上了回娘家的最后一班车。

有了空间,她不仅方便了不少,还有了更足的信心面对娘家即将知道她离婚带来的暴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