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我狠狠地喜欢过一个人。
他是如繁花般灿烂的人。
我热切地渴望见到他,却又在有他的场合缩在角落里。
不靠近、不打扰,这是我喜欢他的方式。
没人知道我喜欢他,除了那个混混。
混混以此要挟我,让我对他言听计从。
我一边给混混当舔狗,一边向真爱疯狂示好。
混混实在看不下去,轻声规劝我这个癞蛤蟆:
“喜欢他没前途,要不换个人喜欢?”
我抬起头,正对上他情意绵绵的眼眸。
01
我是大学里的小透明。
家境贫穷,长相普通,伶牙俐齿跟我不沾边,世故圆滑跟我也不熟。
勉强能拿出手的就是学习成绩。
可大学是半个社会,早已不是凭借成绩能崭露头角的高中时代。
大学校园里的人际交往圈从军训时开始形成。
在这个时期受欢迎的人,大学四年人缘都不会差。
而我,军训一个月,只交到一个好朋友。
我牢固树立“听从命令、服从指挥”的参训意识,秉持着每个训练动作都精益求精的刻苦学习精神,成了军训汇报演出时的标兵。
这让自入学就自卑的我,终于敢在同学们面前说一两句话。
这样的好时光,只持续到汇报演出那天。
我踢着正步,领着队伍刚好经过主席台时,因高度紧张,天气又过分炎热,竟然晕倒了。
眼前的光一瞬退换成黑暗,再醒来时,我看到的是葱郁的绿叶。
挣扎了几下,头还是晕的厉害,索性继续躺平,看阳光穿过树叶形成的一道道光柱。
“标兵醒啦?展演都完了,你醒的很是时候。不像我,从昨晚就开始装腿瘸,才躲过去。”
我一扭头,看见一个下半身穿着军训服裤子,上半身套着一件白T恤的男同学。
他靠在树上,头发又卷又长,盖住了眉毛。嘴里叼着烟,烟头冒出袅袅的云雾。
很像梵高的《叼烟斗的自画像》。
但白T上的图案有些入不了画——一个红唇女人咬着唇,旁边大大地写着“Fuck you!”
在他的提醒下,我把头扭到另一边。
操场上,同学们规整的站成几个方队,校长在主席台上激情澎湃地讲着话。
很显然,汇报演出已经接近尾声。
喉间霎时堵了什么,不上不下,有些难受。
我没搭理他,手托着地勉强坐起来,摇摇晃晃的视线里赫然出现一瓶水。
“知念,喝口水吧。校医看过,说你中暑了。先喝口水,等好点的时候再回宿舍。我一会儿去取药,让其他女生给你带回去。”
是班长程骁。
班里能叫上我名字的男生,恐怕也只有他了。
他身形颀长,露出的胳膊上能看到肌肉线条。一双女生看了都羡慕的桃花眼,正满含笑意地看着我。
我接过水,低头轻轻说了声谢谢。
班长走远,男同学又开始叨叨。
“哟,哟,这是什么纯情小女生,给你送瓶水都能脸红。要是我买一箱回来,你不得从头红到脚?”
我回头瞪了他一眼。
“要你管!”
他的话很多。
“唉,一班的,你们的班长是不是叫程骁?据说是咱们这一届的最高分。不过我听说他人品好像一般,跟你们班的女辅导员走得很近,他靠这层关系才当选了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