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为白月光争取三秒,将我推向尸王。重生后,我让她体验了一次我的绝望》
末世第三年,我和女友、还有她一直暗恋的校草被丧尸王围困。
女友哭着对我说:“你爱我,就去为我们争取时间!”
我毫不犹豫地冲了出去。
可我用生命换来的三秒,她没有用来逃跑。
而是用来向校草深情告白。
“我爱你,我用他的命,为你换来了新生。”
我被丧尸撕碎,却重生回她开口的前一刻。
这一次,我抢先开口,深情地看着她:“我爱你,让我为你开路!”
然后,在她感动的目光中,我一脚将她踹向了丧尸王。
并对目瞪口呆的校草说:“我用她的命,为你换来了三秒。现在,跪下,叫我主人。”
第一章
“林默,你爱我,对不对?”
许薇的脸上挂着泪,声音颤抖,梨花带雨的模样,是我过去最见不得的。
只要她这么一哭,我什么都愿意给她。
可现在,我只觉得刺骨的冰冷。
我们被困在一座废弃商场的顶楼,脚下是嘶吼咆哮的尸潮,而堵住我们唯一退路的,是一头身高三米,浑身覆盖着骨甲的丧尸王。
末世第三年,这种等级的怪物,已经不是我们三个普通异能者能对付的了。
我,许薇,还有她一直暗恋的校草,陆之珩。一个标准的狗血三角。
我喘着粗气,胸口的伤在隐隐作痛,那是为了保护许薇被一只利爪丧尸抓伤的。我的异能是普通的“力量强化”,在丧尸王面前,跟一个强壮点的蚂蚁没什么区别。
陆之珩的“空间移动”是唯一的希望,但他每次使用都需要几秒钟的准备时间。而那头丧尸王,显然不会给我们这个时间。
“林默,”许薇哭着抓住我的手臂,指甲深深掐进我的肉里,“你爱我,就去为我们争取时间!”
她看着我,眼神里是哀求,是理所当然。
“只要三秒,三秒就够了!阿珩就能带我们离开!”
我看着她,又看了看她身后脸色苍白,却依旧保持着高傲的陆之珩。
前世的我,就是在这个时候,毫不犹豫地点了头。
我说:“好。”
我爱了许薇五年,从和平年代的大学校园,到末世的废土挣扎。我以为,我的爱,总有一天能捂热她的心。
我像个英雄一样,用尽全力冲向了丧尸王,用我的血肉之躯,为他们挡住了致命的一击。
我的身体被骨刺贯穿,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我回头看去。
我期待看到她催促陆之珩赶紧逃跑,期待看到她脸上哪怕一丝一毫的不舍。
可我没有。
我用生命换来的三秒,她没有用来逃跑。
她用那三秒,扑进了陆之珩的怀里,踮起脚尖,吻上了他的唇。
“阿珩,我爱你,”她的声音,带着一种病态的狂热和满足,“我用他的命,为你换来了新生。”
陆之珩愣住了,而我,在无尽的黑暗和丧尸的撕扯中,笑了。
原来,我不是英雄。
我只是她用来讨好男神的,一份血淋淋的礼物。
无尽的恨意将我吞噬,然后……
我又回到了这里。
回到了许薇开口的前一刻。
她泪眼婆娑地看着我,每一个字,都和记忆里一模一样:“林默,你爱我,就去为我们争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