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死在三十岁的冬天,弥留之际,窗外飘着雪,像极了她和沈知珩初遇那年。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她眼前晃过的,是沈知珩站在病房门口,隔着玻璃看她的眼神,那里面有她从未读懂过的复杂,像结了冰的湖,深不见底。
再次睁开眼时,林晚发现自己躺在大学宿舍的床上,墙上的日历显示着十年前的日期——她和沈知珩刚刚确定关系的第三个月。心脏猛地一缩,尖锐的疼痛顺着血管蔓延开来,她下意识地抚上胸口,那里还残留着前世临死前的窒息感。
重生了。这个认知让她浑身发冷。
前世的她,爱沈知珩爱得像飞蛾扑火。她记得自己为了他放弃保研名额,跟着他回了他的城市;记得为了他和家里闹翻,断绝了所有联系;记得他创业初期,她打三份工给他凑钱,累到在地铁上睡着,醒来时口袋里的钱一分没少,却被他嫌丢人;记得他功成名就后,身边围绕着形形色色的人,而她成了那个只能站在厨房,等他深夜归来的影子。
最痛的,是她意外流产那天。她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给他打电话,他的声音带着不耐烦,说在陪重要客户。后来她才知道,那天他是陪着白月光苏曼去了国外,只为了给她过生日。
“晚晚,发什么呆呢?知珩在楼下等你呢。”室友推了推她的胳膊,语气里满是羡慕,“真羡慕你啊,知珩对你多好。”
林晚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好吗?前世她也是这样以为的。以为他皱眉是担心,以为他沉默是疲惫,以为他偶尔的温柔是爱。直到最后,苏曼拿着他签了字的股权转让书出现在她面前,笑着说:“林晚,你从头到尾,不过是他用来气我的工具。”
她慢吞吞地爬下床,换了件最普通的白T恤和牛仔裤。镜子里的女孩,脸上还带着未脱的稚气,眼神却像经历了千年的风霜。
楼下,沈知珩靠在一辆黑色的摩托车旁,穿着白色的衬衫,阳光洒在他身上,耀眼得让人移不开眼。看到林晚,他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艳,随即扬起嘴角,露出惯有的、让她曾沉溺其中的笑容:“过来。”
林晚走过去,脚步像灌了铅。
“今天带你去个地方。”沈知珩自然地想去牵她的手。
林晚却不动声色地避开了,指尖的冰凉让她清醒。“我有点不舒服,想在宿舍休息。”
沈知珩的手僵在半空,眉头微蹙,似乎有些不解。以前的林晚,从来不会拒绝他,总是像只小猫一样黏着他。“哪里不舒服?我带你去医院。”
“不用了,可能是昨晚没睡好。”林晚低着头,不敢看他的眼睛。她怕自己一抬头,就会被那熟悉的眼神蛊惑,重蹈覆辙。
沈知珩沉默了几秒,语气里带上了点不悦:“林晚,别闹脾气。”
“我没有。”林晚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坚定,“沈知珩,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
这句话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瞬间在沈知珩眼中激起了涟漪。他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挑了挑眉:“你说什么?”
“我说,分开吧。”林晚抬起头,直视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重复,“我觉得,我们可能不太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