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二天一早,我被手机震动吵醒。屏幕上是陌生号码,我接起来,对方自称校纪委李老师,让我九点去行政楼304。我看时间,七点整,还早,便起床洗了把脸,把U盘挂回脖子,塞进衣领里。宿舍空荡荡,王浩一夜未归,他的床乱成一团,我懒得收拾,拿上书包直接出门。
食堂门口,我买了两个馒头,一杯豆浆,总共两块五。我蹲在花坛边吃完,把塑料袋塞进垃圾桶,拍了拍手,往行政楼走。八点五十,我推门进304,李老师正在看电脑,旁边还坐着一位女老师,面前摆着一叠打印好的材料,正是我昨天交的。李老师抬头,示意我坐下,开口第一句话:“视频我们已经看完,证据链基本清晰,现在需要你补充一个书面说明,签字按手印。”
我点头,接过他递来的表格,低头填写。表格内容简单:时间、地点、事件经过、诉求。我写得很顺,十分钟就写完,按上手印,递回去。李老师收好,又说:“赞助商那边也看到视频,已经决定暂停‘校园形象大使’评选,等调查结果。”我心里一松,脸上却没表现,只说了句“谢谢老师”。
女老师补充:“你提供的监控录像,我们已和图书馆核实,画面真实,无剪辑痕迹,符合证据要求。接下来,我们会找林婉、王浩谈话,你保持手机畅通,随时配合。”我又点头,起身,冲他们鞠了一躬,转身走出行政楼。阳光刺眼,我抬头看天,心里第一次有踏实的感觉,像踩在实地上,不再飘。
我没有回宿舍,而是直接去教学楼顶楼,那里风大,没人。我打开电脑,连上手机热点,登录校园墙后台——我以前帮老师做过维护,账号还在。我找到那条嘲笑帖,点击“申请删除”,理由:侵犯个人隐私,已提交校纪委。后台审核很快通过,帖子瞬间消失。我截图保存,命名:帖子已下架,又传进U盘。
接着,我打开微信,找到学院大群,群里99+消息,全是昨晚视频的讨论。我滑到最上面,找到林婉发的第一条辩解:“视频被恶意剪辑,我保留法律权利。”我冷笑,把完整监控发上去,配文:无剪辑,无配音,原画原声,欢迎对比。消息发出不到十秒,群里炸锅,有人@我:“牛!”有人发大拇指表情。林婉秒退群,王浩没动静,我知道他们慌了。
中午,我去打印店,把纪委给我的“受理回执”彩印十份,又花了十块。我揣着回执,去食堂门口,贴在公告栏,贴完站在旁边,等人群围观。有人念出声:“关于林婉同学发布不当视频一事,已正式受理。”立刻有人拍照,有人发朋友群,我趁乱走开,去小卖部买一瓶矿泉水,三块,心疼,但渴得难受,还是买了。我一口气喝干,把空瓶踩扁,塞进书包,留着卖钱。
下午两点,我收到陌生短信:林婉想和你谈谈,地点教学楼401,单独来。我回:不去,有事找纪委。对方又发:她愿意当众道歉,只要你停止传播。我回:公开道歉信先写,签字按手印,拍照发我,我再考虑。对方没再回,我把聊天记录截图,命名:协商记录,传进U盘,备份。
三点,我去废品站,把这几天攒的瓶子全卖了,总共十八块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