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来裁决,谁是谁非。
开庭那天,天气阴沉,就像我的心情。
我穿着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装,和王律师一起,准时出现在法庭。
我看到陈阳和他请的律师坐在被告席上。
他瘦了,也憔悴了很多,看我的眼神里,充满了复杂的情绪,有悔恨,有怨怼,还有一丝乞求。
婆婆张兰和妹妹陈丽,坐在旁听席上。
张兰恶狠狠地瞪着我,嘴里还在不停地小声咒骂着什么。
陈丽则低着头,不敢看我。
法官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陈阳的律师,一上来就试图把水搅浑。
他声称,陈阳给妹妹的钱,是兄妹之间的正常经济往来,属于“赠与”而非“转移”。
他还试图将陈阳塑造成一个“顾家、重感情”的好男人,而我,则是一个“强势、冷漠、不近人情”的妻子。
“审判长,我的当事人只是出于对妹妹的关爱,才给予了经济上的帮助。而原告,却因此小题大做,不仅要离婚,还要分割这部分赠与款,这实在是有违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我听着对方律师颠倒黑白的陈词,差点气笑了。
轮到我方陈述时,王律师站了起来。
她没有慷慨激昂,也没有声色俱厉。
她只是冷静地、有条不紊地,将一份份证据,呈现在法庭上。
“审判长,我们先来看第一份证据,这是原告与被告的婚后银行流水,以及他们共同的基金账户交易记录。”
“从记录上可以清楚地看到,被告在两年内,分两次,共计向其妹妹陈丽的账户,转账三十万元。而这两次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