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进行曲在我耳边,听起来像一曲悠长的送葬。
巨大的水晶吊灯下,林薇薇穿着百万定制的婚纱,挽着我曾经的竹马沈修,脸上是幸福到近乎虚伪的甜笑。神父庄严地问:“沈修先生,你是否愿意娶林薇薇小姐为妻,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我愿……”
沈修的话没能说完。
因为教堂厚重的橡木门,被一股巨力从外面轰然撞开。
“轰——!”
伴随着宾客的尖叫,两排全副武装、身着黑色作战服的雇佣兵,手持突击步枪,如幽灵般涌入。他们步伐统一,眼神冰冷,枪口上黑洞洞的消音器,像死神的凝视,瞬间扼住了所有人的喉咙。
人群死寂。
我踩着满地破碎的木屑,逆着光,一步步走了进来。
脚下踩的是意大利手工定制的军靴,身上穿的是贴合身形的黑色作战服,长发高高束起,脸上是一道从眉骨延伸到脸颊的狰狞伤疤。那道疤,是三年前林薇薇亲手留给我的“饯别礼”。
林薇薇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尽,瞳孔因极致的恐惧而放大,她看着我,像看到了从地狱爬回来的恶鬼,嘴唇哆嗦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沈修的反应更快,他下意识地将林薇薇护在身后,对着我厉声喝道:“你是什么人?!”
我笑了。
这笑声,穿过死寂的教堂,显得格外刺耳。
我摘掉脸上的战术墨镜,露出那双在无数个血腥的夜里,早已被磨练得没有一丝温度的眼睛。我看着沈修那张又惊又怒的脸,看着他护着我“好妹妹”的姿态,一字一句地开口。
“沈修,三年不见,你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吗?”
他浑身一震,如遭雷击。
我走到他们面前,无视那些对着我的枪口,目光扫过林薇薇身上那件洁白的婚纱,最后,停留在她惊恐万状的脸上。
“姐姐,”我微笑着,声音轻柔得像情人间的呢喃,“好久不见。我的……好妹妹。”
“江安?!”林薇薇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那是一声夹杂着不敢置信的尖叫,“不!不可能!你早就该死在缅北了!”
这句话,像一个开关。
三年前那个雨夜的记忆,如开闸的洪水,瞬间将我淹没。
就在我二十岁生日那天,林薇薇哭着对我说,她被人绑架了,绑匪约我在城外的废弃工厂见面,不许报警,否则就撕票。我没有丝毫怀疑,单枪匹马地赶了过去。
等在那里的,不是绑匪,而是几个凶神恶煞的人贩子。
林薇薇就站在他们身后,撑着一把漂亮的蕾丝阳伞,笑得天真又残忍。她亲手用刀划破了我的脸,然后对那些人贩子说:“把她处理干净点,我不想再在国内看到她。”
我被他们打断了腿,像一条死狗一样,被扔进一个装满了馊臭鱼获的集装箱里。在无尽的黑暗和颠簸中,我被卖到了那个法律和人性都荡然无存的地方——缅北。
“是啊,我早就该死了。”我从回忆中抽离,嘴角的笑意更冷了,“可惜,地狱的使者说,我的罪孽还没赎清,不肯收我。所以,我只能爬回来,亲手送你们下去。”
我的身后,一个身材高大、代号“幽灵”的男人,是我的雇佣兵队长,他上前一步,将一份文件,甩在了神父面前的圣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