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韵诗回到烈焰宗后,带走了两个人。
一个,是我们的儿子,苏锦城。另一个,是她的白月光,江叶。
儿子,是柳韵诗的血脉,生来就是极品灵根,宗门天骄。
白月光,是她的发小,她要带着他走上仙路,享受长生。
只有我,她的发夫,一个无灵根的废物,被遗弃在了凡尘。
离开前,柳韵诗对我说: 苏辰,你无灵根,注定要平凡一生。好好在俗世生活,抽空我会带儿子回来看你。
抽空?
为了等待柳韵诗带着儿子回来看我,为了这句话,我等了足足十三年。
最终也没有再见到她,心力交瘁而死。
这一世,我不再等待。
你回你的烈焰宗,我走我的无敌路。
1.
三日前,柳韵诗渡完情劫,突破元婴,回到了烈焰宗。
她是烈焰宗万年成宗以来,最惊才艳艳的女修。
极品灵根,无上修道天赋。
一手烈焰红莲,同阶无敌,甚至可跨阶而战。
是天之骄子。
我将家里的最后一块田地也转让给了镇里的地主。
“苏公子,以后你就是仙门的人了,还请多多关照啊。”
原本只值二十吊的地,地主老财直接给了五两,还是黄金。
五两黄金,足够普通人家富裕生活几十年了。
所有人都以为,柳韵诗会带着我和儿子苏锦城一起回到烈焰宗。
从此成为上仙,和世俗之人再无一般。
所以,哪怕是镇里的地主老财,也对我极尽讨好,生怕一不小心被我那仙人妻子给灭了。
只有我知道,并不是。
无论前世还是今生,柳韵诗都没打算带我回宗门。
“呵呵,刘老爷,那我就先谢过你了。”
我没有拒绝地主的好意,哪怕这份好意中其实不怀好意。
我需要钱,需要钱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或者说,禁锢了我一辈子的地方。
“不客气不客气,以后常回家看看,常回家看看。”
刘财主搓了搓手,满脸殷勤。
我没有理会刘财主,拿着钱来到了马市。
想要离开这里,就得有匹马。
日行千里的马。
烈焰宗的属地范围极大,就算日行千里,我也需走一个月才能走出他们的地盘。
来到马市,你才会知道,什么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都是扯淡。
伯乐不常有,日行千里的马,同样不常有。
我已经连续来了三天了,最好的一匹马也只能日行四百里。
马贩子要我三十两纹银。
他咋不去抢呢?
讨价还价一番,最终以二十五两的银子买下了这匹日行四百里的骏马。
买好了马,又买了点饲料,我牵着马回到了家中。
“娘亲,娘亲,我已经可以释放火球了!”
还没走到门口,熟悉的奶音便从院子内传了出来。
紧接着,一颗拳头大的火球从院子内飞出,砸在了我的面前,瞬间溅起一阵烟尘。
也将我刚买的良驹吓得嘶鸣一声。
“灵力汇聚太散,威力不足,还需继续凝练灵力。”
冰冷如腊月寒冰的声音响起。
我看着眼前漆黑的半米深坑,苦涩的摇了摇头。
踏入仙门,从此和凡俗之人再无两样。
一个五岁的孩童,刚修炼三天,就能发出如此恐怖的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