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紧了紧牵着小棠软软的小手,感觉到了一点温暖。
又是一阵风吹来,几片叶子粘在了我的裤脚上。
我弯腰去拍打,视线无意间落在自己这双因为常年接触洗洁精而有些干燥发红的手上,动作不由得顿住了。
结婚前,我在市区那家很有名的“甜趣”蛋糕店做学徒。
每天凌晨四点,城市还在沉睡,我就已经系上白色的围裙,站在操作台前了。
师傅是个严肃的台湾人,对用料和手法苛刻到极致,但他唯独会夸我:“林夏,你这双手巧,做出来的裱花有艺术感,做的蛋糕有温度,不一样。”
那时候,整间烘焙房都弥漫着黄油和牛奶的醇香,烤箱里透出的暖黄光晕。
就是在那段时间,陈默开始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他最初只是众多顾客中的一员,后来不知怎么,就变成了每天都会来的人。
他总是挑下午三点我轮休的点儿,点一块最简单的柠檬饼干,配一杯美式咖啡,坐在角落的位置上。
等我换下工装出来,他便会很“巧合”地站起身,装作偶遇的样子。
追我的时候,陈默是真的用了心。
那时的他,和现在判若两人。
印象很深的一次,是初春时节,我倒春寒感冒了,头晕脑胀,但还是强撑着去上班。
下午他照例出现,听一起工作的师妹说我病了,他二话没说,转身就走了。
过了不到半小时,他气喘吁吁地跑回来,手里提着一个保温桶,里面是滚烫的姜丝可乐。
他额头上都是细密的汗珠,却只顾着催促我:
“快,趁热喝了,发发汗就好了。”
那杯姜丝可乐真的很好喝。
还有一次,是我随口说了一句,看中了一条裙子没舍得买。
结果下一个生日,他就把包好的裙子送到了我面前,尺码颜色分毫不差。
我怪他乱花钱,他却说:“给你花钱,怎么能叫乱花?你值得所有好的东西。”
最让我动摇的,是那个雨夜。
我加班准备第二天一个婚礼蛋糕的大订单,忙到快午夜才结束。
走出店门,雨下得正大,我正发愁怎么回出租屋,却看见陈默就站在街对面的路灯下,撑着一把黑色的伞,也不知道等了多久。
他的裤腿全湿透了,看见我,笑着挥挥手跑过来,把伞大半都倾向我这边,说:“猜你就没带伞,走吧,送你回家。”
雨水顺着他的发梢滴下来。
就是在那个雨夜,他看着我,很认真地说:“林夏,等我们结婚了,我养你。你不用再这么起早贪黑,风吹雨淋的,太累了。回家做我的陈太太,让我来照顾你。”
“我养你”这三个字,像一句带有魔力的咒语,在那个寒冷的雨夜里,为我勾勒出一个温暖安稳的未来图景。
我从小家境普通,早早出来谋生,确实感到疲惫了。
有一个坚实的臂膀可以依靠,有一个温暖的港湾可以停泊,这诱惑太大了。我以为,那是他爱我的最高证明。
于是,我们结婚了。
顺理成章地,我辞掉了蛋糕店的工作。
收拾东西那天,我把心爱的刮刀、裱花袋、各种形状的模具,还有那套师傅送的、我用得最顺手的裱花嘴,一样样擦干净,用软布包好,整整齐齐地放进了衣柜最里面的那个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