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易中海强压怒火:“叶玄,你要是真能证明这鹰是你的,这野猪我们一分不沾;可要是拿不出凭证,今天就得把东西交出来,院里人见者有份!”

叶玄扫了圈院里人眼里的贪婪,眉梢挑着冷意,嗤笑一声:“原本想着肉多吃不完,给各家分点尝尝鲜,现在看来,是我想多了!”

“少废话!赶紧拿证据,别耽误时间!”贾张氏板着脸,唾沫星子乱飞。

叶玄清了清嗓子,突然扬声道:“大鹏,给他们开开眼!”

白头鹰像是接了军令,猛地昂起头。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见它双翅 “唰” 地展开,足有一人多高,羽毛根根分明,带着猎猎风声。

跟着一个俯冲,利爪精准叼起叶玄扔出的小石子,又稳稳放在他掌心。

最后竟还歪了歪头,用喙轻轻蹭了蹭叶玄的胳膊,活像个讨赏的孩子。

这一连串动作下来,院里人都看呆了,嘴张得能塞下鸡蛋,谁家野鹰能这么听话?

这要是说不是叶玄的宠物,谁信啊。

“小把戏而已,别想糊弄人!”

贾张氏眼珠一转,又开始撒泼,伸手推了把旁边的贾东旭,“东旭,上!给她露一手!让这小畜生瞧瞧,咱贾家也能驯鹰!”

贾东旭额头上的包还肿着,被他妈一推,踉跄着往前挪了两步。

叶玄冷笑:“贾东旭,我可提醒你,这鹰凶得很,不认生人的。一会儿要是出了什么事,你可别赖上我。”

“不用你操心!一会儿我不仅要把肉带走,还要把这鹰也留下!”贾东旭一咬牙,朝白头鹰走去。

越是靠近大鹏,贾东旭越是发怵,那双鹰眼死死地盯着他,利爪闪烁寒芒,要是被挠一下,保准皮开肉绽。

咕嘟一声!

贾东旭咽喉滚动,他有种不祥的预感,要是在靠近一步,绝对会被这只白头鹰攻击。

“东旭,还愣着干什么,上啊。”

贾张氏连忙催促,心想如果贾东旭真能驯服,以后就让这只鹰天天去打猎,自家还愁没肉吃?

贾东旭一咬牙,肿成猪头的脸上硬是挤出自以为和善的笑,声音发飘:“大鹰啊…… 我家有棒子面,还有剩的窝窝头,跟我回家不?”

说着,就哆嗦着伸手想去摸大鹏的羽毛。

下一刻,大鹏忽然尖啸一声,声浪跟锥子似的扎人耳朵。

跟着浑身羽毛炸成一团,翅膀抡得跟铁扇子似的,带着风就朝贾东旭裤裆劈过去。

“咔嚓” 一声脆响,像是冬天踩碎了冰碴子,又像是鸡蛋被打碎了。

贾东旭的脸瞬间从通红变成惨白,再由惨白拧成青紫。

捂着裆部 “噗通” 跪下去,身子跟抽风似的抖,嘴里嗬嗬地响,半句话都挤不出来,额头上的冷汗珠子跟断线的珠子似的往下掉。

叶玄站在旁边,眼皮都没抬一下:“早说了我这鹰认生,偏不信。现在知道疼了?”

他忽然抬眼,目光扫过院里众人,慢悠悠补充道:“对了,忘了提醒你们,这鹰通人性,就是眼神不太好,尤其爱跟‘小鸡’过不去。刚才你们也瞧见了,它认不准人,下手又没轻没重。往后谁要是再敢凑过来,真伤着了啥要紧地方,可别赖我没提前说。”

院里人下意识地往旁边挪了挪,尤其是年轻汉子悄悄夹了夹腿,脸上直抽抽。

为了顿肉把自个儿后半辈子搭进去?

疯了才会干!

“走了走了,天快黑了,回家做饭去。”

有人率先扯着嗓子喊,脚底抹油。

其余人也知道分不了野猪肉,也懒得在这里待着了。

没多久,人群如同潮水一样退去。

叶玄见院里人都散了,这才抬手在半空虚虚一划。

半百斤的野猪滑进了随身空间。

【宿主存储野猪一只,是否需要处理?】

系统提示传来。

叶玄愣了下:“处理?你是说……帮我把猪杀了?”

【随身空间自带物资处理功能,可完成宰杀、分切、水源净化等操作,便于宿主存储。】系统解释得简洁明了。

“嚯,这功能倒挺贴心。”叶玄乐了,省去褪毛分肉的麻烦,简直是懒人福音,“那正好,帮我处理干净。”

【指令接收,处理中……】

眨眼的功夫,空间里像是掠过一道极淡的白光。

等叶玄再“看”过去时,刚才还带血带毛的野猪,已经变成了码得整整齐齐的肉块。

后腿肉红亮紧实,五花肉肥瘦相间,连骨头都剁成了匀称的小块,连一丝血沫子都没沾,干净得像刚从供销社柜台里取出来似的。

“这手艺,比肉铺师傅还利落。”叶玄咂咂嘴,从空间里拎出两斤带着筋膜的后腿肉打打牙祭。

刚拎着肉到院里打水,就见门口站着个女孩。

十五六岁的年纪,脑袋垂着,露出细瘦的脖颈,衣服上有几个补丁,浆洗的发白了。

叶玄认识她,未来的小片警,傻柱的妹妹,何雨水:“雨水,你来我家有事?”

何雨水把脸埋得更低,细声细气地憋出一句:“叶大哥,我……我饿。”

听到这里,叶玄更愣了。

傻柱在轧钢厂食堂当大厨,天天往家带饭盒,怎么会让妹妹饿着?

“你哥呢?刚才还在后院闹呢。”

“我哥……他跟贾东旭他们看电影去了。”

“那他没给你留饭盒?”

何雨水的眼圈唰地红了,泪珠在眼眶里打转转,却倔强地没掉下来:“留了……但被张婶拿走了。”

“这个贾张氏,真是混账东西!”叶玄气得直接爆粗!

人家傻柱给亲妹妹留的吃食,她也下得去手抢,真是禽兽!

“今儿就在叶哥这儿吃,咱今晚炖肉!”

“真的?”何雨水猛地抬头,眼里闪着光,又赶紧说道,“我……我可以帮忙的!”

“你会做饭?”

“会的!我从小看我爸炒菜,简单的都会!”

叶玄倒想起了。

何雨水她爸何大清是谭家菜传人,她耳濡目染,厨艺肯定差不了。

反观自己,也就勉强能把菜炒熟,哪敢在行家面前班门弄斧?

索性把灶台让出来:“那敢情好,我给你打下手。”

“嘻嘻。”何雨水也不忸怩,挽起袖子就接过肉。

刀在她手里灵活得很,“咚咚咚”几下就把肉切成匀称的方块,焯水、炝锅、下肉翻炒,动作一气呵成。

油星子在锅里滋滋跳,肉香混着葱姜的味儿漫开来,勾得人直咽口水。

她站在灶台前,握着锅铲的手腕有力又稳,倒真有几分大厨的架势。

叶玄在旁边递碗递盘,看得直点头:“行啊雨水,不愧是谭家菜的后人,这手艺比你哥强多了!”

何雨水被夸得脸微红,低头用铲子扒拉着锅里的肉:“哪有……就会点皮毛,上不了台面的。”

“别谦虚。”叶玄笑着摆手,“我虽然不会做,但会吃啊。你这菜炒得油亮喷香,光闻着就知道好吃。”

说着,他转身从屋里柜子里翻出个陶瓶。

瓶身上的标签有点磨掉了,但“茅台”俩字还清晰可见。

这是他爸生前藏的,现在正好拿出来添添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