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是被猫爪子拍醒的。
软乎乎的肉垫带着点凉意,一下下蹭着她的脸颊,伴着黏糊的“喵呜”声,像在撒娇。她猛地睁开眼,撞进一双湿漉漉的琥珀色圆瞳——是奶糖,她的奶糖!小家伙鼻尖还沾着点刚舔过毛的白絮,尾巴尖那点浅棕在晨光里晃来晃去,活像个偷喝了牛奶的小贼。
林晚瞬间红了眼,一把将奶糖搂进怀里,鼻尖埋进它雪白的绒毛里。那熟悉的、带着点阳光和猫薄荷的味道,是她上一世午夜梦回时,抓不住的奢望。
奶糖是母亲化疗期间,在救助站一眼看中的布偶猫。当时它缩在笼子最角落,右前爪缠着绷带,却还是仰着脑袋蹭母亲的手指。母亲说:“你看它多像你小时候,受了委屈也不闹,就安安静静待着。”后来奶糖成了病房里的小太阳,总爱蜷在母亲病床边打呼噜,化疗的疼痛让母亲整夜难眠时,只要摸一摸奶糖温热的身子,她就能稍微眯一会儿。母亲走前,攥着她的手,指腹因为化疗变得粗糙,却依旧用力:“晚晚,奶糖替我陪着你,别总一个人闷着,饭要吃热的,觉要睡足,别让自己孤单。”
可上一世,这份“陪伴”被周明轩亲手碾碎。
那天她加班到深夜,暴雨砸得窗户砰砰响。她攥着伞冲进楼道,心里还想着给奶糖煮点鸡胸肉——早上出门时,小家伙扒着裤腿叫,像是知道要发生什么。推开门的瞬间,客厅里的景象让她血液冻结:奶糖躺在冰冷的地板上,雪白的毛被沾了灰的沙发巾缠得打结,嘴角挂着暗红的血丝,琥珀色的眼睛半睁着,已经没了呼吸。周明轩靠在沙发上抽烟,烟蒂扔了一地,脚下踩着母亲亲手织的、绣着小太阳的猫窝,毛线被踩得稀烂。他看见她,漫不经心地弹了弹烟灰:“它抓坏了妈新买的羊绒衫,我教训了一下,没想到这么不禁摔。”
“教训?”她的声音抖得像筛子,冲过去想抱奶糖,却被周明轩一把推开,“那是妈织的猫窝!那是奶糖!你怎么敢……”
“喊什么?”婆婆王秀兰从厨房出来,手里还拿着林晚的工资卡,指甲缝里沾着面粉,瞥了眼猫的尸体,嗤笑一声,“一只畜生罢了,哭什么哭?死了再买一只就是。明轩下午用你卡给我买了条金手链,足金的,比这猫金贵多了。”
后来她才知道,那羊绒衫是王秀兰自己洗的时候勾破的,周明轩不过是借题发挥。他早就嫌奶糖“占地方”,嫌林晚总对着猫念叨“妈妈”,仿佛在提醒他,她心里有比他更重要的人。而他娶她,从来不是因为爱,是看中她父母留下的两套房和二十万存款。那场在江边的求婚,他捧着廉价的塑料玫瑰说“一辈子对你好”,不过是算计——他知道她父母早逝,缺爱又心软,哄着她把房产证加了他的名字,存款也转到了他名下。
直到他卷走所有财产,和公司前台李萌萌私奔时,还不忘发一条短信嘲讽她:“林晚,你除了那点死钱,还有什么?连只猫都护不住,真是个废物。”
那天她抱着奶糖冰冷的尸体,在空荡荡的房子里坐了一夜,窗外的雨下了又停,天亮时,她咳出了血。再后来,她在找工作的路上被车撞了,意识消散的最后一秒,她想的还是奶糖那双没闭上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