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相信你。”
听到这里我觉得可笑,我根本不需要他相信我。
他顿了两秒,继续开口,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平和。
“小信,幻鹰能不能借我一用,我用自己的力量找梁帆,但是找了一周,一点线索都没有,我想动用幻鹰的力量。”
我假装无奈,语气里满是歉疚。
“幻鹰早解散了,如今是一个人毛都没有了。”
幻鹰是我父亲精心培养的一支护卫队,大多是从特种部队退役下来的军人,身手超群。
常年散布在世界各地,有特大任务时才会动用。
父亲走后,幻鹰只听命于我。
没有解散,拜许砚清所赐,在陆自修出任务前一天,我将他们召集回来,暗中保护他。
饶是这样强大的一支护卫队,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仍是没有任何消息。
而我的姨妈,已经推迟十天了。
6
一日,我正翻看着老相册,这才发现陆自修的眼神从未从我身上离开。
小时候,陆自修被父母抛弃,肚子太饿在偷包子的时候被老板抓包。
老板抓着陆自修要送去公安局。
是路过的我和父亲帮他付了钱,从此他便赖上了我们。
跟着父亲学本领,杀人的本事和我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论聪慧,更是胜我一筹。
初识许砚清那年,我10岁,一眼被他白净的脸吸引,一眼万年。
那时候许砚清还很干净,只是街头的小混混,而我早已是染上了血的女魔头。
为了不让他知道我的过往,见他时我从来不带武器。
但他经常会和别的小混混抢地盘打架,就算我从小经过父亲的特训,有时候也敌不过人多势众。
经常挂了彩回到家,陆自修会拿出碘伏、纱布等为我包扎。
那时候我不懂,他总是看着我说:“信,这种事情,以后让我做。”
我推开他:“滚。你少和我抢男人。”
后来许砚清还是知道了我的身份,于是主动向父亲申请加入帮派,过上了刀尖上舔血的生活。
而我则假装是一个需要他保护的柔弱小女生。
以至于12岁那年许砚清被挟持,我想也没想的就执意要去救他,才葬送了父亲的性命。
也就是那时,我第一次在许砚清眼前大杀特杀。
我把我所有的面完完全全展现在许砚清面前。
期待他来爱我的全部。
他也确实爱过我的全部,于是我奉上我的真心,向他献上了我的所有。
让他拥有和帮派长老一样的权利和地位,同时,把父亲精心建立的商业帝国拱手让与他。
只是慢慢的,他对我有了忌惮,为了不再让我手上染血,所有杀人的事情都变成他来做。
从那以后,我又做回了躲在他怀里撒娇、需要保护的小姑娘。
但那只是明面上的。
他永远不会知道,我为了排除与他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