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沈家院内,传出陆晴晴和几个名媛肆无忌惮的讥笑:“一个没妈的孤女,命比畜生都贱,居然还敢攀高枝?” “谁不知道陆小姐和沈少爷才是海城的金童玉女?羌白柳一个孤儿,根本配不上沈少爷!” “讨厌了……啊!”一声娇呼,陆晴晴的话被沈绍安堵回口中。
日光下,她胸口山峦起伏,小嘴又红又肿。 听见我的脚步,沈绍安眼神一慌,收回手想拉我,可领口上的999色号还是鲜红刺眼。 心口一阵钝痛,我面无表情推开他,目光扫向陆晴晴,“麻烦两位让让,我来取自己的东西。” “以后你们如何相处,都与我无关。” 女孩瞬间红了眼眶,可怜巴巴攥着沈绍安的袖子: “邵安哥,嫂子是不是怪我?可是她妈妈的骨灰真的很好用,狗狗很喜欢,我真的不想还回去……” 沈绍安顿了顿,还是挡在陆晴晴前面: “不过一捧灰而已,你做人非这么计较?一天到晚惹晴晴不开心?” “因为你的电话,晴晴下午茶都没吃!我要求你立刻给她道歉!” 刚下过雨,凄楚冷风扫过我通红的眼角。 沈绍安就是这样,放在心上护着的人,就由不得受半分委屈。 上学的时候,我是无可争议的年级第一。 因为不肯把卷子借给几个混混抄,被他们带人堵在墙角,威胁要刮花我的脸。 危难关头,是沈绍安匆匆赶来,少年碎发上挂着晶莹的汗珠,毫不犹豫挡在我身前: “羌白柳是我沈绍安罩着的人,敢动她?你们活腻了?” 这事之后,我再也没见过那几个混混。 据说被家长教育回家转校了。 从此所有人都知道。 乖乖女羌白柳,是小霸王沈绍安心尖尖上的人。 唇边绽开一抹讽刺的笑,我将那条曾视若生命的银链丢给陆晴晴。 “这个礼物满意么?收好了,我不稀罕。” 沈绍安脸色一颤,眸中闪过愕然。 他以为我会像过去,无数次为年少时的心动妥协。 可惜这次,我是真的后悔了。 肩膀撞开二人,我大步跑回卧室,一股浓烈的骚臭直扑面门。 眼前的景象更加让我崩溃。 床单满是尿渍,衣服破破烂烂,妈妈亲手种的花摔在地上,整个房间一片狼藉。 她住院前为我收拾的房间,此刻被糟蹋得一塌糊涂。 妈妈,你最后一点生活痕迹都被抹去,小柳再也没有妈妈了。 不远处的大型牧羊犬看我落泪,更加得意冲我低吼挑衅。 被身后的陆晴晴假惺惺制止, “白柳姐,下次出门,自己记得锁好门。” “虽然是邵安哥让你住进来的,但这——毕竟不是你的家。” 我沉默捡起花瓣,努力感受妈妈最后一丝眷恋和温柔。 可眼泪还是止不住往下流。 终于,沈绍安开口了: “差不多行了,羌白柳,难道你还要跟一只狗计较?” 抬起泪水干涸的脸,还没说话,陆晴晴就伸手拉我。 她一副知书达理的模样,可长长的美甲掐得我生疼,我想抽回手,她却一声惊呼,身体猛地向后倒去。 听见主人呼救,牧羊犬“汪汪”狂叫向我们扑来。 我从小就怕狗,此刻更是腿软得动不了。 十二年前,我和妈妈住在老小区,附近总是徘徊着很多流浪狗。 为了保证我的安全,家住城西的沈绍安每天早起两个小时,专门护送城东的我一起上学。 知道我脸皮薄,金尊玉贵的大少爷默默跟在我身后一米多的位置,生怕我不高兴。 有一次流浪狗突然受惊,大叫着朝我飞扑而来。 是沈绍安冲过来把我抱在怀里,自己的小腿却被流浪狗咬穿。 医院里,他明明疼得发抖,却还是温柔捂着我的眼睛: “羌同学,不疼的,你别怕。” “你要过意不去,就嫁给我做老婆吧,不然没人要我怎么办?” 过去的身影与现在悄然重叠。 可十二年后,在沈绍安怀里的人是陆晴晴。 “邵安哥……”她缩在沈绍安怀里,泪眼朦胧,顺势将我一把推了出去。 锋利的犬齿瞬间穿透我的小腿。 鲜血如注。 沈绍安不可置信愣在原地。 愕然看着我流血的伤口,不敢相信自己救的不是我。 “我、我只是不想让晴晴受伤,我没想那么多……” 我看着他心如死灰:“沈绍安,欠你的,我都还清了。” 从此以后,各不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