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十七,是忠勇侯府的暗卫。
我死在了一个大雪天,为保护世子妃林晚晴,身中七箭,流血而亡。
最后一刻,我看见她那张惊惶美丽的脸,心想,我这条命,总算护住了她。
魂魄离体,我飘在空中,却听见我誓死守护的世子妃,用绣帕掩着口鼻,满脸嫌恶地对匆匆赶来的世子魏延说:“夫君,她的血溅到了我的裙子上,真脏。”
魏延甚至没看我一眼,只搂住他心爱的妻子,不耐烦地对手下道:“还愣着干什么?拖走!尸首找个乱葬岗扔了,别污了府里的地,晦气!”
我看着他们相拥离去,仿佛只是扔掉了一件垃圾。
原来,我拼上性命的忠诚,在他们眼里,只是“脏”和“晦气”。
那一刻,我滔天的恨意,撕裂了魂魄。
1.
再次睁开眼,我没在阴曹地府,而是躺在一张雕花木床上。
陌生的房间,陌生的身体。
镜子里映出一张苍白瘦弱的脸,约莫十四五岁,眉眼清秀,却带着一股长年累月的怯懦。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叫沈惊雀,是当朝太傅沈从安的庶女。
生母早逝,在太傅府里活得像个透明人,受尽嫡母和姐妹的欺凌,最终在一场高烧中,无声无息地去了。
而我,十七,占据了她的身体。
从一个没有名字、没有过去、随时可以为主人去死的暗卫,变成了一个有身份、有家世的官家小姐。
虽然这个身份,同样卑微如尘。
“三小姐,夫人叫您过去一趟。”
门外传来丫鬟不耐烦的催促声。
我收敛起眼底的杀意,换上一副和沈惊雀一般无二的怯懦模样,低着头跟着丫鬟走。
穿过回廊,到了嫡母王氏的正房。
一进门,一个茶杯就擦着我的脸颊飞过,“砰”地一声碎在地上。
“跪下!”
王氏坐在上首,凤眼含煞,“你这个小贱蹄子,谁让你去花园的?冲撞了你大姐姐,害她动了胎气,你担待得起吗?”
我顺从地跪下,低着头。
记忆里,原主根本没去过花园,是大小姐沈云珠自己不小心崴了脚,为了推卸责任,便栽赃到了这个最好欺负的妹妹身上。
“母亲,您别怪三妹妹,她也不是故意的。”
沈云珠斜倚在软榻上,抚着自己根本看不出隆起的小腹,假惺惺地劝着,眼神里却满是恶毒的快意。
她刚嫁给吏部侍郎的儿子,仗着有孕,在家里更是横行霸道。
王氏冷哼一声:“你就是心太善!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打杀了才干净!”
她看向我,眼神像淬了毒的刀子:“我也不要你的命。去,把院子里的马桶都刷了,刷不干净,今天就别想吃饭!”
这是要把我当成下人使唤,还要断我的吃食。
若是从前的沈惊雀,怕是已经吓得浑身发抖,只会哭着求饶了。
但我不是她。
我抬起头,露出一双被泪水浸湿的、惶恐不安的眼睛,声音细若蚊蚋:“是,母亲。”
我的顺从让她们失了兴致,王氏不耐烦地挥挥手,像赶一只苍蝇。
我退了出去,在所有人看不见的角落,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
忠勇侯府。
魏延,林晚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