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
本来我还沉浸在伤痛之中,无法自拔,但只能说法医的速度真的快的可以,尸检报告出来了,邵医生把他发给了我,让我自己看,自己争取破案。我不知道邵医生为什么对我多了那么多的信任,敢把这么重要的资料以违规的形式给了我,大概是因为我猜中了前面那个案子是熟人作案或者前面那个案子根本不存在作案一说,只不过是两个熟人闹着玩的。至于后续什么的,我就不知道了,毕竟我没有得到任何来自外界的消息。
我看着这份尸检报告的拍摄页发到我的手机上,我心里特别忐忑,泛起阵阵恶心,我看到那个页面上那个虚化的人影,我便想吐。但那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克制住了,恶心。点开了图标,点开了页面,看着。
肾脏丢失。
不是为什么会有肾脏丢失的情况啊?小邵他不是跳楼而死吗?这个情况太出乎人意料了,完全不在我所想到的范围之内,我拨通了邵专家的电话,我询问了这个情况,他此时也非常愤怒,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但事实就是这样的,小邵的肾脏丢失了。对于一个通读悬疑,刑侦科学的人来说,我脑子里蹦出来了一个荒唐的想法,这是一场器官贩卖的案子,非常严峻的案子。可是这也说不通啊,案发到现在没有任何时间能够摘取器官的,要不然我再捋一捋吧。
小邵,我的好朋友,他有一个情况根本没有告诉过我,但我隐约已经猜到他生前遭受了非常严重的校园霸凌,他的自杀身亡应该与这场校园霸凌脱不开关系。小邵经历了长时间的校园霸凌,最后在有一天,他爬上了校园楼顶,那是个监控的死角,没有人拍到他干了什么,接着他从那个楼顶一跃而下,跳到了校园侧面的围栏外垃圾堆内,头部内骨折身亡。
校园外的监控倒是可以拍到小少坠入垃圾堆内的情景,但是那个监控年久失修,只能拍到一个模糊的虚影,有三四个影子围了上去,接着便有两个影子慌忙离开了,留下剩下的两个人在那不知道干了什么,一会儿他们也走了。此时是凌晨,没有人知道这个时候会有人来,也没人知道这个时候小邵会选择跳楼,所以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这三四个人一定就是凶手,就算不是凶手,他们也是霸凌小邵的人。管他是不是直接害死了小邵,他们在我眼里都是凶手,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必须付出代价。看到后面离开的那两个人,我突然毛骨一耸,打了个寒颤,难不成他们是在小邵跳楼之后直接取的器官吗?那个时候的小少,甚至还可能是活着,还可能是清醒的啊!他们就这么取了器官,取走了小邵的肾脏。这群罪大恶极之人,该怎么样才能抓住他们呢?我看着邵医生发过来的监控录像,陷入了沉思时间,就这么一分一秒的过去。
太阳慢慢的从天边升起,画面渐渐的亮了起来。突然,视频监控的远端动了,画面正在动着,有一个人向小邵跑了过来,他穿着橙黄色的衣服,戴着个帽子,应该是一名环卫工人,他看着小少呆愣了几秒,又跑向了视频监控的尽头,消失在了屏幕画面中。难不成这名环卫工人一直待在现场?他目睹了全过程,他目睹了小少从楼上坠下,又有一群人围在他的身边?这就是一个关键的人物啊,警方他们必须要找到他,他可能就是破获案件的真相,最重要的人。这些我不确定警方能不能顺利的找到,现在我得找一些别的线索,能够帮助警方破案的那种,死脑瓜,快想一想,警方会考虑些什么呢?他们会调查小邵生前的人际关系,这样就可以顺利的找到小邵生前是被哪些人欺负的,找到那些人对他们一顿恐吓,可能就可以找出跟他们同行的一些人是谁取走了器官这个案子,逻辑似乎非常清晰,没有什么线索需要补充的,就靠警察同志们了,他们应该会给小邵申冤的。但这里就需要有个前提。凌晨看到小少坠楼的,必须是校园霸凌的人。这里有很强的巧合性,但是我相信只要找到人,这个疑问将会不攻自破的。
但愿各位警察同志努点力,争取在这个方向上有所侦破。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就我的资料查到这个器官被摘取之后,他肯定是有保存时间限制的,只要在这个时间之前,我们抓到凶手,那我觉得都是好的。别人送来放在医院门口的器官不会被拿来移植使用,因为这类器官说不定携带了人体免疫缺陷病毒就是我们所说的HIV或者还会有肝炎感染又或者感染了某种癌症,而医院没有时间检验器官是否有这类问题,如果拿来用不但风险很高,而且也很愚蠢。根据我所查到的资料,从捐献者身上摘取的器官,其续存率高低取决于器官本身和保存状况。一般来说,器官从摘取到移植的时间保存为肾脏24到48小时。所以这么说来,我们的警察同志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抓捕时间。也不能责怪他们,毕竟谁也没有想到这个案子的性质会如此恶劣,但我始终坚信这个案子并没有结束,大概是我的第六感告诉我的吧。两天时间,三天时间,也有好几天的时间,我们依旧没有收到警察通知,那边传来什么好消息,这个案情非常值得注意,因为受害者的母亲就是一名人民警察,不能让人民寒了心啊。赵警官在我眼里出乎意料的平静,或许真的被沉重的打击打击太深,他似乎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难过,甚至没有我难过,我觉得。他依旧努力的上班,努力的下班,努力的侦破案件还是如一如既往的努力生活。反观邵医生不一样了,他很悲痛,经常是哭着接的电话,每次我把我写的日记拿给他时,他都忍不住大哭一场,跟我讲述他对警察无能的痛斥,跟我讲述他有多想念小邵。我每次接起电话我都很难受,我自己一边开着眼泪一边安慰,这个比我大很多的大人感觉挺怪异,但我心底是真的难受。
得了心理疾病的人,思想就是怪诞,我的理智每每都能爬到最高点谴责我的感情,我自己都能深刻的感受到理智正在谴责我懦弱的感情,我心里想着小邵很悲痛,脑袋却不停的告诉我这个案子不会是第一例,还有别的案子可能诞生。我厌恶着这种怪异的感觉。经过小赵的事情,我开始痛恨脑子里想着那些案子,但是没有用那种不祥的预感笼罩着我,一遍遍的告诉我案子还有后续还没有结束。
5月31
感谢上天,谢天谢地,今天这一天也算是有了很多好消息,警方对那名现场的环卫工人进行了审问,他们发现了一些证据,在当场的人中,有两名好像是学生,加上剩下的一男一女便是总共的四名凶手。那名环卫工人老人家对其他几人没有了印象,唯独对那名女士印象非常深刻。他翻起了通缉榜,指出了那个人,警方曾经通缉过的一名拐卖儿童的犯人,崔某。
但问题就出来了。崔某作为一名通缉犯,在我市东躲西藏多年,一直没有露馅,没有露出自己的真实身份,现在露出了真实身份,警方也不知道去何处能抓到她。当然好消息没有戛然而止,今天还有很多的好消息等着我们。
天街小雨润如酥。
泰安新城今天发生了一起恶性的杀人案件,一名女士当时正在购买菜肴,她全身包裹甚至戴上了墨镜与头纱,她手提大量东西置购了大量肉类,果蔬。正当他前往海鲜区时,被一名从监控暗处冲出来的黑衣人刺伤腰部,接着将她扑倒在了海鲜摊位上,一刀一刀扎在了女人的身上,直到女人没了气息后,凶手驾驶着从监控暗处骑来的摩托车离开了现场。而那名死亡的女性,正是犯案的崔某。从一个案子的凶手,嫌疑人到另一个案子的被害者,王某的历程可谓曲折。根据警方对泰安新城监控的片段所看,案发的具体地点位于泰安新城一层入口处的海鲜区处,凶手从果蔬区的监控盲区冲出,在果蔬区边缘第一次刺伤死者,死者被刺后受伤惊慌向海鲜区跑去,进入海鲜区后,凶手扑倒死者并跨其在死者身上,一刀刀刺向死者,致其死亡凶手,行凶过后又跑回果蔬区骑上,提前准备好的摩托逃离现场。再傻的人也能看出这是一场有预谋的,提前谋划的杀人作案。
根据现场的监控视频以及人民群众提供的监控录像,警方得出了这个凶手的大概信息,是一名男性身高大概一米八左右,体重在60到80公斤之内,但这样不够,凶手还是信息不够详细,太广泛了。今天下雨,能得到这样的信息,属实不易了。目前这个案子就邵警官发来的信息已经到此为止了,没有什么更多的收获。
然而我的乌鸦嘴终究是得罪了上天,下午又一起案子找上了我,这次是邵医生发来的,案发点就在他们医院门口。这位女士,她从医院出来的时候被一旁飞驰而来的摩托车抢走,身上的衣物啊,不对,是钱物,虽然钱物没有丢失,但她丢去了自己的外套,很奇怪的一个案子。更巧合的是什么呢?这名女士早上在泰安新城的时候,正巧与杀人凶手擦肩而过,他在医院门口耍起了赖,说他这么倒霉,医院要赔偿,当然医院没有管他这样的人。
我觉得这两个案子是有牵连的,不然不会这么巧合,有一个受害者同时目睹了两个案发现场。她是唯一的共同变量。会不会在他身上有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算了,应该是我想复杂了。但反正案子一定跟她有关系。在他出了医院之后,被绑匪抢走了衣物,却没抢财物,这一点就很奇怪,在这名女士的腰上有一个价值连城的挎包,也不能说价值连城,但至少明眼人看得出来,它的价格昂贵,为什么骑摩托车的那个人没有抢劫这个包呢?难不成他的目标本来就是衣服?顺着这个思路,我们分析就好分析了。既然劫匪的目标是衣物,那是不是说明这个衣物有什么重要信息在上面?衣物本身并没有什么特殊的,那应该是后天沾染上的信息。比方说血渍。据说明女士自己的口供以及泰安新城早上监控画面显示,这名女士确确实实是从物理意义上与杀人凶手擦肩而过,所以我们不妨大胆的认定一下抢劫衣物的那名凶手,就是今天早上在泰安新城犯下罪的同一人。那他为什么会专门针对这名女士一个人的?这也好理解他在外杀完人之后回到了医院,正好发现了医院内有目睹过自己的人,她的身上还正好有自己犯罪的证据,所以他选择在了医院外放下了这起案件。我想到了一个人,但我不知道该不该说。算了,不用说了。小邵他还丢失了肾脏,与此相比,根本不值一提。但他也得注意了,不能再犯下这样大的罪过了,不然我还是会说的。不过你别说我还真的没发现他的体重在60到80之内。
6月1
我真的觉得我是一个十足的罪人,没有什么理由或道理,应该就是我这张乌鸦嘴在最不该显现的时候总在发力,我在此深深的忏悔,收回我曾经用语言玩弄的一切,我表示深深的愧疚,并且在这里郑重承诺,以后我的嘴会用来说一些赞美的话,避谶一定会做到的,希望上天看在我面对小邵如此心痛的份上,给我个机会,我一定好好说话,好好做人,不再做那些有违天意的事情。
听到这句话,你们可能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没错,你们猜的对,又有案子发生了,这次也是十分恶劣。案发的地点依旧是泰安新城,这个长久的过渡市场似乎成了犯罪滋生的重要地点。在泰安新城市场的一楼,正中间的圆形平台的菌子滩上发现了一具死亡的男尸,他仰面向上面部被割掉,被割喉死亡。最恶心的是,他失去了自己的心脏。死者虽然失去了面部,但根据死者的着装以及随身携带的工作证件,证明了他的身份。他是一名银行职员。但奇怪的是,这名银行职员因涉嫌洗钱被银行报案处理,从此他失去了踪影,被警方通缉。直到今天早上被人发现死于菜市场。菜市场一层是第一案发现场,但根据案发现场周围的监控显示,只有受害者一人进入过案发现场(在凌晨的时候)。死者死于割喉后失血过多,并且死者死后被摘取了心脏,死者是A型血。
让我们回到案发现场,看看案发现场位于泰安新城一层正中心果蔬区的菌子摊上,死者仰面朝天,现场并无打斗痕迹,死者在摊位上大出血身亡,现场并无第二者痕迹。可以看出是提前谋划的一场恶劣的谋杀。
由于并没有第二者存在的痕迹或者斗争的痕迹,警方暂时不排除该案子与泰安新城第一个案子是同一凶手。主要是因为地点相同,所以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
至此,案发现场大概诉说完毕,有一点重要的也算是唯一的线索。从现场的流血痕迹来看,应该是有一件大件的行李曾经放在流血的位置,而死后被拿走了。结合受害者情况分析,应该是钱财杀人者或是为财害命。
这个就是邵医生发给我案情的全部内容,再加上我从新闻上获取的一点信息,总结出来的。这无疑又是一场恶劣的案件,他跟小邵的案子一样,死者都被摘取了器官。这一次的受害者被摘取的是心脏。我那该死的第六感又在作祟了,他比这些线报来的更早,更早的告诉了我会出现新的命案。这次丢失的是心脏,那么凶手必须在4到6个小时之内转移器官,并且移植,才能保证他的任务不失败。4到6个小时时间早就已经过了,说不定凶手已经将他所需要的器官移植给了被需要的人。这些都是我的感觉,我自己毫无根据的臆想得来的,但是连着出现了两起器官丢失的案子,不免让人想到是器官贩卖而导致的悲剧,而器官贩卖最接下来的结局就是器官移植,所以我们不妨往这方面假设有同一个凶手杀了不同的人,就是因为他需要或者他后面有人需要移植这些器官,而且需要这些器官移植的,大概率是同一个人。因为就目前器官丢失的小邵也好,这名银行职员也好,他们的血型都是A型血,配型也基本配得上。
现在在这座城市里,几乎所有的人都已经开始怀疑是不是连环杀人案,可能就只有我知道这起案子是第一起,并没有到连环的地步,我不明白邵医生这样温文尔雅的人是如何下得去手痛下杀手的,他当街捅死了一个女人,够心狠手辣的,当然,希望一切最好都属于我的猜测,毕竟如果他真的杀了那么一个人,又被我猜到的话,我觉得我的生命可能也不保安全。回看到今天这个人,他死的很蹊跷,手法很高端,甚至没有留下一点点的线索。首先现场没有找到任何的痕迹,没有车的痕迹,也没有人步行的痕迹,甚至没有手上指纹的痕迹,一点都没有检查到。有人可能会说,这怎么可能?但凡要杀一个人,肯定是需要用到手的。而既然这样用到手,哪怕是制作机关或者是动刀杀人,都会留下痕迹。而这个案发现场,偏偏没有一点点的痕迹,着实蹊跷。按照警方对于现场手印重点部位的检查里面说到,寻找各种类型的现场手印,需要考虑案件性质,现场范围,作案手段等特点,分析作案人在现场活动的过程,判断作案人可能触摸的物体与部位。
首先,我们考虑犯罪活动的中心场所,犯罪活动的中心场所,就是犯罪活动目标所在之处,是作案人进行破坏或侵害活动的重点区域。作案人常因不可避免的触摸有关物体而留下手印。这里的中心场所就是泰安新城一层中心区域的台面之上,那里已经被鲜血覆盖,而在鲜血的周围,我们也没有提取到有用的指纹线索。
接着,第二点,犯罪行为的进出口及来往现场的路径,作案人在进出现场的出入口及来往现场的路径上,可能触摸破坏潘越移动一些物体。对于这些物体,也应进行重点勘验。这一点就更难进行勘测了,因为根据监控摄像,我们并不能探测出是否有第二个人在现场。根据监控,只有受害者一个人来到了案发现场,我们没有找到第二个人的踪迹,所以无法判断哪里是他的进出口。
第三点,作案遗留物。作案人在实施犯罪活动期间,或者之后常把作案工具或者随身携带的物品遗留或遗落在现场。在这些作案遗留物上,可能发现有价值的手印。这个也很难去做到,我们在案发现场并没有发现一些来自于凶手的物品,反而都是这个菜市场里土生的一些物品,如泥土,浇菜的水等等,这也导致我们无法判断什么物体是来自凶手,什么物体是来自于被害者,进而无法勘验来自凶手的手印。
根据警方探案最后一项呢,便是与案件相关的其他附属设备和物品上,犯罪嫌疑人在进行犯罪活动中,还可能接触一些其他附属设备和物品,如照明设备,擦拭物品等。这些与案件相关的附属设备和物品涉及范围较广,需结合具体案情认真分析。这个更不好说,因为我们在现场不仅没有找到凶手留下来的物品,反而还从现场丢失了一件非常重要的证物,那个皮箱子我们很难找到关于凶手的直接线索。
不过忽然间,我的脑子里越过一个很简单的答案,关于凶手为什么做了这么多,一切没有留下手印,那他可不可以戴着个手套啊?服了我的脑子,怎么傻成这样,连戴手套这么简单方式都没想到。那如果已经确定了,凶手戴着手套,那么我们可以得出另一个结论,凶手是一个老练的,有经验的,有反侦察意识的惯犯了,他对现场物证的把控超乎我们所有人想象,没有留下任何一点的痕迹,或者说是有效的痕迹。可是还有一点,根据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来看,凶手总会在现场留下什么,他留下了什么呢,肯定有的需要警方们细细侦查。警方的细心是我们可以相信的,那警方说什么都没留下。不对,不对不对,我肯定漏了什么。在菜市场那个地方,地上都是水渍,到处都是新鲜的瓜果蔬菜,有没有可能没有检测出来,就是因为他遗留在案发现场的正是这些水渍以及瓜果蔬菜上面的物质呢?凶手遗落下的这些物质,难不成凶手是个大菜市场中的一员吗?那我可得小心,毕竟我的父母就在菜市场中工作。我的心慌了起来,那种胸腔被气压压缩的感觉袭来,我的胸腔似乎往内急剧收缩,我有种不妙的感觉,越压越重,越压越重,希望这种感觉只是一种单纯的感觉罢了,不要有什么事情发生,老天保佑我。
6月2
我的乌鸦嘴真是开了光了,我现在已经语言无限接近于匮乏,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才能表示出我反省的态度以及自责,又出现了个案子,严格来说,这应该算是第三起了,第三起什么案子呢?脸被割的案子。我不禁深刻的反思了一下我的嘴,到底说了些什么,才能让这些案子一而再再而三接踵而至,我好像当年说了,希望有多的案子来给我侦破,填补我空虚的时间,现在想想,我真的是畜牲,怎么能想这样的话,这种可能陷他人于死地的话。好了,不浪费时间了,也不浪费言语了,还是讲一讲发生了什么吧。
我不知道有没有跟你们讲过商场的具体细节,就是泰安新城了,他的具体细节我不知道有没有跟各位讲过,泰安新城总共有三层楼,那么刚开始是一座最初以建设商场为目的建设的建筑。但到了后来,因为其他地区城市市容整顿,开发大量的农业商户失去了营业的地点,说白了就是一些卖菜的小商贩失去了自己的摊位,于是,市政府便统一将这些失去摊位的小商贩集中在了泰安新城这栋庞大的建筑中,以此地作为一个过渡性的市场,为他们提供地点进行售卖,销售。但随着政府财政不够充足,对社区建设多日长久未完善,过渡性市场的延期越来越长,直到现在,过渡性市场已经持续了很多年。说回到商场内部,总共三层楼高,一层到二层有自动扶梯,可以供人使用,但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开启的,仅仅当做楼梯使用。而三层从不对外开放,已经荒废了许久,不知道具体是能干什么的,反正是荒废了。这一次的案子就发生在市场一二层自动扶梯的那个地方。先说说当时现场的情况吧,市场一二层自动扶梯处发现一具女尸面部被割,俯身趴向楼梯中向下爬,求生时死亡,楼梯上写有SOS的求救信息,失去了肝脏。这是我从邵医生那里得来的资料,上面所写的一句简短的内容。
谎言说就是在市场一二层的自动扶梯上发现了一具女尸。警方根据现场血迹,推断出那名女尸是从二楼向一楼处爬行的时候死亡的,女尸失去面部以及肝脏在自动扶梯两侧的玻璃上写下了SOS的求救信息,现场就那么多东西。这名死者与前几起案件的受害者相同,被人割去了面部,但与前几起不太相同。该死者衣着朴素,并且没有可以证明身份的物品,除了指纹,死尸于今早被发现于市场扶梯处。第一案发现场是距离扶梯几步远的二层肉摊处,这个是根据地上有爬行的血迹推断出来的。
而在这里面,最重要的是法医在死者的体内查出了大量麻醉剂成分,但根据现场来看,死者生前似乎有剧烈的反抗痕迹,并不像被麻醉剂所麻醉了一般。这是怎么回事呢?我需要查清楚这个。我记得在我的脑海中总有一种特殊的人群,有这种不被某种药剂所影响的症状,那个叫做什么呢?
各种药物影响我们每个人的方式都各不相同,酗酒的人能承受的酒量甚至能要了普通人的性命,同样的情况也会发生在对某种毒品上瘾的人身上,类似的是,有些人麻醉是指需要很小的剂量,而另一些人则需要注射十倍的剂量才能起作用,比如吗啡就是这样的一种药剂,一个人可能只需要两三毫克就会毫无知觉,而另一个人就算用上20毫克也可能不会震惊下来,麻醉剂的影响极其不可预测。此外,一些人对麻醉剂和镇静剂的反应与预期的效果恰恰相反。这类药物没有让他们镇静下来,或让他们失去知觉,反而让他们变得亢奋,他们会变得不知所措,焦虑不安,甚至多事好斗。这些情况被称为特异质反应。没错没错,就是特异质反应人群!
特异质反应是一个通用的术语,指的是与某种特定药物预期效果有所不同的任何反应,比方说小剂量却有过量的效果,大量的剂量却没有什么效果,这个就说的通了,这就说得通,为什么证明死者明明查出了大量麻醉剂成分,生前却依旧有反驳斗争的痕迹。因为这名女性死者是针对于麻醉剂成分的特异质反应人群!那这么说来,死者杀了这名受害者,是否是因为他体内有某种特殊的东西,是凶手所需要的呢?会不会前几起案件也是这样?都是因为死者对于凶手有所需?肯定是这样的,我在想什么呢?凶手都已经摘取了他们的器官了,不是有所需求,是为什么,拿来卖吗?明显不可能。
我们回到案发现场看看监控,能告诉我们什么?很遗憾,监控什么都没拍到监控,只拍到了死者上楼梯以及死者爬出到扶梯外的画面,凶手每次总能在监控的死角处行动,说明凶手对于监控有充分的了解,说明他对这里的布局,对泰安新城的一点一滴都十分的了解,什么人可能是这样的人,那必定就是在这里营业的人员,可能是高层管理人员,也可能就是菜市场的某个商贩,我的父母必须提高警惕,他们在这里上了很久的班了,不能因为这种事情发生危险。
但我应该怎么说呢?我此刻并不想出到房间外面去,我还是只想静静的呆在我的房间里面,借着这些案件麻痹自己,此刻我确实应该走到外面,跟我的父母说,叫他们注意安全,那才是一个孩子该做的,但我并不想我此刻一身的烂毛病,我愧疚,我内疚,我无所事事,我只想在这个房间里面摸索出一个能拯救自己的方案而已,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做到自救呢?我不知道,我还要慢慢摸索,在这个摸索的过程中,我极极不可能走出这个房间门,那样就打破了我的计划,所以只能希望父母亲提高警惕,自己保护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