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从头到尾,哪句话带火气了?

我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乐乐妈妈见有人帮腔,更来劲了。

她直接发了一张乐乐的照片。

照片里的小男孩,笑得天真烂漫,手里拿着一个玩具锤子。

背景,就是我无比熟悉的那片木地板。

乐乐妈妈:“大家看看,这么可爱的孩子,你们忍心苛责他吗?@姜冉(502)你是不是没有孩子,所以体会不到当父母的心情?不懂得小孩子的天真可爱?”

这话太毒了。

直接把我划到了“冷血、无情、仇视儿童”的对立面。

她不是在解决噪音问题。

她是在对我进行道德审判。

群里沉默了一下。

估计大家也觉得这话有点过了。

但没人出来反驳。

和事佬们继续打圆场。

物业经理也冒泡了:“@姜冉(502)@乐乐妈妈(602)邻里之间和睦最重要,双方都各退一步哈。物业这边也会上门协调的。”

我没理会物业。

协调?

怎么协调?让我习惯噪音吗?

我盯着乐乐妈妈那句话,看了很久。

“你是不是没有孩子?”

“不懂得小孩子的天真可爱?”

我笑了。

端起咖啡,喝了一大口。

苦涩的液体滑过喉咙,让我的头脑更加清醒。

我点开手机备忘录。

里面早就存好了一些东西。

是时候让大家看看,什么叫“成年人的沟通方式”了。

我打字。

我:“乐乐妈妈,我们先不谈爱心和道德。那些是个人修养问题,法律管不着。”

我:“我们谈谈法律。”

3

我那句“我们谈谈法律”发出去。

群里死一般寂静。

之前帮腔的王姐李阿姨,瞬间消失了。

乐乐妈妈显然也愣住了。

过了好一会儿才回复,语气充满了嘲讽。

“法律?哈哈哈哈,笑死我了。我在自己家带孩子玩,你跟我谈法律?你吓唬谁呢?”

我没跟她废话。

直接从备忘录里,复制粘贴了一段文字,发到了群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发完第一条,我没停。

紧接着,是第二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我:“乐乐妈妈,请注意看这两条。简单来说,法律术语叫‘不动产相邻权’。通俗点讲,就是您在您家里的权利,不能建立在损害我家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您的房子是您的,但您家地板产生的噪音,有一半的‘所有权’,归我。”

群里鸦雀无声。

估计很多人都在一个字一个字地读那两条法律条文。

这玩意儿,平时谁会去看啊。

但现在白纸黑字地摆出来,自带一种权威感。

乐妈妈显然被镇住了。

她回了一句:“你……你这是什么意思?用法律压我?”

我:“不,我不是在压您。我是在提醒您,也是在提醒我自己,我们所有的行为,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既然道德和体谅解决不了问题,那我们就回到最基础的规则上来。这对所有人都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