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九月的风裹着香樟树的清苦,从图书馆三楼的窗缝里钻进来时,林小满的指尖第三次触到了那枚银杏书签。

书页间的浅黄叶片泛着温润的光,塑封边缘被摩挲得有些毛糙,正面是行清瘦的黑色字迹——“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余华《活着》里的句子,末尾缀着个比指甲盖还小的太阳,笔尖顿了两下,留下两个浅浅的墨点,像太阳的光晕。

林小满把书签轻轻抽出来,对着窗外的天光看。叶片的脉络在阳光下看得分明,像谁精心描过的细线。这是她第三次捡到它了。第一次是两周前,夹在图书馆馆藏的《活着》里,她以为是前一位读者落下的,特意送到了管理员张阿姨的桌上,张阿姨笑着把书签放进“失物招领”的铁盒子,说“等失主来寻”;第二次是上周三,在《朝花夕拾》的第45页,她刚把书签抽出来,就被同桌陈佳佳催着去上体育课,匆忙间又忘了交;这次它躺在《边城》的第78页,正好是翠翠在渡口等爷爷的那段,“翠翠看着天上的红云,听着渡口飘来乡生意人的杂乱声音,心中有些薄薄的凄凉”,书页上还留着淡淡的铅笔痕,是前人为“凄凉”二字画的波浪线。

“应该是同一个人吧。”林小满对着书签小声嘀咕。前两次没细看,这次她发现书签背面还印着极小的字母——“L”,刻在叶片根部,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她正想把书签夹回书里,身后忽然传来一声轻咳,像怕惊扰了空气里的灰尘。

“抱、抱歉,请问你看到一枚银杏书签了吗?”

男生的声音有点发紧,林小满回头时,正好撞进他的目光里。他比她高大半个头,白衬衫是洗得发软的棉质,袖口卷到小臂,露出腕骨上淡青色的血管。怀里抱着本深蓝色封皮的《海明威短篇小说集》,书脊上贴着图书馆的标签,边角被翻得有些卷。最显眼的是他的耳尖,红得像被夕阳染过,连带着脖颈都泛着浅粉。

林小满把书签递过去,指尖不小心碰到他的指腹——比她的手热一点,带着淡淡的墨水味,像刚写完字。男生像被烫到似的往后缩了缩,书签差点掉在桌上,他慌忙用另一只手接住,指节都泛了白。

“谢、谢谢。”他把书签夹进《海明威》的扉页,林小满才看见他手腕上戴着块旧旧的电子表,表带是磨损的黑色,表盘里嵌着张小小的海贼王贴纸,路飞的草帽歪在一边,边缘都起了毛。“我叫陆屿,高二(3)班的。”

“林小满,(1)班。”她的声音比平时小了半分,目光飞快地落回《边城》的书页上,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那句“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在眼前晃,心跳却像被风吹得乱晃的树叶,簌簌地响。

陆屿没再多说,抱着书走到斜前方的桌子旁坐下。林小满用余光瞥他,看见他把《海明威》放在桌上,却没翻开,反而从书包里掏出了物理练习册和黑色水笔。笔帽上也有个小太阳,和书签上的图案一模一样。

那天下午的阳光特别好,透过百叶窗在桌面上投下斑驳的影子,像撒了把碎金。林小满假装看书,指尖却悄悄捏住书页的一角,连翻页都放轻了动作。斜前方的陆屿一直在写题,笔尖划过草稿纸的声音很轻,偶尔会停下来拧开笔盖,在纸上画些无意义的线条——有时候是太阳,有时候是星星,还有一次画了棵小小的香樟树,和窗外的那棵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