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苦笑两声,也不瞒了,「阿娟她还是这么傻,都让她走了,我被家暴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14.童年回忆 林秀英
我自小就是孤儿,吃百家剩饭长大。
张娟是邻居家的小孩,张叔和张姨也算我半个父母。
为什么算半个,因为他们给我吃食也给我鞭痕。
十岁那年我开始接受张叔的侵犯。
张娟有个熊娃娃喜欢天天抱抱。
张叔有个活娃娃偶尔摸摸蹭蹭。
张姨呢,抹眼泪在墙外守着。
这时张娟看见了就会跑过去给她擦擦。
「妈妈不哭,娟娟在。」
我看见了我也就哭了。
为什么呢...
「张姨不要打我,我好痛。」
为什么呢...
「为什么有你个小贱货,年纪轻轻就会勾引老的!」
我痛的眼黑,感觉周围一切软软的,比不吃饭的感觉还难受。
是不是我回答了问题就可以不挨打了。
「没有我,张叔想要...弟弟...」
张姨一愣,正在我觉得我可以不挨打时,身上的疼痛急剧的炸开。
「你个小贱货还敢骂我?!!!」
我不知道了。
什么都不知道了。
三年后,我跑了,跑到了隔壁镇子上宋玉的家里。
他是我和张娟交保护费交了八年的大哥。
大哥的父亲是一名老师。
那里最有文化的人。
大哥每回都骄傲得跟我们说,他可是温润如玉,翩翩公子哥。
公子应该不会吝惜我这小野果的吧。
是了,
我的保护费,是我藏起来的小野果。
阿娟的保护费,是她的零花钱。
都叫人肉疼。
大哥好,可以不用挨打,不用当娃娃。
但也不好,我得学会照料玫瑰。
大哥说,那玫瑰是她母亲最喜欢的花。
「我都没见过我的母亲。」大哥每回说,脸上的肉都会皱在一起,看不清五官,但我想应该是难过的。
没事啊,我安慰他。
「我也没见过。父亲母亲都没见过哦,照片都没有。」
然后他会笑着宣布,今天的「保护费」便宜「一块钱」。
宋老师对我极好的,只要我把玫瑰养的好。
林秀英就是他给我起的。
相对于,野孩子,小贱货。
这个名字我喜欢极了。
我有家的,我不是野孩子。
就在张娟家隔壁,不过之后是张娟和宋玉的婚房了。
就在宋家待了四年,我十七岁。
少男少女心事长出了萌芽。
大哥褪去了婴儿肥,到真成了公子。
他对我许下了天涯海角的誓言,但我转角就看到了阿娟。
我知道,她喜欢他。
反正我也喜欢他。
15.
我听到这里,觉得心里堵堵的。
调查到的都不如听正主讲的全面。
但亦局限。
「所以英姨那时候就有精神障碍了?」我问。
她笑笑从兜里掏出来药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