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随着每天读经,我发现自己真的开始忘记一些事。先是记不清母亲最喜欢的那首诗是什么,后来又忘了父亲生日是哪一天。雪雁发现我对着母亲送我的玉佩发呆,忍不住问:“姑娘,这不是夫人去年给你做的生辰礼吗?你怎么看着像不认识似的?”
我攥着玉佩,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能含糊道:“许是最近没睡好,记性差了些。”可夜里躺在床上,我摸着枕头下的《避祸经》,心里又怕又悔——我避开了贾府,却快要忘了最亲的人,这到底值得吗?
这天,母亲来我院里,手里拿着一件新做的披风:“阿颦,天冷了,给你做了件披风,你试试合不合身。”她伸手帮我拢衣领,指尖触到我脖子时,我竟下意识躲了一下。
母亲的手顿在半空,眼里闪过一丝失落:“阿颦,你是不是……嫌母亲手笨,做的披风不好看?”
“不是的母亲!”我慌忙拉住她的手,她的手微凉,带着熟悉的针线香,可我脑子里关于她的记忆,像蒙了层雾,模糊不清。眼泪突然掉下来,“母亲,我好像……快要记不清你的样子了。”
母亲愣住了,随即把我搂进怀里,轻轻拍着我的背:“傻孩子,胡说什么呢?母亲就在这儿,怎么会记不清?许是你最近太累了,好好歇着,别想太多。”
可我知道,这不是累,是《避祸经》在起作用。我看着母亲温柔的侧脸,心里做了个决定——就算要去贾府,就算要重蹈覆辙,我也不能忘记家人。当晚,我把《避祸经》扔进了火盆,看着它烧成灰烬,心里反而踏实了。
第七章
烧了《避祸经》没几天,父亲就拿着一封书信进来,脸色比上次还沉:“阿颦,这次躲不过了。你二舅母王氏亲自从京里来了,这会儿已经到码头了,说是特地来接你去贾府的。”
“二舅母?”我心里一紧,上一世这王氏就看我不顺眼,总说我“孤高自许,目下无尘”,这次她亲自来,怕是没那么容易打发。
果不其然,下午王氏就带着几个丫鬟婆子进了林府。她穿着一身大红色的锦袍,头戴金钗,脸上堆着笑,可眼神里藏着打量:“早就听说林府的外甥女长得标致,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我福了福身:“二舅母谬赞了。”
王氏拉着我的手,上下打量:“这孩子,看着就文静。你外祖母可想你了,这次我来,就是接你去京里享福的。你看,我都给你带了新衣服新首饰,保证你去了贾府,不比在家里差。”
母亲在一旁笑着附和:“是啊阿颦,你二舅母一片好意,你就跟她去吧。到了京里,要听外祖母和二舅母的话。”
我咬着唇,知道这一次是真的躲不过了。可就算要去贾府,我也不能像上一世那样任人摆布。我抬起头,看着王氏:“二舅母,多谢您特意来接我。只是我从小在扬州长大,怕到了京里不习惯。再说,我父亲母亲年纪大了,我也舍不得离开他们。不如这样,我先跟您去京里看望外祖母,等外祖母身子好些了,我就回来,好不好?”
王氏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我会这么说。她看了看父亲,又看了看母亲,笑着说:“这孩子,倒是孝顺。行,就按你说的办。等你外祖母身子好些了,你想回来,二舅母再送你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