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门求救。
刀光一闪,人头落地!
围观的人无不闭上眼睛,谁也没有胆量直视这恐怖血腥的一刻!
尸首倒在刑场上,血流满地。
刽子手从衣袖内取出一个大馒头,浸在血中……
古时候的人有个迷信的说法:用刚斩首的人血吃下去,可医百病。
刽子手用馒头吸取了鲜血,然后大口大口地吃下肚子去。
围观的人无不目瞪口呆,看着这个胆大生毛的人。
拿着人血馒头的刽子手叫刘勇,今年五十岁了,他在这个县城已经当了二十五年的刽子手,一共杀了九百九十九个犯人了。
照惯例,当一个刽子手杀满一千人之后,他就可以升职,在衙门当上一个小官,不必再动手杀人了。
刽子手也是人,谁也不愿意整天拿着刀杀人过日子,更严重的是,因为他是刽子手,所以没有一个女人敢嫁给他。
虽然这只是他的职业,但是很多媒婆一听到刘勇的名字,便摇手扭头就走,不想替他做媒。因此,刘勇活到五十岁,还是王老五单身汉一名。
他是个正常的男人,生理上的需要没有发泄出来,只好上妓院去解决,不料所有的妓院都拒绝他进去,给再多钱也不行。
因为妓院的人认为刽子手是个很不吉利的人,如果接了这个客,妓女的生意就会大受影响,说不定还会闹出人命来。
刘勇成了全城最不受欢迎的人,心情自然很抑郁。
幸好,这种日子总算很快就要结束了,只要等上半个月,他杀了第一千名犯人,就可以永远脱离刽子手的职业,当上一名小官吏,成为有头有脸的人。
想到这里,刘勇心中高兴,打了半斤米酒,切了一盘肉、斩了一只烧鸡,高高兴兴地回家去,边吃边喝,幻想着未来的美梦。
“小官吏也是官啊!我从此摇身一变,成了上层阶级的人了!那些妓院的人都要巴结我了!我一定要找个最漂亮的妓女……”
正当刘勇正在胡思乱想之际,只听见木门“依呀”一声被人推开了。
他家的门从来不上锁,因为就连小偷也怕被他的晦气连累,不敢上门来光顾,平常的人更不用说了,谁也不愿到他家来,有事就在门口喊一声。
“是谁啊?”刘勇觉得奇怪。
“刘大哥,小女子吴念珍冒昧拜访,有要事相求,请多原谅。”
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传来,使得刘勇大为好奇,定睛一看,只见一个妙龄女子,正在向他道万福。
刘勇顿时愣住了,吴念珍长得沉鱼落雁,如花似玉,水汪汪的大眼睛像含着无限的柔情。
“你……你……”刘勇从来也没有跟女人打过交道,突然间见了这么一个绝色女子,舌头也打结了,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
“久闻刘大哥行侠仗义,热血心肠,小女子特地来哀求刘大哥相助一臂之力。”
吴念珍的声音非常美,一字一句都打入刘勇的心田,使得他顿时飘飘然。
“你放心,我在本城也算是小有名声,上至县太爷,下至三教九流,大家都给我几分面子,如果你有什么事,我一定可以帮助你。”
刘勇把胸脯拍得直响,只见吴念珍“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向他叩首。
“多谢刘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