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两人一边走一边闲聊着,很快就到了棉纺厂,各自分开去换衣服进车间。

车间的工作每天基本都差不多。

温云手底下带了几个徒弟,自己干会儿活,再教教徒弟,一天的时间过得很快。

下班后,她回到家,骑上自行车就往温家去了。

进门,家里人都在,而且个个脸上表情都喜气洋洋的,一看就有好事发生。

果不其然。

等温云把自行车停好,程彩霞把她拉到房间里,说今天早上温军去供销社工作的手续已经办妥,明天早上正式上班。

说这话的时候,程彩霞的眉眼别提多开心了。

她心里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不用再担心小儿子没有工作离开他们去下乡。

温云心里也开心,既为了自己能有重来一次的机会,更为这重来的机会能改变家里人的命运。

程彩霞抓着她的手,眼角闪着泪花,“云云啊,这回真是多亏了你。”

温云笑着抬起另一只手拍着程彩霞的后背,安抚的哄道,“妈,你这是在跟我客气呢?

我们是一家人,小军是我弟,我肯定要尽心尽力的为他打算呐!”

温军站在房门口,笑眯眯道,“姐,等我上班发了工资,给你买一件供销社里最好看的衣服。”

温云点头,“好,姐等你,到时候叫上姐,姐亲自去挑啊。”

“行,没问题。”

晚上,温云还是在温家吃的饭,为了庆祝温军有工作,温国安特地托人从乡下买的一只大公鸡。

跟板栗一起炖上,是温云的最爱。

温军这小子不挑食,只要是肉他就爱吃。

边吃边感慨,“姐,只要你回来,咱们家的伙食水平直线上升,以后你天天回来吃饭啊!”

温云笑着还没开口。

旁边的温国安没好气的拍了一下他的头,“你这臭小子,平时我跟你妈亏着你嘴了?”

温军连忙非常有求生欲的说没有。

一家子热热闹闹吃完饭,温军再次把温云送回家,这自行车他还得骑回去,明天上班要用。

温云决定,等她休息的时候,就去买自行车。

下午下班的时候,温云给刘武那边打了电话,约定晚上十点,在县城边的小树林见面。

这小树林还是昨天晚上她去送粮食的时候发现的,很隐蔽,晚上黑漆漆的,里面什么也看不见。

刚好适合这次交易。

这会儿时间已经快到八点,温云回家短暂的打了个转,等外边温军离开了,立刻锁门往外走。

路上找了个地方变装,顺便在群里找特产小二买了一辆折叠电动车。

二手的,平时他自己代步用,看温云急要,群里暂时还没有卖车的,六百块钱就卖给她了。

一共两块电池可以更换,卸下来充电很方便。

最主要的是黑色带踏板,在晚上视线不清的情况下看来,跟自行车差不多。

而且没电的话,脚踩也可以往前走。

如图这种

温云到达自己定的地点时,才刚过八点半。

她是特地提前这么长时间来的,以防刘武那边早来,或者这附近有人,不方便她从仓库里把东西拿出来。

树林里静悄悄的,偶尔有不知名的鸟叫声响起。

说实话,很有点瘆人。

不过温云想到自己随时可以进仓库,再加上那巨大的利益诱惑,哄着自己一定要坚强。

她走进树林,外围有杂草,但是也有人活动的痕迹。

越往里走,杂草长到一人高,就知道基本没什么人再往里进了。

来回转了几圈,温云选定一个土坡躲到后面去,静静的等着刘武他们到来。

时间一点点过去。

温云这会儿正在群里默默潜水,看着米面粮油批发老杨说自己家里马上要办喜事,找老九买酒。

还在屠宰场老张这里定肉,又在海鲜乐购那里挑海鲜。

……

大约到九点半,温云隐约好像听到车轮滚动的声音,她看了眼时间,想着十有八九是刘武提前来了。

赶紧收起电子光屏,把答应好的粮食跟肉从空间里放出来。

小山一样堆在土坡后面,黑灯瞎火的倒是也不显眼。

她从土坡后出来往外走,走出一段距离,就听到有往里走的脚步声,不止一道。

没一会儿,就有手电筒的光亮打到自己脸上。

温云挥挥手,比划了一个三。

这是她跟刘武说好的暗号手势。

手电筒的光移开,刘武几步走过来,一身黑色衣服,眼神左右看看,“兄弟,东西呢?”

温云挑眉,“我先看看我的东西。”

跟刘武一起来的,还有两个人,一个身姿挺拔,约摸至少有一米八,比刘武高半个头。

他长得,怎么说呢,根本看不清长啥样。

从鬓角开始围起来的络腮胡,鼻子下面还有一抹,头发跟精神小伙一样耷拉下来,几乎遮盖了眼睛。

也不知道他走路怎么看路的,唯一能看见的就是个鼻子,还算翘。

另外一个,就是个普通人,跟刘武长相有两三分相似。

温云草草打量过两人,收回视线,看向刘武把手里提着的皮包递过来,“你验货吧。”

她抬手接过,拉开皮包,从里面掏出相机。

黑色的机型外观,上面刻印着红色的‘东风’二字,成色的话看起来至少有九五新,而且一机三头全套配列。

皮包里还有对应型号的胶卷。

温云抚摸着机身上刻着的型号,克制住自己激动的心情,手往后一指,“东西在往里走的土坡后面。”

话落,刘武歪了歪头,另外两人抬脚往里走。

几分钟后,一人扛着一头猪出来。

温云忍不住侧目,这两人力气还挺大,扛着两百多斤的猪脸不红气不喘。

不过她没有多话。

把自己身上背着的一个小布袋子摘下来递给刘武,“呐,五块手表你点点。”

货自然是没问题的。

温云特地让王老板送的外皮革内绒布的包装盒,不带任何标签,看着又上档次,刘武相当满意。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两百到手。

“回去,要不要我们捎你一程?”刘武把手表宝贝的贴身放好,跟温云搭话。

这话,明显就是有交好的意思。

温云摇头,“不用,没什么问题我就先走了。”

“可以。”那边粮食跟肉已经清点过数目都是对的,只可惜不知道下次交易是什么时候。

刘武心里这般想着,也不好第一次交易就追根究底。

下一秒。

走出两步的人突然回头,“对了,我想问你个事,你是怎么看穿我的?”

刘武一愣,随即笑道,“其实很简单,男人跟女人走路姿势不一样,但你化的妆还是有用的。”

至少如果温云卸妆再出现在他面前,不太容易一眼认出来。

温云走了。

原来问题出在这儿,看来以后变装的话得多改变一下自己原本的习惯。

人外有人呐!

离开小树林以后,温云感觉呼吸的空气都是甜的,她从今天开始,就是个隐形小富婆了。

钱啊,真是个让人热血沸腾的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