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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听见何宝仪这个人名,是从沈清野的嘴里。
他喝醉了,倒在床上酡红着脸,嘴里小声嘀咕着:
「宝仪,如果你是我老婆就好了……」
而那时,我肚里怀着他心心念念的孩子,还没成形。
这是我跟着他来到港城旺角漂泊的第七年。
刚在一起时,他常用混着汗水馊味的零钞,去街角给我换带着桂花味的饴糖。
我打着手语,嗔他浪费钱。
他笑得眉眼弯弯:「只要你喜欢,什么都值得!」
后来,他用易拉罐做戒指,求我嫁给他。
说好要一辈子。
我与他不过七年,不过两千六百天。
原来,小哑巴和小混混的一辈子这么短啊。
收起回忆,我苦笑着敲了一行字发给他的好兄弟:「说吧,宝仪是谁?」
......
消息发送后,又被我紧急撤回。
门外,阿嬷叫卖红薯的声音渐渐走远。
我盯着掌心那一团发呆。
明明那么烫,却捂不热掌心。
或许是少了沈清野,它吃起来都没有以前甜了。
他很倔,为了不让别人叫我哑巴叫我废物。
半大的少年,拿起刀就跟着那群人死拼。
最后满身是血的回来,对着我傻笑。
那年的他,无论有多晚都会回家。
可现在,他有无数的手下却更忙了。
「小麦!」
我坐在台阶上,对着掌心的泥娃娃发笑,也许是听错了。
忽然,我被人猛地抱住。
鼻尖钻进一股冰凉的,沐浴后的奶香。
见我愣住,沈清野拉开距离,刮了刮我鼻子。
「愣什么?不认识我了?」
他再次将我搂住,紧得像要融进骨血,下巴在我额头反复摩挲。
「麦麦,我想你了。」
我微愣,然后以同样的力度,紧紧回抱住他。
见状,他贴在衣领处轻嗅的神情,暗暗放松。
漆黑的眸子紧盯着我,带着隐藏的试探。
「刚刚林辉错发的语音,你听到了没有?」
我心尖一颤。
缓慢摇头。
只是将捂在兜里的红薯,递给了他。
可他只看了一眼,便嗤笑。
「这上不得台面的玩意儿有什么可吃的?」
我举着红薯,执拗的看着他。
沈清野脸上的笑渐渐散了。
「别闹,回家。」
他顺势一巴掌拍掉红薯,牵起我的手就要走。
他的掌心滚热,而我却只有冷。
因为他一脚踩过的红薯里,塞着一根两道杠的验孕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