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她是吴恙

吴恙第一次觉得“燃”这个字和自己有关,是在十五岁那个闷热的夏夜。

排练室的空调坏了,墙皮被鼓点震得簌簌掉灰,黄毛赤着膊打鼓,汗珠子砸在军鼓上溅成星点,阿辫的吉他弦突然崩断,金属线弹在她手背上留下红痕,她却盯着手里的贝斯笑出声。老k叼着没点燃的烟,喉结滚了滚:“吴恙,你这贝斯声跟冰镇汽水似的,该叫个艺名。”

她当时正弯腰捡拨片,校服裙摆扫过满是划痕的地板。窗外的蝉鸣混着贝斯的低频震颤,她忽然抬头:“就叫燃吧。”

没人知道为什么。明明她总是穿水洗蓝牛仔裤配黑色马丁靴,指甲缝里总嵌着琴弦的锈色,却偏要叫这么个热烈的名字。只有黄毛在鼓点间隙喊:“燃姐这名字够劲儿!比老k那破名强多了!”

老k,沈方隐,是乐队里唯一的高三生。他总穿件洗得发白的黑色T恤,领口卷成圈,唱起歌来像喉咙里卡着砂纸,却在模拟考时能排进年级前五十。吴恙第一次见他是在学校的废弃仓库,他正蹲在地上给吉他调音,阳光从破窗斜切进来,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像幅没上色的素描。

“新来的?”他头也没抬,“会弹《公路之歌》吗?”

吴恙把贝斯从琴包拎出来,琴身擦得锃亮。她没说话,指尖落下,贝斯的根音像闷雷滚过仓库,惊飞了梁上的麻雀。老k猛地抬头,眼里闪过点什么,随即笑了:“有点东西。”

那天之后,仓库成了他们的秘密基地。阿辫,黄雨昕,高二(三)班的班长,永远梳着一丝不苟的麻花辫,解下来时能垂到腰际。她弹吉他时总戴白色棉布手套,说是怕汗渍弄脏指板,却在月考时能用同一只手算出最后一道压轴题。黄毛,陈寂,留级两年的体育生,头发染得像菠萝蜜,鼓槌敲得比铅球还狠,却会在训练完帮食堂阿姨搬菜筐。

而吴恙,永远是最安静的那个。她的贝斯谱子上写满批注,红笔圈出的节奏型比作业本上的订正还认真。放学铃一响,她会先去办公室问数学老师最后一道大题的解法,再背着比书包还沉的贝斯,穿过种满悬铃木的操场,去仓库排练。

“燃姐,你妈不管你?”黄毛擦着鼓面,鼓皮上的汗渍晕成一片深色,“我妈昨天还拿着鸡毛掸子追我三条街,说我不务正业。”

吴恙正在调弦,闻言抬了抬眼皮:“我妈给我买的贝斯。”

仓库里突然安静了。阿辫的拨片停在琴弦上,老k的烟掉在地上。

“上周我生日,”吴恙的指尖在琴弦上轻轻滑过,发出细碎的嗡鸣,“她说‘别影响学习就行’。”

没人再说话。后来他们才知道,吴恙的父母是大学教授,家里的书房比仓库还大,书架上摆着烫金封面的专业书,也摆着她的贝斯——放在最显眼的位置,琴头系着条红色的缎带。

高二下学期的艺术节,他们报名了演出。老k写了首原创歌曲,叫《夏夜晚风》,副歌部分有段贝斯独奏,吴恙练了整整三个月。每天晚自习后,她会在空无一人的教室多待一小时,借着走廊的路灯练琴,指尖磨出的茧子结了又掉,掉了又结。

演出那天,后台挤得像沙丁鱼罐头。阿辫把麻花辫盘成丸子头,插了根银色发簪;黄毛穿了件印着骷髅头的背心,却在出门前被他妈逼着套了件校服外套;老k破天荒换了件新T恤,领口没卷,反而系了条红色格纹领带。

吴恙站在镜子前,解下校服的领带。她里面穿了件黑色吊带,露出的胳膊上有块淡青色的瘀青——是练琴时被琴身硌的。她从包里掏出支薄荷糖,放进嘴里,冰凉的甜意从舌尖漫开。

“紧张吗?”阿辫帮她理了理贝斯背带,“我刚才看见教导主任了,脸黑得像锅底。”

吴恙摇摇头,把琴头往肩上顶了顶。她的指甲涂成深紫色,和白色的琴弦形成鲜明的对比。后台的扩音器传来报幕声,老k突然说:“别管他们,咱们玩得开心就行。”

舞台的灯亮起来时,吴恙眯了眯眼。台下黑压压一片,她看见第一排坐着班主任,手里还拿着保温杯。前奏响起,老k的声音像砂纸擦过木头,阿辫的吉他solo亮得像夏夜的星星,黄毛的鼓点砸得人心脏发颤。

到贝斯独奏时,吴恙闭了闭眼。指尖在琴弦上跳跃,根音厚重,高音清亮,像把冰锥刺破闷热的空气。她听见台下有人惊呼,有人吹口哨,还有人在喊“吴恙加油”。

睁开眼时,她看见父母坐在最后一排,妈妈举着手机录像,爸爸的嘴角藏着笑意。悬铃木的叶子在风里沙沙响,月光透过礼堂的窗户,落在她的贝斯上,泛着冷冽的光。

演出结束后,他们在仓库拆琴。老k把烟点上,这次没人拦他。“下周模拟考,”他吐了个烟圈,“暂停排练一周。”

阿辫把吉他放进琴盒,辫子重新梳好:“我妈说要是进不了年级前十,就把我的马丁吉他锁起来。”

黄毛挠挠染得发黄的头发:“我体育联考过了,文化课再够线就行。”

吴恙把贝斯擦干净,琴身上还留着舞台灯光的温度。她掏出手机,屏幕上是数学老师发来的消息:“周末有空来办公室,给你讲讲微分方程。”

“燃姐,”黄毛突然开口,“你说咱们以后还能一起演出吗?”

仓库里静下来,只有窗外的蝉鸣不知疲倦。吴恙把拨片放进琴包内侧的口袋,那里还躺着半块没吃完的薄荷糖,凉丝丝的甜。

“会的。”她说。

………………………………………………………

他是祁渝

祁渝的生活像被精确切割过的水晶,剔透规整,却藏着不易察觉的棱角。

父母是投行里连轴转的大忙人,一年到头在家的时间凑不齐一个月,但从未让他感受过被冷落。银行卡里永远充足的数字、管家阿姨熨烫妥帖的校服、每次视频时母亲提前备好的“功课清单”和父亲看似随意却精准的关心——比如在他随口提过喜欢某款相机后,第二天最新款就出现在床头。这种“缺席式周全”让他从小就明白,爱可以有很多种形态,不必非得是朝夕相伴。

他在重点私立中学一路读到高三,永远是人群里最惹眼的那个。不是因为张扬,而是那份恰到好处的疏离感。想套近乎的女生递来的情书,他会礼貌收下却从不回复;围上来的男生想拉他加入篮球局,他笑着摆手说“不太会”,转头却能在物理竞赛上拿奖。不喜欢的人,连靠近他三尺之内都觉得气场违和,仿佛有层无形的屏障。

但他偏偏喜欢观察人。课间趴在桌上,看似在睡觉,眼角余光却能捕捉到后排女生偷偷补妆时的紧张,或是前排男生解不出数学题时抓头发的烦躁。他像看默剧一样收集这些细节,心里偶尔会泛起“原来他是这样”的暗爽,面上却依旧是温和无害的样子,有人搭话就弯弯眼睛,声音软得像棉花糖,活脱脱一只没脾气的小奶狗。

他对新鲜事有种天然的好奇。上周沉迷航模,这周又对着天文望远镜研究星座,连同桌都打趣他“祁渝你到底有没有长性”。他只是笑笑,心里却清楚,那些转瞬即逝的兴趣,不过是他了解世界的方式——就像拆开一个个包装不同的礼盒,哪怕最后不喜欢,拆开的过程本身就足够有趣。

十七岁的夏天,他站在教学楼的走廊里,看着楼下穿着实验服跑过的学生,手指无意识地转着笔。身边有人讨论着即将到来的毕业旅行,他没怎么听,目光却被操场角落一个抱着吉他的身影吸引。那是他第一次对“人”产生超越观察的兴趣,不是想了解,而是想靠近。当然,这点心思被他藏得很好,脸上依旧是那副乖巧又懵懂的表情,仿佛只是随便看了一眼而已。

这就是祁渝,在大学之前的十几年里,像一颗被精心保护的珍珠,自带光芒却不刺人,心里装着小小的腹黑和对世界的好奇,安静地等待着某个足以打破常规的“新事物”出现。

…………………………………………………………

关于《薄荷糖与贝斯弦》:我眼里的纯爱,是棱角与温柔的共振

大家好,我是小p,一匹普通的理工牛马。

写吴恙和祁渝的故事时,正在岗位摸鱼。

总有人问我:“纯爱不就是要干干净净、毫无棱角吗?” 我坐在堆满效果器的房间里敲键盘,突然觉得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如果纯爱真的是温室里的玫瑰,那吴恙这种抱着贝斯在livehouse甩头的姑娘,和祁渝那种看似软乎乎、实则心里揣着小算盘的少年,大概永远不会有交集。但我偏要写他们的故事——因为在我眼里,真正的纯爱从来不是复刻“完美模板”,而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灵魂,在碰撞里找到最舒服的共振频率。

另说一句,吴恙在乐队里的地位,可谓是贝斯手的终极幻想。

一、纯爱里的“不完美”,才是心跳的鼓点

吴恙第一次出现在我草稿本上时,我就知道她不是传统纯爱故事里的“乖乖女”,染过的各种颜色的头发,T恤上印着磨损的乐队logo,排练完会蹲在马路牙子上啃汉堡,油渍蹭在下巴上也毫不在意。有人说这样的姑娘太“野”,不适合写纯爱,但我觉得,纯爱里的“纯”,从来不该是“驯服”。

她的棱角是天生的。练贝斯磨出的茧子、舞台上被灯光烤红的脸颊、被琴弦勒出红痕的指尖,都是她活着的证据。这些不完美恰恰是她的生命力——就像贝斯在乐队里永远不是最抢镜的,但少了那沉稳的低频,整首歌就像缺了心跳。我写她后期在livehouse后台撞见祁渝时,故意让她手里的拨片掉在地上,轻微的声音在安静的走廊里格外突兀。她弯腰去捡,看见那双白球鞋停在自己面前,鞋边连点灰尘都没有。那一刻的对比不是为了制造冲突,而是想告诉你:爱里的两种模样,本就该是这样坦诚地存在。

祁渝的“不完美”藏得深。他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纯爱男主”,没有一味的温柔迁就,反而像个揣着放大镜的观察者。吴恙第一次带他去看排练,他坐在角落的音箱上,看着她因为错了一个和弦而皱眉,后来在微信里说“你皱眉的时候,睫毛会扫到颧骨上的那颗小痣”。他的“腹黑”从来不是算计,而是把观察到的细节当成礼物,悄悄递到对方手里。这种带着点狡黠的温柔,比平铺直叙的“我喜欢你”更让人心动——因为他看见的,是别人看不见的吴恙。

我总觉得,纯爱里最动人的不是“我们一模一样”,而是“我看见你的棱角,却觉得那是星星”。吴恙的贝斯弦会断,祁渝的白衬衫会皱,他们会为了“草莓味还是薄荷味的糖更好吃”拌嘴,会在对方的世界里显得格格不入,但正是这些不完美,让他们的靠近有了真实的重量。

二、爱情里的“反差”,是彼此世界的入口

写祁渝的背景时,我特意让他活在“规训”与“自由”的夹缝里。父母是典型的精英,家里的书架从法学典籍排到经济学原理,可他的床头柜里藏着一沓航模图纸和天文杂志。他习惯了用“乖巧”做保护色,对着长辈弯眼睛说“谢谢”,转头就能在物理竞赛的草稿纸上画小人。这种矛盾感让他对“不同”有种天然的好奇——吴恙就是那个彻底的“不同”。

她的世界是噪点组成的。排练室的墙壁贴满泛黄的海报,空气中飘着汗水和松香的味道,贝斯音箱的低频震得人胸腔发麻。祁渝第一次走进那里时,像误入热带雨林的小鹿,皮鞋踩在满地的导线和拨片上,却没露出半分不适。他只是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然后对调弦的吴恙说:“你的贝斯弦距比标准值高了两毫米,是不是按起来费劲?”

这句话成了他们之间的秘密通道。吴恙愣了一下——没人注意过她的琴颈被调过,连乐队主唱都只关心她的solo够不够炸。但祁渝看见了,就像他看见她演出时会偷偷把薄荷糖藏在琴箱里,看见她弹快节奏时会下意识踮脚。他用他的方式走进她的世界,不是猎奇,而是带着真诚的尊重:你的热爱,我或许不懂,但我愿意了解。

而吴恙走进祁渝的世界时,带着贝斯手特有的直接。她会在他熬夜做模型时,把冰镇可乐塞进他手里,说“别装了,你皱眉的时候比我弹错和弦还凶”;会在他被亲戚追问“考不考公务员”时,突然把贝斯往地上一放,说“他以后要去看猎户座,没空应付你们”。她不懂那些人情世故的弯弯绕绕,却用最笨拙的方式护住了他藏在“乖巧”底下的真实。

有人说他们的反差太刻意:一个活在干净的白衬衫里,一个泡在排练室的汗味里;一个习惯用眼神说话,一个喜欢用贝斯表达。可爱情不就是这样吗?我们终其一生都在寻找那个能带着我们走出“舒适区”的人——不是强迫你变成另一个样子,而是让你发现,原来世界可以有另一种打开方式。

祁渝开始听摇滚乐,不是为了讨好吴恙,而是发现贝斯的低频里藏着一种他从未感受过的自由;吴恙开始尝试穿浅色的裙子,不是为了迎合谁,而是觉得阳光落在裙摆上的样子,和祁渝笑起来时眼里的光很像。他们没有变成对方,却因为彼此,看见了更完整的自己。这种带着尊重的靠近,比“为你改变一切”的誓言更接近爱的本质。

三、纯爱的底色,是“克制”里的汹涌

写他们的互动时,我刻意避开了狗血的桥段。没有轰轰烈烈的告白,没有撕心裂肺的误会,最多的场景是:排练室的角落,祁渝帮吴恙换贝斯弦,指尖不小心碰到她的手背,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