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咻——

魏少初不语,抬手就是一剑。

沈旭安三颗门牙,整整齐齐掉落,满嘴都是鲜血。

沈旭安最在乎的,就是其脸面。

毁了他的门牙,看他以后还怎么装。

晦气玩意儿!

脑子全部装满屎,就连嘴巴也是臭哄哄。

魏少初都有些后悔,为了薅那么点羊毛,把魏府都弄脏了。

失策了。

“你,你……”

沈旭安满嘴都是血水,又痛又恼。

指着魏少初,气得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

“沈世子不去陪你的两房妻妾,跑来魏府纠缠本将军的未婚妻作甚?”

霍子卿幽幽的声音响起。

一扭头,沈旭安就对上了霍子卿的拳头。

砰——

沈旭安躲避不及,被霍子卿一拳打倒在地。

忍着疼,沈旭安挣扎爬起来。

想厉声呵斥,但对上凶神恶煞的霍子卿,沈旭安默默咽了几口血水,敢怒不敢言。

“长了耳朵,若是听不懂人话,本将军好人做到底帮你割掉。”

“生了舌头,若是说畜生话,本将军大发慈悲,帮你剁了喂狗。”

“再敢来纠缠少初妹妹,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霍子卿扬着拳头,眼睛的杀气直直往沈旭安冲去。

“你,你休要吓唬人。”

“我可是侯府世子,你若伤我,我定到陛下面前告御状!”

又咽下几口血水,沈旭安给自己壮胆。

可颤抖的双腿,还是出卖了沈旭安。

啪——

霍子卿抬脚就是一踹。

沈旭安单膝“跪”地。

“你说,若本将军悄悄把你杀了,再丢到野外喂狗,尸骨无存,你还有没有机会到陛下面前告状?”

“左右你都说本将军杀人如麻,若不杀几个人,都对不起本将军杀神的名讳了。”

“既然你主动送上门,本将军就拿你祭剑好了,本将军的剑,已经很久没有饮血了。”

霍子卿居高临下,对着沈旭安的心口又是一脚。

噗——

沈旭安口吐鲜血,脸色惨白。

失去门牙的痛楚,膝盖和胸口的剧痛,让沈旭安清醒了过来。

眼前的两人,根本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而是毒夫恶女!

他真是脑子进水,才会来劝告魏少初。

“你,你们,走着瞧!”

留下一句狠话,沈旭安跌跌撞撞离开。

生怕身后人追上来,沈旭安拖着吃痛的腿,一瘸一拐跑出了残影。

“少初妹妹,以后他若还敢来纠缠你,你尽管找我,我帮你出气。”

“我皮糙肉厚,最适合揍人。”

霍子卿把胸口拍得砰砰作响。

他早就看沈旭安不顺眼了。

魏少初:……

她看起来,有那么娇弱吗?

而且她杀的海寇,未必比霍子卿杀的敌军少。

瞧不起谁呢?

她需要男人来保护?!

“少初妹妹不信我吗?”

“我可以证明我很厉害的。”

见魏少初不语,霍子卿有些急。

当着魏少初的面,单手劈碎了一把实木椅子。

魏少初:……

人在无语的时候,只想笑。

“我信,我信你还不行吗?”

魏少初着急拦住人。

霍子卿这个大直男!

魏少初都怕晚说一个字,霍子卿能把魏府大大小小的桌椅都劈碎了。

“少初妹妹信我就好。”

霍子卿咧着嘴,龇着白牙傻乐。

打仗杀人、阴谋诡计他在行。

但哄女子高兴,他真的不会。

他没哄过女子,没经验啊。

不懂可以学,他特意跟军营的副将和军师请教。

今日才敢来魏府。

“少初妹妹,咱们一起去城北打猎可好?”

“这次我一定打到狐狸,给你和岳母做几件风领。”

霍子卿挺直腰背,让自己看起来更加威武雄壮。

军师说了,在喜欢的女子面前,要展示男儿气概,要把沈旭安那个小白脸比下去。

他都记着呢。

魏少初乐了。

傻憨憨还知道送东西讨好人呢。

“行啊。”

这两日身边尽是些晦气玩意儿。

她得出去散散晦气。

“不过去打猎之前,我还有件事要做。”

魏少初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不能就这么放过沈旭安。

“三万两!”

“不然我就把沈旭安纠缠我的事状告到陛下面前,让陛下惩罚他。”

对着沈家和易家,魏少初说了一模一样的话。

霍子卿则站在魏少初身后,幽幽擦拭着宝剑。

被魏少初言语威胁、被霍子卿武力威胁,原本不想给银钱的沈易两家,默默掏荷包。

“这一万两给你。”

魏少初大方分赃。

她算是看清楚了,每次霍子卿的出现,都会给她带来财运。

她对霍子卿越大方,后续的回报就会越大。

对财神爷,她得大方些。

“少初妹妹,你对我真好。”

拿着银票,霍子卿心口软乎乎的。

除了母亲和阿姐,第一次有女子给他银钱。

阿姐说,女子把男子当成了自己人,才会给男子花银钱。

少初妹妹现在把银钱给他,是不是意味着……

霍子卿嘴角都咧到耳后根了。

军师和副将们出的主意果然没错。

他不过是刚展示了一番男儿气概,少初妹妹就对他另眼相待。

霍子卿已经开始期待,等明日打猎时,大大展示男子气概。

到时少初妹妹对自己一定会更加满意。

回到霍府,霍子卿满脑子都在想着,怎么在魏少初面前展示男儿气概。

最好是猎老虎,熊瞎子也不错。

猎物越凶猛,才越能衬托自己的勇猛。

越想越兴奋,霍子卿睁眼到天亮。

一番洗漱,霍子卿直奔魏府。

“少初妹妹,你就坐在这,我给你抓几只狐狸玩。”

骑马来到城北,拿着弓箭,霍子卿磨刀霍霍向猎物。

一炷香过去了,半个时辰过去了,一个时辰过去了……

别说老虎和熊瞎子,就连狐狸的踪影也没看到。

霍子卿都急出汗了。

要是今日空手而归,多没面子啊。

眼看日头高升到头顶,霍子卿一咬牙,悄悄跑到山脚的农户家。

霍子卿花一锭金子买了一只山羊,当成猎到的猎物。

“少初妹妹,饿了吧,尝尝我烤的羊腿。”

折腾半天,霍子卿殷勤把羊腿递到魏少初手上。

魏少初吃山中的野果子,都吃饱了。

但是闻着霍子卿烤的羊腿,魏少初鼻子动了动。

肉香中夹杂着焦香,还有孜然、辣椒混合的味道。

吸溜,魏少初觉得自己的肚子还有位置。

咬了一口,魏少初被惊艳到了。

又嫩又香又辣!

“好吃!”

魏少初埋头苦吃。

今日总算没有白出来。

“少初妹妹,这还有。”

见魏少初喜欢吃,霍子卿抹了把额头上的汗,终于松了一口气。

还好,没有太丢人。

原本打定主意今日要大展英姿,可直到日落西山,霍子卿也只猎到几只兔子。

将魏少初和兔子送回魏府,霍子卿马不停蹄找军师出主意。

今日太丢脸了,得想个办法挽回颜面。

“阿姐,你快来!”

“有好东西!”

翌日,魏少初还在睡梦中时,就被弟弟喊醒了。

打着哈欠,魏少初走出房间。

一到后院,魏少初原本惺忪的睡眼瞬间变大。

一、二、三……

整整六十个烤羊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