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走在回班级的路上,顾俊飞不断打量身旁一言不发的陶思瑶。
小皮鞋,碎花裙,马尾辫,一米七的身高,精致的五官搭配上白皙的皮肤让她格外引人注目,在他们这个小县城里绝对是鹤立鸡群,路过的学生在看到如此漂亮的女生都忍不住驻足窃窃私语。
看到周围众人的反应,陶思瑶下意识加快脚步,却想起自己根本不认识路,身形稍顿干脆直接躲在顾俊飞身后,看样子恨不得把脑袋埋进地下。
顾俊飞对她当然熟悉。
前世陶思瑶也是这个时间段来到他们学校,只是并未和自己成为同桌,一开始她的到来确实引起众人惊呼,只是性格沉默寡言的她在班里很少与人交流,逐渐演变成小透明的存在。
高中毕业后便再无音讯,直到十几年后在某次新闻采访中才认出对方,只是那时候的陶思瑶已经是国家火箭研发中心的关键人物。
回忆落幕,顾俊飞不由感慨。
谁能想到。
这种人物曾经还当过他们的同学。
“同学,你是哪个班的?咱们认识一下?”
不出所料有人拦住,流里流气的声调让人心生厌恶。
陶思瑶紧张的拽住衣角不放,手足无措的样子看得人心疼,求助的看向顾俊飞。
顾俊飞一把抓住她手腕,霸气回怼:“回家看你妹去。”
回到班上。
和前世一样,陶思瑶的出现让全班都处于震惊状态。
这就好比突然有天刘亦菲要跟你们当同学,无论男女,看到的第一眼都只有惊讶。
“同学们,这位是陶思瑶同桌,刚转到我们班,大家鼓掌欢迎。”
“哗啦啦。”
掌声雷动。
何国强是提前知道消息的,当即起身挺直腰板,拼命压住上翘的嘴角,此时也顾不上刚才的打架,脑子里中已经幻想以后和漂亮同桌的美好生活,抬起胳膊借揉眼动作掩护,赶紧嗅了嗅自己衣服。
原本他听说要来新同学还没在意,早知道这么漂亮就应该换身衣服洗个澡,也不知道身上有没有味。
赵静的注意力则是在顾俊飞拽着陶思瑶手腕上,不满瘪嘴,却又不得不承认自己跟陶思瑶比起来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在全班注视下,顾俊飞带着陶思瑶径直走向倒数第一排,那有两个座位是空着的。
“陶思瑶,你就坐在这吧。”
“等等!”何国强不干:“老师跟我说过,新同学应该坐在我身旁,方便照顾。”
“照顾,你会照顾个屁啊,知道这两字怎么写吗?”
“顾俊飞,你嘴巴放干净点,别以为我怕你!新同学坐在我旁边,可以方便我对她生活和学习方面指导,能够尽快融入集体。”
“你确定不是见色起意?”顾俊飞掏了掏耳朵笑道:“不如这样,我正好也缺乏照顾,就让我坐过去接受下你的指导,如何?”
“......”
何国强翻了个白眼。
糙汉子哪有漂亮女同学来的香。
眼看陶思瑶正在收拾东西准备落座,何国强放出大招。
“我可是班长!必须听我的!”
“你算老几啊?我还得听你的?”
“就是!”身为好兄弟的闫明站出来:“不服放学别走,找地方干一架!”
“你......”
“不敢就别哔哔。”
上课钟声响起。
听了两分钟政治课后,顾俊飞昏昏欲睡。
这门课真是太邪门了,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觉得自己身份有些问题。
还是写小说有意思。
刚掏出纸笔,一张小纸条悄悄推到面前,字迹隽秀。
【谢谢你刚才帮我赶走坏人。】
扭头看去,陶思瑶双手上下重叠摆在桌上,眼神直勾勾盯着黑板,像个木头人一样,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她的耳朵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红。
顾俊飞觉得有趣,继续看下去。
红了,越来越红。
本来装作无事发生的陶思瑶能够清晰感受到身旁那道侵略性的目光,不得不低头快速在纸条上继续写下推来。
【你能不能别看我了。】
顾俊飞收回目光。
纸条上的字迹透露出一种央求,让人莞尔一笑。
看得出来,陶思瑶是个社恐。
一天下来,二人再无交流,对此顾俊飞也不在乎,新同学刚来需要个适应过程,更重要的是,他真没时间。
这年头又没电脑手机,码字全靠手写,还得兼顾躲避上课老师提问,下课同学询问,偷偷摸摸的不亚于晚上拿卫生纸回房间躲在被窝里打开网站。
“呼......”
赶在放学钟声的前一秒画上句号,《镖行天下之天下镖局》前八千字终于写完,班上的同学基本已经走光,收拾好文稿刚要离开。
“垃圾堆”出现在眼前。
“顾俊飞,你今天为什么不来找我说话?”
赵静今天过得格外别扭,以前每到下课顾俊飞都会跑过来和自己聊天,还会去小卖铺给自己买零食,可今天却一次都没来找过自己,每到下课不是出去上厕所就是在座位上发呆。
“关你屁事。”
“我很渴。”
“关我屁事。”
顾俊飞的回答让赵静哑口无言。
看,这世上绝大多数事情都可以用这八个字解决。
“你......”赵静气的像只二哈,重重跺了下脚,水雾迅速弥漫眼眶,丢下句“你变了”转身离开,一直跑到校门口这才停下回头,却发现顾俊飞并没有追上来。
这一刻,她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心底缺失,难受的很。
顾俊飞才懒得管她发疯,走廊上不远处有人正冲他招手。
“大作家,来一根?”
闫明递来香烟,划根火柴给他点上。
前世作为老烟民的顾俊飞熟练深吸一口,过肺后吐出,砸吧几下嘴。
浓郁的烟香和淡淡的话梅香充斥在口腔内,口感顺滑。
“呦,档次上来了,还是牡丹牌。”
“从我爹那偷得,反正他也不常抽,作为儿子的我必须挺身而出。”闫明义正言辞,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扛着炸药包炸碉堡呢。
“不怕挨揍?”
“揍呗,还能打死我?”
闫明满不在乎的模样让顾俊飞笑个不停,只见他吐出口烟雾望向窗外,夕阳打在身上,一种“忧国忧民”的沧桑感油然而生,此情此景,让他不由开口。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我说,你能不能别在这装文青,你有那个气质吗?”顾俊飞笑道:“什么事把你这位公子哥愁成这样?”
“我爹说了,明年开春要把我送去当兵。”
“这不挺好吗?部队管吃管喝,正适合你这种一身精力无处发泄的年轻小伙。”
“哥们不想去啊。”闫明露出一副苦瓜相:“听说当兵天天都得早起训练,不听话就得挨揍,我去了不是找死吗?”
“那就学呗,你考个第一,看你爹还舍不舍送你去当兵?”
闫明眉头紧皱:“哥们不是那块料,一看见书就瞌睡,今天睡的我骨头疼。”
“那你想干什么?或者说你喜欢什么?”
年轻人总是会迷茫,前世这家伙好像当了个民营企业的老板,一年利润上千万的那种,不愁吃喝,生了三对三胞胎,每天抱着孩子“笑个不停”。
闫明眼神一亮。
“我喜欢做生意,你帮我参谋下,这年头做什么生意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