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更新时间:2025-11-12 05:03:29

8

我买了两瓶酒两条烟,去看望刘师傅。

刘师傅当年与我老爸在同一个厂子里上班,后来下岗了,我爸干起了蔬菜水果批发生意,刘师傅因为在厂里开过车,有一技之长,就自己贷款买了一辆东风大卡车跑运输。当年我们都住在棚户区干打垒的独门小院里,那种地方就是人们常说的贫民区。我们宁可说自己住在棚户区,也不愿意承认是贫民区。一说贫民区,我就想起了画报上印的非洲难民的照片,一个个衣衫褴褛,饿得面黄肌瘦,我们再怎么穷,还没到那个程度。

后来,城市规划,我们那片区域被改造成了商业步行街,棚户区的居民从此翻身得解放,住进了政府专门修建的搬迁房。刘师傅和我的父母同住一栋楼,所不同的是我父母在一口三楼,刘师傅住到了四口四楼。

我拎了这么多东西走进刘师傅家后,刘师傅还以为我走错了门,我说我没有走错,我是专门来看望你老人家的。

刘师傅已经退休了,那辆为他奔波了十多年的东风车也早就退休了,然后被一家废品收购公司收走了,也算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当我向刘师傅问起当年的事时,刘师傅这才断断续续告诉了我说:

“我说民贵,这都是十多年的事了,噢,对对对,已经十三年了。你是唱的哪一出?问这些做什么?不知是去年几月份,我记不清了,公安局有一位老同志,也问过这件事。对对对,就是那个老警察,姓李,是不是叫李建国我就记不清了,反正他姓李。他也来过,问了和你一样的问题。当时我就说,我汽车中的油的确被贼娃子偷过。我记得清清楚楚的,那天我去开登水泥厂拉水泥,在返回的半道上,没油了。幸好离加油站不远,我才没有被困在路上。本来我是前一天下午加过油的,我计划好的,油箱里的油完全够我去一趟开登的,半道上怎么能没油?我想肯定是昨天夜里被人偷了,否则,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呵呵,警察也问过我,知不知道是谁偷的?我咋知道是谁偷的?我要知道了,非打断他的腿不可,他要用油,可以向我要嘛,我给他一点儿也不是不可以的,这样我心里就有数了,跑车也有计划,他不声不响地偷了油,会误我的大事的,你说是不是?”

我说:“是是是。”我马上给刘师傅递了一支烟,又为他点了火。

刘师傅美美地吸了一口,接着又说:“嗨,有时候说来还真的很奇怪,事情都过去了好多年了,我都差不多忘记这事儿了,没承想,后来有人说他看到偷汽油的人了。你还记得我们棚户区的那个王秃子吧?哦,记得就好。没错,他手脚不干净,有偷盗的毛病,那年偷了电信局的电缆,被公安逮去后,还被判了好几年徒刑。不不不,你理解错了,不是他偷的汽油,是他看到了偷汽油的人了。他是谁?你不要急嘛,慢慢听我说。王秃子那天夜里也是去偷东西的,他偷的是附近工地上的钢筋,他背着钢筋回家的时候,在巷子里看到了一个半大男孩正提着一个塑料桶悄悄溜走了。一老一少两个小偷儿遇到了,谁也怕被对方认出自己,就都悄悄溜走了。第二天晚上,王秃子听到我的汽油被人偷了,在自家的小院里叫骂,他本想来告诉我,又怕别人问起他半夜三更不睡觉在街上去干啥,这样反倒暴露了他自己没有干好事。再说了,他只看到了一个人影儿,究竟是谁他也没有看清楚,所以就没有告诉我。后来,他偷盗电信局光缆的事犯了,被公安局抓进去判了刑,直到几年前他放出来后,我们谝闲传时说起了陈年旧事,他才讲到他看到了偷我汽油的人,是一个小男孩,黑洞马虎的,他也没有看清楚那个男孩到底是谁。去年,那个老警察来了,他又问起了丢失汽油的事,我就一五一十都告诉给了他。就一小桶汽油嘛,最多十斤重,还没有一瓶烧酒值钱,我都根本不当回事了,你们还查个啥?以后不要查了,也不要问了,否则,让人听到了还以为我老刘头成了老糊涂了,十多年前丢了一点汽油还要抓住不放。你说,民贵,是不是这个理儿?”

我说:“是是是,是这个理儿。”

出了刘师傅的家,我又找到了王秃子。

王秃子已经彻底秃了头,肉头肉脑的样子反倒像个有福之人。我把他叫到了一个小酒馆里,先让他吃饭喝酒,吃饱了,喝高兴了,我才向他问起了当年的事。

“当时我看到好像是个半大的男孩,究竟是谁家的娃我还真没有看清楚。”

“王叔,你再想想,他穿什么衣服?”

“衣服?我的好大侄儿,这都多少年过去了,早都忘了。再说了,黑灯瞎火的,我只看见一个人影儿,像个半大娃,别的,根本就没看清楚。”

“我可以提醒一下,他是不是穿着一件蓝色的上衣?”

“这我真的想不起来了。上次来了个老警察,也问我这个,说让我好好想,我想了很久,还是没有想起什么。”

“好,王叔,再喝,喝了这杯酒说不准就想起来了。” “欸,对了,那个娃好像是朝南走的,估计他的家在南边。”

“你能确定吗?”我一听说是朝南走的,立刻明白,那个偷了汽油的人肯定直接去了区三小。

“没问题,这个我能确定。”王秃子说。

我估计在王秃子这里问不出新东西了,就匆匆买单走了,留下了一桌子的酒肉让王秃子一个人慢慢享用。

经过一圈儿的调查摸底,我发现我所到之处,老警察已经盘查过了,看来老警察始终没有放弃这个案子。毫无疑问,在这个案子上老警察肯定比我了解得更深刻更全面,估计除了不知道双排扣之外,其他方面肯定比我知道得多。至于那个双排扣,我已经找到了。原来是我落在床上,被我的母亲发现后收藏到了她的针线匣中。直到后来我上了中学,上衣纽扣丢失了,母亲在她的针线匣中翻找相对应的纽扣时,我才突然发现了那枚双排扣,就把它拣出来保存了下来,时至今日,它还在我保险箱里。我本是为了怀旧,想做个留念,没想到它现在却成了我的证据。

我在想,我有没有必要与老警察做一次面对面的交谈?

这个问题在我的脑海中徘徊了好几天,我终于做出了决定:一、双排扣的事绝不能告诉警察,他们要知道了,事情的发展就不会受我的控制,说不准还会牵连到林雪,如果那样,毁了林雪的声誉,我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二、没有必要与警察见面。警察知道的,他肯定不会告诉我,我知道的又怎么能告诉他?既然谁都不可能把自己知道的秘密告诉对方,见面又有什么意义?三、也是最重要的,我与警察的目的完全不同,警察的目的是办案,要查个水落石出。我查证的目的不是治谁的罪,把谁告上法庭,我的目的很单一……

事实上,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只要我把已经掌握到的这几个关键点连接起来,一个完整的纵火杀人线索就清晰了:那天夜里,刘师傅家东风大卡车丢失了汽油,王秃子发现一个半大男娃拎着一个塑料桶向区三小的方向去了,然后,那个男孩从我们常常进入的城墙豁口处进入,将汽油倒进甄初生宿舍的门内,点着火,一场火灾就此发生,甄初生被活活烧死了。次日早上,我上学路过刘师傅的大卡车,在旁边捡到了夏风的双排扣,那应该是夏风偷油时落在那里的。如果这些都能确定,唯一让我不能确定的是,夏风烧死甄初生的理由又是什么?除非是夏风真的爱上了林雪,知道甄初生那个畜生糟蹋了林雪,他为了报仇雪恨,才放火烧了甄初生。如果这样推下去,一切才有了合理的解释。当然,还有一件事也是不能忽视的,在夏风读到大三那年,我去省城看过他一次,两人谈起甄初生时,记得夏风说,甄初生这个名字也真怪,听起来还以为是 “真畜生”,他还说,吃饭的时候不说他了,恶心。我当时禁不住哈哈一笑,但是现在想起来,那应该是夏风发自肺腑之言,而夏风在不经意间说出的这句话,是不是可以表明,他早就恨上甄初生了?

如果这种推理能成立的话,我根本不需要凭借任何外力,更不需要把事情扩大化,只要寻求一个有利的时机,设一个严丝合缝的局,就可以逼迫林雪就范,然后让夏风乖乖地出局。

可是,当我最后下决心的时候,还是有些底气不足,总觉得说服力不够。仅凭一枚纽扣,怎么就能认定一定是夏风偷了汽油?我要是连自己都说服不了,又怎么能吓唬林雪?既然要做饭,就一定把它做熟,如果做成夹生饭,我的整个计划就会随之泡汤,不但林雪得不到,反而会落下一个诬人清白的坏名声。

我的思绪又一次回到了那个偷汽油的男孩身上,怎样才能证明那个男孩就一定是夏风?想了好几天,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电视剧中的坏人不是常常收买假证人做假证词吗?这样的桥段他们能用,我为何不能用?当这个恶念一经产生,我立刻兴奋得不能自已。对,王秃子,如果在这件事上让王秃子再加一点料,就完全可以坐实夏风,拿下林雪。

我又单独叫了王秃子吃饭,还是在上次那家餐馆里,要了间包间,点了一桌子好菜。

我频频地举起酒杯,亲切地一口一声“王叔”地叫着,不一会儿的工夫,就把王秃子喝高兴了。

我觉得应该到时候了,又端起酒杯,对王秃子说:“来,王叔,侄儿再敬你一杯。”

王秃子赶紧端起杯子,碰了一下说:“谢谢大侄儿,在你们那一批娃中,还是你最有出息。”

喝了杯中酒,我就打开包儿,从中掏出一沓钱,一万元,放到他面前说:“王叔,这点小意思,算侄儿孝敬你老的,留着你买酒喝去吧。”

王秃子兴奋得眯起了一双小眼,激动地说:“大侄儿,你这是啥意思?”

我微笑着,看着他把手伸到钱上,然后抓到手里,才说:“没啥意思,只是请王叔帮个小忙,如果有人再问起偷汽油的事,你就说,那个偷汽油的小男孩穿着一件蓝色的上衣,好像是夏成东的娃子夏风。”

王秃子听完后尴尬地笑了起来,伸过手,想把手里的钱放到桌子上,可又舍不得放下。就说:“这个,不是诬陷人吗?”

我怕王秃子打退堂鼓,就说:“王叔,那只不过是一点汽油,还不够咱爷儿俩今天的一顿饭钱,就说是夏风偷的,能算得上是诬陷吗?再说了,恐怕也不会再有人来问你,我是说,如果有人再问你,你就那么说,如果没有人问,你什么都不需要说,钱你照样花去。”

王秃子刚把手里的钱攥紧了,接着又松开说:“可是,去年那个李警官来问过我,我说没有看清楚他是谁,只看到是一个半大娃。如果他再问我,我突然改口说是夏成东的娃,那我不是做伪证吗?”

“你呀,就那么一句话,看把你吓的。李警官不可能再问你的。

如果再问,你就说你是怕坏了夏家的名声,当时没有说实话。”

“这个……这个……”

我看王秃子有些犹豫,就趁热打铁说:“一句话就值这么多的钱,这样的买卖你哪里去找?王叔,这样吧,如果没有人问,就算了,如果有人问,你照我这么说,我再给你加钱。” 王秃子的小眼睛突然亮了一下问:“加多少?” 我竖起了两根手指头。

他眼睛又一亮:“两千?”

我说:“不,两万。”

王秃子一下子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眼缝中像是夹着一枚硬币,亮亮地生出了一道光。我见过无数爱钱的,却没见过像他这么爱钱的,竟然能从眼缝中生出硬币一样的光。他生怕我反悔,马上将手中的钱塞进口袋中,说:“成!成!”

我微微笑了一下,心里总算舒了一口气。收买假证人,出示假证词,又不是我段民贵的创意,别人做得,我为何不能?商场如此,情场如此,在利益的争夺中,最后的赢家并不是谁捷足先登,往往是谁能后发制人。

我知道征服林雪难度很大,她有一种渗进骨子中的傲气,这是她的优点,也是她的软肋。既然她傲,我就必须让她明白,她曾经所受的伤害和耻辱,并不仅是夏风一个人知道,我也知道,我就是想用这一点来击溃她,然后再以夏风的事加以要挟。如果她能放弃夏风跟了我,一切皆好,她若做不到,我只能翻出历史的旧账,让她臭名远扬,让夏风走进地狱。我得不到的,宁可毁了,也不能让别人得到。

至此,我才发现,我的这种狠毒,或者恶念,其实早就渗透在我的血液里,潜伏在我的骨子中,只是没有合适的机会,一旦遇到了时机,恶念就会马上膨胀放大,变成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