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更新时间:2025-11-15 22:34:39

他们在一起的第二十六天晚上,方恬做完兼职回学校,刚上地铁就遇到了上次尾随他的那个男人。

车厢里灯光明亮,那个男人就坐在方恬对面,明目张胆地上下打量着她,不时龇着一口大黄牙,露出猥琐的笑。

方恬浑身的汗毛又竖了起来,她强装镇定地给林慕哲发去消息。

他秒回:【放心,按时接你。】

方恬心里安定下来,不再看那个男人一眼。

到站了,她快步刷卡上电梯出站,却没有看见路旁那个熟悉的身影,而那个男人紧跟在她身后,脚步声很清楚地落在她的耳朵里。

她顾不得想其他,发足狂奔。

忽然听见有人惨叫,她站住脚向后望,只见一个高个子男人正一脚将另一个人踹翻在地。

她跑了回来,林慕哲边打边骂,地上那个人鬼哭狼嚎着求饶。

她怕打出事来,赶紧上前拉他的衣袖,林慕哲不解恨的又踢了一脚,喘着气骂道:“再敢让老子看见废了你!”

男人爬起来跑了。

林慕哲抱住她:“吓坏了吧?”

不问还好,一问之下她再也忍不住眼泪汹涌而下,颤着声音说道:“我以为你没过来。”

他心疼地摸着她的头发安慰道:“怎么会,我怕他看见我在这先跑了,这才躲起来的。”

她点点头,哭得说不出话来。

他叹口气:“这个兼职别做了吧,我做编程程序也能赚钱,够咱们花了。”

她摇摇头。

他又说:“那要不换个?回头我再找找。”

她再摇头,这个兼职已经是她做过最轻松,赚钱最多的了,她不舍得放弃。

他又叹口气:“行吧,以后我陪你去。”

她仍摇头:“不用,我小心点就行了。”

“你。。。。。。”他有点生气,放开她往前走去。

她愣了一下,追了上去。

他腿长步子大,她小跑也跟不上,追了一段,停住脚站在那里。

他忽然发现她没跟上来,停下来拿出一支烟地点上。

见她仍没有过来的意思,他有些烦躁地抽了两口。

她这样子哪像谈恋爱,平时吃个饭买个什么都要AA也就算了,现在还不让他跟着,是不是根本不喜欢他。

他抽了半支烟,还是走了回去。

“你生气了?”她小声地问。

他闷声嗯了一声。

“对不起,我只是怕耽误你太多时间,不是不喜欢跟你在一起。”

他不说话,看着她靠过来拉拉他的袖子。

“你别生气了好不好?”她咬了咬下唇,声音怯怯的,像裹了软糖的糯米团子,带着小心翼翼的甜。

见他仍不说话,她双手搭在他的胳膊上,仰起脸看着他。

她眼睑微肿,睫毛湿漉漉的,眼下的泪痕清晰可见,鲜嫩的脸颊微汗,像被露水打湿的蜜桃。唇却格外润,透着摄人心魄的红。

他的心里像是撞进去一头小鹿,乱得不成样子,一把揽她入怀,哑着嗓子问道:“你说的,喜欢跟我在一起对吗?”

“嗯,我喜欢跟你在一起。”

“再说一次喜欢我。”

“我喜欢你,林慕哲我喜欢你。”

他低下头吻住她的唇,跟他想象中的一样,凉凉的,软软的唇瓣,是沁了花蜜的果冻,滑润甘甜。

她浑身轻颤,双手环过他的后背,并没有挣扎。

他扔了烟,一手托住她的后颈,一手把住她的腰,加深了这个吻。

“方恬,我也喜欢你,好喜欢好喜欢。。。。。。”

初吻之后,他们的感情迅速升温,林慕哲选了一对可爱的卡通猫咪图片做两人的情侣头像,要求方恬换在微信和QQ上,名字也是他起的,一个叫时光未老,一个叫有你真好。

除此之外,林慕哲恨不得每分每秒跟她待在一起,连室友都说:“方恬,你那个学长男朋友也太黏人了,怎么哪哪都有他。”

从小县城考到南市的方恬,对有钱人的认知完全来源于看过的言情小说。

她从没想到林慕哲会是富家公子。毕竟书里的有钱少爷都是高冷加霸道,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质,要不就是病娇,洁癖,反正绝不是林慕哲这样的。

他眉眼柔和,鼻梁也并不高挺锋利,而是带着温和的弧度,鼻尖圆润。唇瓣丰满红润,平时看上去很斯文,笑起来又显得痞痞的,最喜欢弯起眼睛捉弄她,看她脸红着去捶他,他就更开心。

他不挑食,路边摊也吃得满意,三块钱的柠檬水能喝,一块钱的老冰棍也不嫌弃。

他衣着朴素,从不穿大牌,有的衣服上连logo都没有。

她唯一疑惑的是他的衣服都特别合身,布料摸上去手感也不错。那件白色的羽绒服,薄薄的软软的,摸不出一根羽梗。

她又捻了捻自己的羽绒服袖子,问他:“你这件衣服是不是聚酯纤维的?怎么一点羽绒的感觉都没有?”

他笑:“我也不知道,我妈买的。”

她哦了一声,心想可能林妈妈没细看衣服标签,多数是被骗了。

“你妈妈挺会买衣服的,你看你衣服虽然没牌子,但是看上去不廉价,做工也好。”

他再笑:“是嘛。”

她郑重点头,表示很有经验,毕竟她买的衣服拿到手都要仔细检查走线是否平整,有时还要剪去多余的线头。

他揉了揉她的头发,什么也没说。

春天的时候她感染了病毒,吃了很多药都不见好。他特意回家带了银耳汤给她喝,说是妈妈熬的。

她只觉得比学校食堂买的好喝太多,大赞林妈妈厨艺了得。他只是笑,见她喜欢,坚持每天带一杯回来,直到她咳嗽痊愈。

她后来买过很多次街边的银耳汤,租房以后也自己熬过,再也没有喝出过那种滑中带韧的口感,直到有一天她在商场看到盒装燕窝,才后知后觉,什么都明白了。

她一直以为他和自己一样穷,时刻替他留意群里的兼职消息,有好的就赶紧分享给他。

他去街头分发广告页,商场做促销员,跟她一起吃馅饼加开水当午餐,坐两个多小时的公交回学校。

他伪装得太好,所以她才在知道真相后那么难受。

跟她在一起这两年,大概是他人生中最苦的日子了吧。

同为室友的娜娜有一次对方恬说:“你那个男朋友一身贵气,家里做什么的?”

方恬咦了一声说道:“你什么眼神,他比我还穷。”

娜娜不相信地说道:“不会吧,看他那气质我还以为出身豪门呢,再不济也是个富二代。”

一旁的刘薇插了一句:“娜娜,你少看点小说吧,真正的有钱人能来咱们学校吗?人家早被家里送出国了。”

方恬笑道:“就是,他爸妈都是普通工人,家里还有个弟弟,他常为了省钱在宿舍吃泡面。”

娜娜啧啧两声说道:“难得,穷人也能生出富贵气。”

方恬笑道:“什么富贵气,你傻不傻。”

很久以后她才知道,傻的不是别人,是自己。

不穿名牌的不一定是穷人,也许人家那是私人定制,吃泡面也不一定是穷人,也许只是个人爱好。

人的生活环境限制了认知,这话一点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