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金星园区里待宰的羔羊,是他阮二豪一句“我护你”,把我从泥沼里拉了出来。
他涉诈贩毒被通缉,塞给我百达翡丽和百万现金,让我远走高飞。
可我怎么能走?
那枚腕表是他的承诺,那些钞票是他的牵挂,我把它们换成了一把枪、一辆车,还有赴死的决心。
柬埔寨法院门前的90秒,我掏枪递给他的动作,比任何情话都坚定。
道上都叫我“江湖最后一位大嫂”,可我只想带我的豪哥回家。
车陷泥沟时,我赤脚垫木板推车,被捕前仍想替他擦去脸上的泥。
面对警方围捕,他嘶吼着让放了我,我轻声说“豪哥,我不后悔”。
这场跨越国界与法律的奔赴,无关对错,只是我欠他当年一束光,如今要用整个人生偿还。
……
我叫冯楚静。
这个名字在金边市警察总署的卷宗里,代号“K-07”。
罪名是“协助重案逃犯越境、意图谋杀及非法持械”。
他们说我,是“江湖上最后一位大嫂”。
最后一位……多么讽刺的头衔。
此刻,我坐在冰冷的囚室里。
手腕被粗糙的铁铐磨出深红的血痕。
头顶一盏昏黄的灯管发出苟延残喘的嗡鸣。
像极了我那早已支离破碎的人生。
空气里弥漫着消毒水、霉味和绝望混合的气息。
无孔不入地钻进我的肺里。
每一次呼吸都带着针扎般的刺痛。
记忆的闸门一旦打开,便如这湄公河的洪水。
汹涌着将我吞没。
回到那个将我拖入地狱,又赐予我唯一一束光的起点——金星园区。
那不是什么光鲜亮丽的商业中心。
是人间炼狱。
是无数像我一样的羔羊被豢养、被屠宰的血腥牧场。
我被卖进来时,以为不过是做做电诈的营生。
直到看见隔壁“猪仔房”里的人被打断了腿。
扔出去喂了园区的狼狗。
我才明白,这里只有两种人:吃人的狼,和被吃的羊。
我瘦弱、胆怯。
像风中飘零的柳絮。
随时可能被碾碎。
我每天对着虚假的屏幕敲打着谎言。
骗着千里之外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精神和肉体被双重榨干。
主管“龙哥”看我的眼神,像在估量一件货物的斤两。
那种黏腻的、带着欲望的审视。
让我日夜瑟缩在床角。
连哭都不敢出声。
就在我以为自己会像所有羔羊一样,无声无息地烂死在这个角落时。
他出现了。
阮二豪。
这个名字,在金星园区,是禁忌。
是传说。
也是所有狼群都要忌惮三分的煞神。
他是龙哥都得罪不起的存在。
一个身份成谜、手段狠戾的男人。
有人说他手眼通天。
能在一夜之间让一个盘踞多年的堂口灰飞烟灭。
也有人说他是条毒蛇。
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
我从未想过他会注意到我。
那天,龙哥喝醉了酒。
当着几个打手的面,狞笑着要扒我的衣服。
我吓得蜷成一团。
闭着眼等著噩梦降临。
预想中的撕扯没有到来。
取而代之的是一声沉闷的倒地和龙哥惊恐的尖叫。
我颤抖著睁开眼。
看见阮二豪就站在门口。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休闲西装。
身形挺拔。
面容冷峻。
一双深邃的眼睛像淬了寒冰的深潭。
正冷冷地扫视著全场。
他的出现,让整个房间的温度骤降。
那几个平日里耀武扬威的打手。
在他面前竟无一人敢动。
个个噤若寒蝉。
“我的地方,脏了。”
他的声音不高。
却带着一种不容置喙的威压。
像重锤砸在每个人的心上。
龙哥酒醒了大半。
看清来人是谁,脸都吓白了。
连滚带爬地过去点头哈腰:“阮、阮爷!误会!天大的误会!我不知道她是您……”
阮二豪根本没看他。
径直走到我面前。
我抖得更厉害了。
以为下一秒就要轮到我横尸当场。
他却只是蹲下身。
用那双戴著黑色皮手套的手,轻轻拂去我脸上的泪痕。
他的指尖冰凉。
动作却带着一种奇异的温柔。
“怕吗?”他问。
我哽咽著,说不出话。
只能拼命点头。
他摘下一只手套。
露出修长干净的手指。
从口袋里掏出一方雪白的手帕。
擦了擦我的嘴角。
“别怕,”他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清晰地说,“我护你。”
那一瞬间,我仿佛在无尽的黑暗中,真的看到了一束光。
那束光,名叫阮二豪。
它刺眼。
灼热。
却是我溺水濒死时,唯一的浮木。
他把我从龙哥手里“买”了下来。
名义上是让他手下最得力的干将“枭影”监管我。
他给了我单独的房间。
有热水。
有食物。
甚至还有几本旧书。
他对我很疏离。
除了必要的命令,几乎不怎么说话。
但他给的安全感,是实实在在的。
只要他在。
那些曾经让我夜不能寐的噩梦。
便再也不敢靠近。
我知道,他做的都是刀口舔血的生意。
涉诈。
也贩毒。
他身边的人都叫他“豪哥”。
背地里却敬畏地称他为“阎罗”。
我问他,不怕吗?
他嗤笑一声。
靠在沙发上。
擦拭著一把锃亮的匕首:“怕?从踏上这条路起,命就不是自己的了。我要的,是让兄弟们都能站着活,让该跪著的人,永远站不起来。”
他身上有种致命的吸引力。
混合著危险的痞气和令人心安的强大。
我无可救药地沦陷了。
从一个任人宰割的羔羊。
变成了一个心甘情愿追随猛虎的……痴傻女人。
我天真地以为。
我能一直躲在他的羽翼下。
哪怕前方是万丈深渊。
只要有他。
我便无所畏惧。
我错了。
大错特错。
因为阮二豪的“豪”。
终究是冲天的血气。
是惹祸的根苗。
他那束照进我生命的光。
本身,就来自地狱的业火。
而我。
这只被他从泥沼里拉出来的羔羊。
从决定跟随他的那一刻起。
就注定了要与这业火同焚。
万劫不复。
跟在阮二豪身边的日子,像一场光怪陆离的梦。
白天,我们藏身于金边一处守卫森严的庄园,锦衣玉食,仆从环绕,仿佛是远离尘嚣的贵族。
夜晚,庄园的地下室里,灯火通明,气氛却凝重如铁。
这里是他们的议事厅,也是决策生死的刑场。
我第一次见识到阮二豪的手段,是在一个暴雨倾盆的夜晚。
一名负责运输线的兄弟“阿豹”失联了,只传来他被当地最大的黑帮“暹罗狼”截获的消息。
阮二豪坐在主位上,指间夹著一根未点燃的雪茄,面色阴沉得像窗外的天。
“豪哥,阿豹是我们最好的司机,他手里有三条黄金线路图!”枭影急切地报告。
“线路图没了可以再画,人没了,就是断了我们的手脚。”阮二豪的声音冷得像冰,“‘暹罗狼’胃口不小,这是要跟我们宣战。”
我站在角落,浑身发冷。
这不是电影,是真真切切的江湖仇杀。
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认识到,我所依赖的这个男人,他的世界,是由鲜血和白骨铺就的。
那晚,庄园里的人几乎都没睡。
我听见楼下传来压抑的争吵和器械碰撞的声音。
第二天清晨,阮二豪亲自开车出去,回来的时候,已是深夜。
他脱下沾满泥点和水渍的外套,随手扔在地上,径直走到吧台,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一饮而尽。
他的眼神里,有我从未见过的疲惫和狠厉。
他没有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只是揉了揉眉心,对我说:“楚静,以后,离这些远一点。你的世界,只需要干净。”
他越是这样说,我心中的恐惧和好奇就越是翻腾。
我开始偷偷观察他身边的人。
枭影,一个沉默寡言、出手狠辣的男人,是豪哥的左膀右臂;财务“算盘”,一个精于算计、笑里藏刀的女人;还有负责对外联络的“红蝎”,一个风情万种却心如蛇蝎的尤物。
他们每个人都像一把锋利的刀,而阮二豪,是握著所有刀柄的那个人。
我像一只误入狼群的兔子,努力隐藏自己,学习他们的生存法则。
我为他整理衣物,准备餐食,在他疲惫时递上一杯热茶。
我不敢多问,不敢多说,只能用这种笨拙的方式,表达我的感激和……爱慕。
我以为我们会这样“相安无事”下去,直到风头过去。
但我低估了“暹罗狼”的报复心,更低估了阮二豪的“惹祸”体质。
真正的风暴,在一个月后降临。
国际刑警的压力,柬埔寨政府的清剿,以及“暹罗狼”的步步紧逼,让阮二豪的帝国开始摇摇欲坠。
警方的一次突击检查,虽然被枭影带人拼死挡了回去,但也让他们损失惨重,更重要的是,暴露了行踪。
那几天,庄园里的气氛压抑到了极点。
阮二豪变得异常暴躁,常常一个人坐在阳台上,一坐就是一夜,烟一根接一根地抽。
他身上的杀气越来越重,连身边的枭影都有些不安。
终于,在一个看似平静的午后,灾难爆发了。
尖锐的警笛声由远及近,打破了庄园的宁静。
不是普通的警察,是装备精良的国际刑警联合柬埔寨特警,黑色的直升机在低空盘旋,探照灯的光柱像利剑一样刺破庄园的伪装。
“豪哥!走!”枭影冲进来,脸色剧变。
阮二豪的反应快得惊人。
他一把将我拽到身后,眼神锐利如鹰。
“楚静,听我说!”他的声音因急促而微微嘶哑,“他们要的是我。你拿上这个,立刻离开柬埔寨,去泰国,找‘船夫’,他会安排你上船,去马来西亚,然后随便找个地方隐姓埋名,好好活下去!”
他不由分说地将一块手表和一卷厚厚的现金塞进我怀里。
我低头一看,是一块百达翡丽的鹦鹉螺,冰冷的金属表壳硌得我生疼。
现金是欧元,厚厚一沓,散发着油墨的清香。
“不!我不走!”我死死抓住他的胳膊,泪水决堤,“豪哥,我们一起走!”
“听话!”他低吼,这是我第一次见他如此失控,他用力掰开我的手,“你留在这里就是死路一条!这是命令!”
混乱中,枪声四起。
子弹打碎了玻璃,碎片像下雨一样溅落。
我看到枭影和红蝎他们且战且退,与冲进来的警察激烈交火。
阮二豪用身体死死抵住门,为我争取时间。
“拿着!”他把东西硬塞进我怀里,然后猛地推开我,从后门冲了出去,身影很快消失在枪林弹雨中。
我瘫坐在地上,怀里的腕表和现金像两块烙铁,烫得我心惊肉跳。
门外是荷枪实弹的警察,身后是熊熊燃烧的战火。
那一刻,我脑中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念头:他说,我护你。
现在,他让我走,我却不能丢下他。
那枚腕表是他的承诺,那些钞票是他的牵挂。
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我,自己却选择了赴死。
我怎么能走?我怎么能做一个背信弃义的懦夫?
我用尽全身力气站起来,在一名警察即将发现我的瞬间,我转身冲进了庄园深处的杂物间。
那里堆满了废弃的家具和杂物。
我像一头被困的野兽,疯狂地将东西踢开,寻找著生机。
我的目光落在角落里的一把消防斧和一捆粗麻绳上,一个疯狂的念头在我心中滋生。
我不能走。
我要去找他。
我要和他在一起,不管是生,是死。
我用那笔“牵挂”,通过一个之前在庄园打杂的、早已被我悄悄收买的本地男孩,换来了我想要的东西——一把经过改装的、小巧却威力十足的格洛克手枪,一辆二手但性能尚佳的越野车,以及一张前往边境地区的简易地图。
剩下的钱,我全部给了那个男孩,让他远走高飞。
我把那块价值连城的百达翡丽藏在了车里最隐秘的夹层里。
它不是财富的象征,是我对阮二豪的信仰。
我把对他的承诺,连同我自己的性命,一起打包,装上了这辆破旧的越野车。
当我发动汽车引擎,冲破庄园后院的栅栏,汇入金边混乱的夜色时,我知道,我亲手将自己,也从羔羊,变成了一个亡命徒。
我从泥沼里被他拉了出来,却一头扎进了更深的、由他亲手为我编织的罗网。
那束光,原来不是救赎,是穿肠的毒。
它让我心甘情愿,饮鸩止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