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黑市在一个僻静的角落,远离市中心,里面的人神情都不太自然,有些鬼鬼祟祟的,似乎在做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为了一口肉或者温饱,却不能正大光明,心里要说不憋屈那都是假的,可以说不出来为什么会憋屈。

一个身上带伤,只用树叶草草包扎,衣服有些不合身的男人一见到他们,立马上前询问:“要野鸭吗?”

陆知谦刹住车,长腿撑地,没让杜知雅下车,“不要,谢谢。”

男人脚边放着一个蛇皮袋,突然地一动,杜知雅眼睛微微一亮,活人进不去,不知道活物能不能进?

杜知雅扯了扯陆知谦的衣角。

陆知谦面不改色,“怎么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刚刚拒绝过,再问价有什么不对。

男人看了眼自行车后座的杜知雅,比划了一个数,陆知谦:“贵了。”

男人脸色微微一收,还以为自己冒风险摆在路口,碰到了个不懂行情的冤大头,没成想,人家是个懂行情的,他又比划了一个数。

陆知谦:“活的不好带,再便宜点。”

男人:“......活的,吃着新鲜。”

陆知谦面无表情,不为所动。

男人心里骂了一声,妈的见鬼了,上次来卖人家要活的吃着新鲜,这次要死的好带,看来这些城里人就是为了压价而压价。

男人在心里评估,现在扭断野鸭的脖子,能不能抬价时,对上了陆知谦的视线,里面幽深如深潭看不出他的想法,但直觉告诉他,如果他扭断野鸭的脖子,这人绝对转头就走。

见他只出这个价,还想争取,“我这里有四只,还有十几个鸭蛋,你全要的,我就给你这个价。”

家里一共五口人,其实一只鸭子就够吃了,四只有点多,他背上的衣服又被扯了扯,“行吧。”

陆知谦把钱数给对方,黑市的价格比外面贵了一倍,但胜在不要票,杜家不差钱,陆知谦数了几张票子,放在男人手里,男人手脚麻利地连蛇皮袋一起给了陆知谦。

“明天我还会来,你们来不?”这么大的客户,男人还是第一回撞见,想维护好。

陆知谦没说来还是不来,“再说吧。”

杜知雅,“我想试试活物能不能放进去?”

陆知谦嗯了一声,没再说话,接下来,只要杜知雅多看了几眼的东西,他都记在了心里,这次他们来主要是买药。

药品管控得比粮食还要严格,但只要想要,办法总比困难多,黑市里什么都有,只要有心来逛,总会蹲到。

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远远看到陆知谦,往小巷里一钻,瞬间消失。

陆知谦踩着自行车,加快了速度,“抓紧了。”

自行车骤然加速,杜知雅一个前冲,撞到陆知谦背上,男性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

杜知雅又悄悄红了脸。

她一定要学会骑自行车,再也不要靠男人这么近了。

前面那个少年拐了一个弯便停了下来,四处张望,往一个破旧的房子里一钻,陆知谦刹车停下,转身就看到杜知雅黑黄的脸此时又黑又红。

“生病了吗?”

杜知雅:“......太阳太晒了。”

陆知谦反应了好一会,才意识到她说的是什么,望了望瓦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鸡蛋清般的云,“确实晒。”

沪市六月的天气已经直逼三十度了,只不过陆知谦在南方海岛上服役,那里比这里还要热,早已习惯了。

再加上手下的兵,一个个皮糙肉厚,根本不需要注意这些小细节。

一时间没注意到小姑娘不经晒,心中有些懊恼自己的粗心,下次出门得给她弄顶帽子戴着。

见陆知谦带着她进去,不再关注她的脸,瞬间松了口气。

屋里虽然破旧,但打扫得很干净,窗户很小,阳光照不进来的地方,一片昏暗。

少年关上门后,屋子里更加昏暗了,只剩窗户透进来的那一小块地方有光。

“有退烧药,消炎药,感冒药,咳嗽药。”少年说着话,翻出一个只有两个拳头大的包裹,打开后,每种药,只有一小瓶。

陆知谦一看,“这太少了。”

少年无语,“这已经是我哥攒了两个月的量了,要不是他身体弱需要长期吃药,连这点都没有,不过你要想更多,也不是没办法,就是价格要贵上不少。”

陆知谦懒得跟少年扯皮,“说个合适的价,有多少要多少。”

少年知道自己遇到大客户了,“你等等,我去拿。”

少年说着就出了门,像他们这种经常住院的人,总会遇到同样情况的家庭,很多家庭都会把药省出来卖钱,用来钱生钱。

陆知谦没在这屋子里等,带着杜知雅回到黑市。

杜知雅一眼就看到了混在人群中那个裁缝店虎头虎脑的少年以及同样长着小圆脸的少年妹妹,经过他们的时候,杜知雅看着陆知谦眨眼间把手里的一包钱给了少年。

少年拿到钱后,笑得露出了两颗虎牙,带着妹妹汇入了人群中。

转头再想找,人已经不见了。

“他们去哪了?”

“我们不能一下买太多东西,得让人分散了买,这样不显眼。”

杜知雅懂了,默默地记下了以前接触不到的生活经验。

“黑市一般分两趟,早市和晚市,多以出售肉和粮食为主,也有一些其他的东西,这里不需要票,价格比外面贵了一倍,有些稀有的东西,有价无市,还会更贵。”

“有人会拿家里的字画和古董来换食物,但这些东西别人不一定要,因为人家要了也没什么用,粮食才是最精贵的。”

“不过也有一些家底殷实,识货的人来这里淘一些古董,存到以后卖。”

杜知雅就是那个识货的人,转了一圈,还真让他看到了一个穿着干净,但衣服角磨破的妇女拿着一个包裹,站在一个肉摊前,“我能用这个瓶子换一斤肉吗?”

肉摊的主人五大三粗,满脸横肉,斜了妇人手中的破瓶子,“这瓶子给我当夜壶都小了,不要。”他的肉是他从屠宰厂走关系弄出来的,有价无市,哪里看得上这小破瓶子。

妇女似乎气到了,抿着唇,哆哆嗦嗦说不出话,走了几步,又调头回去,鼓起勇气解释:“这是宋代的青瓷,以前专供皇室用的。”

摊主笑了一声,“我家又没有皇位,我要这皇室用的东西干嘛,这玩意现在连块肉都比不上,拿走拿走,别挡着我做生意。”现在天气热,他得尽快把肉卖了,这要留到下午,肉有味了,就卖不起价格了。

杜知雅走了过去,“老板,给我割五斤五花肉。”

摊主一见大客户,手里的刀一挥,一块上好的大五花肉切了下来,杜知雅爱吃瘦肉,其实不爱吃大五花,但是上辈子她在农村生活了三年,前一年,黄二狗没关着她,她知道外面的人都爱吃五花肉,油水多。

现在人人肚子里都缺油水,人人爱吃大五花。

陆知谦没问什么,给了钱,要求他把肉切成一斤一条的,“再给我搭几根骨头。”

摊主没有意见,这年头骨头基本没人爱吃,这又是他的大客气,他抓了两根大腿骨,一起打包好。

杜知雅走到妇女面前,“我能看看你的瓶子吗?如果真如你说的,我可以给你两斤肉。”

妇女看着杜知雅的脸,有些犹豫,但等视线落在杜知雅的手上时,再也没了犹豫,把瓶子递给她。

这个女孩脸抹得很黑,但那双手白皙洁净,如葱段般,保养得极好,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不是那些人。

杜知雅掏出手绢,接过瓶子,一上手,她就知道,这东西是真的。

她仔仔细细、里里外外看了一遍,确实是汝窑出品的青瓷,由于宋代汝窑采用满釉支烧工艺,会在器底留有细小的支钉痕,支钉断面呈白色,形似芝麻状‌,且釉层薄而均匀,釉色明亮且光洁,胎体细腻。

手中的这个是个带盖的梅瓶,保存良好,“这是一对的吧,另一只?”

妇女挑眉,看来是遇到行家了,想到之前她鼓起勇气撒的谎,脸微微有些热,“另一只过年那阵子拿来换肉吃了。”上次是过年家里没肉,孩子馋肉,她就拿出来换了,这次是小女儿生病,她想买点肉给孩子补补。

杜知雅有些遗憾,但仍旧收下了这只梅瓶。

陆知谦把两斤肉给了妇女,还分给了她一根大腿骨。

妇女二话不说,拎着肉就走,速度快得陆知谦以为杜知雅打了眼。

杜知雅生气地瞪大眼睛,“你不信我?”

杜家可是捡漏发家的,她要是打眼,列祖列宗得跳出来抽死她。

这人竟然敢质疑她的能力。

陆知谦看着连生气都像只小奶猫似的杜知雅,手指微蜷了几下,才压下那股要顺顺毛的冲动,“没有。”

“晾你也不敢。”杜知雅喜滋滋地抱着瓶子,翻来覆去地看。

陆知谦看着眼前这只傲娇的小猫咪,勾了勾嘴角,“走了,回去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