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沈青的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起来。
他将自己的请求告诉了马浩,很想知道,马浩写出来的字,是不是真的能配得上这样的评价。
马浩点了点头,将桌上的纸张摊开,然后从沈青手中接过那支价值不菲的毛笔,开始书写起来。
一旁的小公主朱福宁,更是目瞪口呆,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听。
和宋先生比小篆?表哥和这沈青公子口中的宋先生,不会是被誉为当世小篆第一人的宋璲吧??
小篆是一种时间比较久远的字体。
秦时,始皇帝统一六国,提出了许多独特的政策,其中便有统一文字一项。
秦相李斯以秦国原本的小篆为基础,参杂了六国文字的某些特性,自创了一种新的小篆。
小篆的特点是字形优美,充满了古风,而且笔画繁复,造型古朴,可以随意添加曲折,一百个人写出来的字,就有一百种不同的写法。
判断一个人的书法好坏,最重要的就是好看不好看。
谁的字越美,谁的小篆一道就越高,想在小篆的大体形状不变的情况下,用一些可以变化的曲折变化让它看起来更加漂亮,这和画画是一样的。
所以能写好小篆的人,在绘画上的造诣都很高。
马浩握紧了手中的笔,神色凝重,这一刻的他,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一种难以言喻的气息,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
他就像是和面前的纸张融为一体,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的自然。
“天!下!无!双!”
四个字从纸上一笔一划而过,没有任何停顿。
从马浩拿起笔,写下,再放下,前后不过几十个呼吸的时间。
放下那支价值连城的毛笔,马浩又变回了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懒洋洋地看着纸上的字迹。
旁边,沈青望着那行字,呼吸急促,脸色涨得通红。
“好好好!”
沈青哆哆嗦嗦的伸出手,想要去触碰那四个字,但是却又怕墨迹还没有干透,将这四个字给弄脏了,他的手指都在颤抖。
小公主朱福宁,就像是一尊雕像,呆呆的看着那张纸,一眨不眨。
沈青让马浩写字,而且还跟宋璲比了一场,可见他对书法的鉴赏能力还是很强的,否则怎么能分辨出谁更好呢?
至于小公主朱福宁,她出身皇族,从小就被朝中的大儒悉心教导,虽然学识不高,但对文学的欣赏能力却是极高的。
两人都见过宋璲的字,以往他们都觉得宋璲写的小篆,比起其他人有一股别样的美感,说不上来哪里美,但是就比其他人写的好看一点。
可是当他们看到这四个小篆的时候,宋璲那漂亮的小篆,突然变得平淡无奇了。
在他们的眼中,这四个字就像是一幅美丽的画卷,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那么的完美,没有一丝的瑕疵。
“沈兄,和宋璲比起来,可好?”
马浩看着沈青,眼睛都快瞪出来了,笑眯眯的问道。
闻言,沈青猛地站了起来,兴奋的和马浩握了握手,大声道:
“太好了,太好了。”
“京都果然藏龙卧虎,马兄果然不出我所料,宋璲之流,如何能比得上你?”
沈青的手微微颤抖,满脸的兴奋。
这个叫马明的少年,是个天才,年纪轻轻就能写出如此高深的书法,等他晚年的时候,岂不是可以和书圣比肩??
谁告诉你,你给我的那两颗宝珠是亏本的?这么好的书法,而且还是出自一个年轻的书法家之手,如果马浩真的成为了一代书法家,那绝对是价值连城的东西!
马浩默默的把手抽了回来,心中一阵厌恶。
这个沈青公子,什么都好,出手也大方,就是有点娘娘腔。
一双白皙修长的手,握在手中,给人一种软绵绵的感觉。
而且看起来还挺秀气的,离得近了还能闻到身上淡淡的幽香。
如果不是马浩注意了好几次,发现这家伙有喉结,嘴角等一些地方还留着淡淡的胡渣,他都要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女扮男装了。
“兄台过奖了,如果你认为我的书法比宋先生好,那这两颗珠子呢?”
马浩没有理会沈青的马屁,他现在只想着那珠子。
沈青迅速的从背包里拿出了两枚吊坠,递给了马浩,目光依旧落在马浩的身上,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眼神里满是崇拜、兴奋等等复杂的情绪。
马浩接过后,笑了起来。
他转身将耳坠递到朱福宁手里,笑着道:“表妹,初次见面,我也没什么好东西送你,就这两枚吊坠,勉强配得上你,表妹可别嫌弃!”
朱福宁慌忙摆手,脆生生道:“表哥别别别,这珠子太贵重了,我受不起!”
虽然小丫头很想要这两颗珠子,但这珠价值不菲。
如果就这样平静的接受了,回去后必然会被母亲骂个狗血淋头,她心里也不踏实。
马浩脸色一沉,一把抓住朱福宁的小手,不由分说的往他手心里塞了两颗珠子。
“怎么,难道是因为表哥对你不够好,所以不肯收我的礼物?”
朱福宁连忙摇头:“不是不是,表哥人真好,对我这么好,只是这实在是太贵重了。”
小公主眨巴了眨眼睛,急忙解释,小脸红扑扑的。
马浩摇了摇头,打趣道:“再珍贵,也是女孩子家的东西,你总不能让表哥一个大老爷们带着这两个小家伙吧?”
“难不成你还想让表哥将这卖掉不成?”
马浩看着小丫头犹豫不决的样子,沉声道:“行了,拿着吧,再不拿,万一珠子就掉在地上摔坏了。”
小公主闻言一惊,连忙将耳环紧紧握在手中,小心翼翼的放进了自己的荷包里。
“多谢表哥!”
朱福宁收了这么贵重的东西,看向马浩的目光充满了感激,小脸红扑扑的。
她心跳加速。
从小到大,还是头一次有男生这么大方的送自己礼物。
按理说,这两颗宝珠,她是绝对不会要的。
不过,这两颗珠子长得真漂亮,表哥长得那么帅,厨艺又那么好!
表哥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居然书法比宋璲先生还好,听说表哥在金殿里都敢跟父皇吵起来了。
小公主低下头,小脑袋里乱糟糟的。
马浩笑着摸了摸朱福宁的头,对于这个乖巧懂事的小公主,他还是很喜欢的。
“行了,别跟我客气了。”
“提笔儿动动手指,便能得此奇珍,稳赚不赔,赚大了!”
听着马浩轻松的话语。
一旁的沈青深吸一口气,低头看了看桌子上已经晾干的四个大字,又看了一眼朱福宁腰间的荷包,眼中闪烁着莫名的光芒。
稳赚不赔吗?
马浩到底赔没赔,沈青不知道,但他知道,用两颗珠子来换这幅字,对他来说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毕竟沈家从不做亏本的生意。
抛开艺术价值不谈,光是这四个字,就能给沈家的店铺带来巨大的客流量和商机,如果把握得好,赚十个玉坠都不是问题。
当然,这话他是不会跟马浩说的。
既然马浩觉得自己占了便宜,那就是双赢,没必要把话挑明,徒增麻烦。
“兄台,我表妹难得出来一次,家中规矩森严,如今天色尚早,我便带着她四处走走,便不叨扰了。”
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马浩也不想再待下去了,对着沈青拱了拱手,然后和朱福宁转身就走。
沈青目送马浩离去,眼中依旧带着一丝兴奋。
这一次进京办事,竟然遇到了这么有意思的人,实在是太好了!
“马明,希望我们下次见面的时候,能再给我带来一些有意思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