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任欢欢点头。
陆呈安侧头看她一眼,目光温和而专注,“你变了很多。”
“是吗?”
“恩,以前的你整天乐呵呵的。你还记得文江吗?就是那个皮肤黝黑,喜欢打篮球却进了文学社的文江。他就总说,也不知道你整天乐什么,身上总是充满了朝气。”
任欢欢挤出一丝笑容,“人都是会变的吧?”
会突然变得多愁善感,会突然对某些事物不感兴趣,就连活着,有时候也觉得没有意思。
他们走到冷藏区,陆呈安很自然地替她拿了一盒低脂牛奶,“还是只喝这个牌子?”
任欢欢微微一愣:“……你还记得?”
“记得的事情多了。”他轻描淡写地说着,又从冰柜里取出一盒草莓蛋糕,“比如你心情不好的时候,总会买这个。当时文学社里,就你一个人爱吃。”
任欢欢垂眸,原来还有人记得她的习惯。
而那个人,不是时南。
“谢谢。”她轻声说,“不过我现在不吃草莓蛋糕了。”
“恩?口味变了?”
她抬眸,笑着点头,“会长蛀牙。”
出了超市,陆呈安抬手去拿她手里的袋子,“你住哪,我送你?”
她拒绝了他的帮忙,“不用了,就对面的小区。”
“那好。”他突然拿出手机,“加个微信?”
任欢欢不好拒绝,只得掏出手机。
“对了,我现在专门做国内外的图书版权引进,若有什么需要我的地方,尽管来麻烦我。”
任欢欢有些惊讶:“你转行做出版了?”
“算是吧。”他语气轻松,“毕竟当年某人拒绝我的时候说过,我更适合当伯乐,而不是追求者。”
任欢欢一怔,随即尴尬笑笑,“你还记着啊。”
“当然。”陆呈安半开玩笑地看她,“毕竟是我人生第一次被拒绝,且还是输给一个外校的。”
提起时南,任欢欢笑了笑,没说什么。
陆呈安看着她,目光柔软,“对了,周末我们公司有个新书酒会,要不要来?正好可以认识几个出版社的朋友。”
任欢欢本能的拒绝,“不了,我不喜欢这样的场合。”
除去一些必要的签售会,其他的事情都是交由静姐打理,这么多年,她也习惯了。
“好。”陆呈安笑着点头。
从超市回到小区,已经下午五点半。
夕阳斜照,她拎着购物袋拐过绿化带时,脚步猛地顿住。
前方十几米处,时南正单手插兜站在单元楼下,身旁是那个穿碎花裙的女生。
女生的怀里抱着几本书,仰头对他说着什么,眉眼弯弯,而时南微微低头听着,侧脸在夕阳下显得无比柔和。
任欢欢的手指无意识地收紧,塑料袋发出轻微的窸窣声。
他们怎么会在这里?
她下意识后退一步,躲进拐角的树干后。
可下一刻,她又觉得没必要。
她为什么要躲?
哪怕是他有了新的开始,与她又有什么干系?
她这一躲,倒显得她心虚。
脑子这般想,可脚却不听使唤,仍停在树干后。
她微微侧头,刚好看见那个女生突然踮起脚,伸手整理了一下时南的衣领。
那个动作太过亲昵,她猛地将头转回。
所以,他们真的是男女朋友。
她看了一眼四周,想绕另一条路回去,却听见女生清脆的声音,“那下周见啦,时队!”
“嗯。”
时南的嗓音低沉,和早上在警局里冷漠的语气截然不同。
任欢欢僵在原地,直到脚步声渐渐远去,她以为时南已经走了,才慢慢走出树后。
不曾想,女生已经离开,而时南仍站在原地,目光直直地望向她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