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更新时间:2025-12-30 15:27:34

许瑛收拾好下楼,陆兆华和陆长耀已经走了。

一个去营区上班,一个去幼儿园。

向红梅今天轮休,与陆爱媛两人在饭厅吃早饭。

陆爱媛看见死对头,鼻孔里冷哼了声。

要不是继母在,她真想把手镯砸许瑛脸上。

真是个贪得无厌的叫花子,什么都想要。

脸怎么这么大。

许瑛诧异挑眉。

往常陆兆华不在家,陆家这位二小姐是绝不会跟她和妈妈同桌吃饭。

今天倒是难得。

向红梅眼神很冷地瞥眼继女,看向许瑛脸上立即带上温柔的笑容:“瑛瑛怎么不多睡会儿,去了乡下可就睡不了懒觉了。”

后妈难当,不管怎么做总会有人说做的不好。

向红梅疼自己的儿女,对姐弟俩的要求比较严厉,对继子女的态度就是放任。

从不主动让他们做家务,不欺负自己的儿女的情况下,就不会说他们一句不是。

女儿学习优异从不用她操心,她不管女儿的学习也就不用装模作样的管陆爱媛。

跟陆兆华对许瑛的态度差不多,客气疏离,不亲近。

总之,就是没把对方划到自己的地盘。

陆兆华给她们母女提供避风港湾,养着她。

女儿是用她的工资养的,每个月她都从工资里拿出十块钱给女儿做伙食费。

也就是说,女儿只是住在陆家,没吃过陆家一粒米。

儿子不是陆兆华一个人的。

因此她主动承担做饭,打扫公共区域卫生的活儿。

继子女住的房间和他们的脏衣服不归她管。

陆兆华空闲时会帮着一起干家务,有时还会帮儿女把脏衣服洗了。

陆爱媛讨厌后妈和继妹,也讨厌抢了她宠爱的异母弟弟陆长耀。

家务活儿从不沾手。

整个大院也就是她一个大姑娘没做过家务。

向红梅不会为这种小事给她脸色,不会跟陆兆华吹枕头风。

陆兆华也惯着自己的亲生儿女,觉得自己的儿女将来都能过上好日子,没必要干家务。

陆爱媛活到十八岁,十指不沾阳春水。

经常帮妈妈做饭的许瑛却有一手好厨艺。

向红梅一直觉得姑娘家不能太勤快,否则有吃不完的苦。

可不做和不会是两码事。

她不希望女儿吃苦,也不希望她什么都不会。

向红梅的话让陆爱媛撇了撇嘴,继续喝豆汁。

她这个后妈虽没苛待过她,可也不是好惹的,更要命的是她爸还向着后妈。

她爸疼她却更重视向红梅母子。

若是让她爸做出选择,绝对二话不说抛弃她选向红梅母子。

她忍,等许瑛去了乡下,她的工作彻底稳了,就不用看这母女俩的脸色。

“睡够了。”

许瑛笑着走到向红梅身边坐下。

向红梅给她盛了碗小米粥,又给她拿个肉包。

“多吃点,看你瘦的,去乡下可怎么办?”

即便会给许瑛安排好一切,向红梅还是愁的慌。

看陆爱媛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要不是陆长庚那混账,她女儿的人生会顺风顺水。

工作两年,找个疼人踏实上进的对象,按部就班的结婚生子,快快乐乐的过一辈子。

她的设想全被陆长庚给毁了。

“没事的妈妈,别担心我。”许瑛咬了口肉包。

皮薄馅儿大的肉包鲜香可口。

“今天的肉包真好吃,妈你也多吃点心。”

向红梅看着她,心底一片柔软。

许瑛跟向红梅长的很像,很有辨识度的脸型,唇形漂亮,不点而朱,唇边两个梨涡,肤白如雪。

又遗传了父亲深邃的眉眼和高挺的鼻梁。

比柔美的母亲多了两份英气。

头发黑亮浓密,像上好的绸缎。

这两年长开了美的越来越有攻击性,将近一米七的身高,不管在哪儿都是令人瞩目的存在。

长的美,性格好,成绩好。

若不是她不想上中专,也会跟陆爱心一样是个中专生。

如此优秀的姑娘,陆长庚那眼瞎的狗东西看不上就算了,最恶心的就是一边厌恶她一边又利用她。

一想到这些向红梅就忍不住咬牙切齿。

坐在对面的母女俩一副母慈女孝的模样,看得陆爱媛火大。

做给谁看呢。

欺负她没妈是吧。

这是她家,这两个鸠占鹊巢的女人凭什么这么嚣张。

想到早上父亲说的话,陆爱媛忍下到嘴的话。

为了不下乡,给许瑛一半的工资,直到许瑛回城安排了工作为止,她忍了。

许瑛要她戴了八九年的手镯,她也忍了。

她倒要看看许瑛这种狐狸精长相,去到乡下还能不能回来。

陆爱媛仿佛看到许瑛嫁给泥腿子,一辈子留在山沟沟里的凄惨命运。

这么一想心里就舒坦多了。

放下碗,把手腕上一个比小指细一些的木镯取下来,推到的许瑛面前。

“给你。”

手镯看上去简简单单,做工却很精细,是两个半圆的木料,以榫卯结构链接起来。

陆爱媛十岁戴在手上,现在长大了手镯刚刚卡在手腕上,工艺讲究,不用折断就能取下来。

许瑛没拿,咽下嘴里的食物,笑盈盈地问她:“你确定给我?我这个人不喜欢强人所难的。”

陆爱媛看许瑛那漫不经心的态度就知道,并不是真的喜欢这个手镯,而是要报复她。

说不定狐狸精就等着她说不愿意,然后顺理成章的把工作要回来,不替她下乡。

那怎么可以。

陆爱媛咬着牙根一字一顿地说:“心甘情愿送你。”

“行吧,那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

陆爱媛差点喷出一口老血。

得了便宜还卖乖。

什么人呐。

许瑛拿起手镯好奇打量。

木镯戴的久已经包浆,除了做工可圈可点外,没什么特别的。

要不是知道里面有个空间,她压根不会多看两眼。

她是个俗人,比起木镯更喜欢珠光宝气的首饰。

可若是个带有灵泉空间的手镯,即便是个塑料的,那也是无价之宝。

再多奢华昂贵的珠宝都比不了。

陆爱媛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戴了多年的手镯,被死对头据为己有,心里那叫一个气,指甲不自觉紧紧抠着掌心。

心也揪着难受。

搞不清楚是舍不得手镯,还是纯粹被许瑛给气的。

陆兆华年轻时出任务,去到一个地方遇到好东西,就会买下来给妻子。

第二任妻子病逝前,将手头上所有的东西都给了三个亲生儿女。

陆爱媛有比这个镯子好百倍千倍的玉镯。

但她就是特别中意这个不值钱的。

戴上去一直没舍得取下来。

许瑛要她一半工资,都没有要这个镯子令她生气。

这跟夺人所好有什么区别。

卑鄙无耻的小人。

但她爸警告她,若是不答应许瑛的要求,许瑛在下乡前完全可以反悔。

即便她已经工作依然能把名字改过来。

那下乡受苦的可就是她。

就算大姐二哥给她寄钱寄物,她也逃脱不了干农活的命运。

长这么大连扫把都没摸过,让她扛锄头种地,不如直接让她去死。

思来想去,陆爱媛还是决定忍痛割爱。

不就是个不值钱的玩意儿嘛,她给就是了。

她爸答应她,会托人在当地买个一模一样的寄回来。

就当是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好了。

陆爱媛见许瑛把自己的东西戴在手上,突然心痛的吃不下早餐。

气鼓鼓地站起来,挎上包出门。

她不跟向红梅打招呼,向红梅更懒得搭理她,把她当空气。

笑着招呼许瑛多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