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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港城太子抽签妻子的第八年,我带女儿在街头体验摆摊卖花时,
撞见了以为我早就不在人世的豪门父母。
女儿为了追一只蝴蝶,不小心踩到了刚下豪车的母亲的裙摆。
母亲正欲发作,看清女儿眉眼的瞬间却僵在原地:
“老沈,你看这孩子......是不是死去的知意来给我们报恩了?”
我心头一紧,拉起口罩试图遮掩,抱起女儿就要混入人流。
却被父亲一把攥住手腕,
“沈知意?!假死五年,你就在这种地方抛头露面?”
“你知不知道因为你的死,家里乱成了什么样?”
“你弟弟为了给你祈福,膝盖都跪烂了,你哪一点比得上他懂事?”
我挣脱他的手,眼神漠然:
“这位先生,你认错人了。我只是个卖花的,高攀不起你们沈家。”
那个会吃人的豪门,早在五年前逼我给弟弟换肾时,我就已经死过一次了。
......
“放手。”
我盯着沈父扣在我手腕上的手指,没有一丝温度。
这双手,也曾在二十年前,把我高高举过头顶,笑着说:
“我们家知意,以后一定是爸爸的骄傲。”
那时,弟弟还没出生。
我还是沈家唯一的掌上明珠。
可自从弟弟沈明哲降生,这双手就学会了挥舞皮带,学会了把我推开。
“滚一边去,别挡着你弟弟。”
如今,这双手再次抓住我,力道大得要捏碎我的骨头。
“跟我回家。”
“给小哲磕头认错,这事就算过去了。”
周围聚起了围观的人。
有人举着手机在拍。
怀里的女儿被吓到了,把脸埋进我脖颈里。
“妈妈,疼。”
女儿带着哭腔的声音传出来。
我去掰沈父的手指。
沈母在一旁整理着昂贵的披肩,皱着眉嫌弃地看着地上的花。
“把这些破烂扔了。”
“沈家的大小姐在街头卖花,传出去像什么样子。”
她甚至没看一眼我怀里的孩子。
在他们眼里,她是个野种。
我把沈父的手指掰开。
手腕上留下了一圈红印。
“这位先生,这位太太。”
“我再说一遍,你们认错人了。”
“你们的女儿五年前死在手术台上,连尸体都是你们亲手签字火化的。”
我抱紧女儿,转身就走。
身后传来沈父气急败坏的吼声。
“好!好得很!”
“敬酒不吃吃罚酒。”
“既然你没死,那属于小哲的肾,你也该还回来了!”
我脚步一顿。
原来如此。
怪不得这么急着认亲。
原来是沈明哲的身体又出问题了。
两个黑衣保镖拦住了我的去路。
沈父走到我面前,整理了一下西装领带。
“带走。”
“那个小的也带上。”
“正好小哲最近心情不好,缺个逗趣的玩意儿。”
我猛地抬头。
沈父正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那眼神不像看女儿,像看一个移动的器官库。
我把女儿护在身后。
“谁敢动她。”
沈母走上来,抬手就是一巴掌。
啪。
清脆的响声让周围瞬间安静。
“跟谁大呼小叫?”
“我是你妈!打你是天经地义!”
女儿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坏人!不许打妈妈!”
小小的身子冲出来,一口咬在沈母的手背上。
“啊!”
沈母尖叫着甩手。
女儿被甩得飞了出去,重重磕在路边的花坛上。
额头瞬间渗出了血。
“念念!”
我扑过去抱起女儿。
鲜血顺着她的眉骨流下来,糊住了眼睛。
沈母捂着手,面容扭曲。
“野种就是野种,一点教养都没有!”
“来人,把这疯狗给我扔车上去!”
我擦着女儿脸上的血。
手在发抖。
我抬起头,看着这对生我养我的父母。
“好。”
“我跟你们回去。”
既然你们非要找死。
那就别怪我送你们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