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愣了一下,上下打量我。
“靓妹,二十五太低啦,我都要蚀本嘅……”
“那就二十六,不行我去隔壁。”
我作势要走。
“哎哎哎!回来!”老板急了,“二十八!不能再低了!”
经过半个小时的拉锯战,最后以二十七块成交。
我背着两百只电子表走出中英街时,后背全都湿透了。
但我心里却有一团火在烧。
我做到了。
我竟然真的做到了。
然而,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
我刚走出关口,就被几个流里流气的年轻人拦住了去路。
“哟,靓妹,货不少啊?交点保护费吧?”
领头的黄毛叼着牙签,眼神猥琐地盯着我鼓鼓囊囊的包。
这条巷子没什么人,喊救命也没用。
恐惧像蛇一样缠住我的脖子。
我下意识地想要抱头求饶,想要把包给他们换条生路。
但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太奶奶那张冷峻的脸,还有李大柱那贪婪的笑。
如果我现在把货交出去,我就完了。
我就要回去那个地狱,继续当招娣。
不!我绝不!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猛地从包里掏出一把在路边买的水果刀。
我双手握着刀,在那几个人面前乱挥,眼睛赤红,像一只被逼急了的野兽。
“滚!都给我滚!谁敢抢我的东西,我就捅死谁!”
“我有艾滋病!我不怕死!来啊!”
我歇斯底里地尖叫着,那副疯魔的样子把几个小混混吓了一跳。
“操,这女的有病吧?”
“这年头还有不要命的。”
他们骂骂咧咧地退后了几步,看我真的敢拼命,最后吐了口唾沫走了。
等人走远了,我才瘫软在地上,刀当啷一声掉落。
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但我笑了。
我一边哭一边笑。
我护住了我的货,也护住了我的命。
原来,只要你够狠,连坏人都怕你。
原来,这就是太奶奶说的“闯”。
我擦干眼泪,捡起包,昂着头走出了巷子。
这五千块,我一定会变成一万块,变成十万块。
我要让所有人都看看,我林向晚,再也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童养媳了!
5.
回到招待所时,我已经是个泥人了。
但我把那一包电子表倒在床上时,眼睛亮得吓人。
太奶奶正坐在窗边喝咖啡,看着床上那一堆廉价的塑料表,又看了看我狼狈的样子,没说话。
“我没被人抢,也没多花钱。”
我把剩下的钱拍在桌上,声音还有点抖,但透着一股狠劲,“进价二十七,一共一百八十只。”
太奶奶挑了挑眉,拿起一只表看了看。
“然后呢?你打算怎么卖?”
“我不打算在深圳卖。”
我甚至没顾上去洗脸,抓过地图摊在桌上,手指划向了北方。
“我听那个卖表的老板说,这东西在南方烂大街,但在北方是稀罕货。我要坐火车,去省城,去北京,在火车上卖,在火车站卖。”
太奶奶的眼中闪过一丝讶异,随即变成了赞赏。
“信息差。”她吐出三个字,“有点意思。去吧,我不拦你。”
我这一走就是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