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沈渡一起养了三年的狗狗在一年前走丢了。
跨年前,我遇到了一条很像它的金毛犬。
金毛的主人说它不是很黏人,但却主动亲近我。
我怀疑它就是我那条走丢的狗狗,晚上正想和沈渡说这件事。
但偶然间刷到了一条热搜:「你们的伴侣有什么免死金牌?」
其中有一条炸裂评论:
「我是我兄弟的女闺蜜,经常背着他老婆和他在家里偷情。」
「他的免死金牌......他家里养了一条叫多多的大金毛!是和他老婆一起养了三年的,每次去他家都会叫,对我龇牙咧嘴的,烦死了!后来我说了一嘴,他就把那大金毛弃养了,他老婆还以为狗是自己走丢的呢。」
我脸上的表情瞬间僵住了。
多多,就是我狗狗的名字。
1
手机屏幕的光映照在我的脸上。
下面的评论区已经炸成了一锅粥。
「这个女的也太不要脸了吧,破坏别人家庭还这么理直气壮。」
「男的更是垃圾,为了情人弃养和老婆一起养的狗,这种人根本不配拥有感情。」
「这条叫多多的狗好可怜,摊上了男主人这么一个货色。」
发评论的博主不以为耻,反而振振有声地争辩:
「丢一条狗怎么了?难道狗离开人就活不了了?」
「不被爱的才是小三,我和他从小就认识了,他的老婆才是我们感情中的第三者!」
我的脑袋不停地在嗡鸣。
无心再去刷评论,放下手机。
沈渡推开门,从浴室里走出来。
他披着一条浴巾,发尾还有些湿漉漉的。
见到我这副魂不守舍的样子,沈渡皱了皱眉,换了套衣服,温柔地帮我按着肩膀。
「怎么了?」
我犹豫了片刻:「你还记得多多吗?今天我在街上看到它了。」
2
跨年前的街市很热闹。
街上满是来来往往的行人。
空气中弥漫着糖炒栗子的香气。
我就是被这股香气吸引驻足,然后就看到了那条向我跑来的金毛。
它的毛色发亮,应该是不久前刚洗过澡。
脖子上套着一个简单的皮质项圈。
没有铭牌。
看到我时,它的眼睛亮了亮。
挣脱主人的牵引绳就朝我跑过来,用脑袋蹭我的手心,温热的大舌头舔着我的手背。
「小狗!」
它的主人是个扎着马尾的年轻小姑娘,脸上带着几分讶异:「这条小狗平时不怎么亲人的,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
我笑着摇头。
蹲下身和它亲近。
它的耳朵软软的,尾巴摇得欢快,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像是在撒娇。
和多多以前一模一样。
我忍不住问道:「它是你的狗吗?」
怎么会有一个主人给狗取名叫「小狗」呢?
「不是。」
小姑娘摇摇头:「这是我们宠物店老板从狗贩子的手里救的,因为看着像走丢的宠物狗,所以就没有卖,也没有给它取名字。」
我的动作一怔,心猛地提了起来。
对多多的思念霎时如野草般疯长。
像,简直是太像了。
我试探着喊了一声:「多多!」
金毛猛地抬起头,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尾巴摇得更欢了。
3
「应该只是巧合吧,宠物店里的金毛都一个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