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漆黑。
北疆的风呼呼的吹着,营帐里传出嗷嗷的惨叫声。
“啊——!疼死老子了!滚!都滚!”
“哗啦。”瓷器破碎的声音响起,紧接着一个小卒被踢出营帐,连滚带爬的。
几千名犯人蜷缩在一起,他们知道,一旦赵阎王今晚熬不过去,明天就会有人成为他的出气筒,被活活打死。
……
死人坑边缘。
林萧在一个大岩石后方趴伏着,透过营帐的缝隙,观察着里面的情况。
营帐内,火光通明。
赵阎王浑身赤裸的躺在虎皮软塌上,身上早已湿透,脸部因为疼痛已扭曲变形,青筋暴起,双眼充满了血。
而周围所有的人都在看着他的右小腿。
那条腿没有明显的伤口,也没有露骨,但整条小腿肿胀,青筋暴起,呈紫红色,表面油光发亮,一碰就会裂开。
而在皮肤表皮,开始出现,一些张力性水泡。
骨筋膜室综合征。
前世作为急诊科专家主任,他太熟悉这种症状了。
这是由于重物挤压,导致小腿内部肌肉组织出血水肿,而人体的四肢肌肉是被一层“深筋膜”包裹着。
当内部压力不断升高,表皮却无法扩张时,里面的血管和神经就会被活活压死。
这个过程非常痛苦,折磨人。
随着压力的增大,神经会坏死,产生剧痛,而一旦肌肉坏死,大量的肌红蛋白会进入血液,堵塞肾小管,更会导致急性肾衰竭。
在现代医学中,必须在6小时内切开筋膜减压。
而现在……
林萧估摸了一下时间,从赵阎王受伤,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个时辰。
时间正在流逝。
如果不切开,赵阎王的这条腿,就废了。
如果不截肢,他这条命,也悬了。
营帐内,赵阎王一把抓起枕边的酒壶,砸向山羊胡郎中,“庸医,废物,还要疼多久?”
酒壶砸在郎中的额头上,鲜血直流,但他不敢擦,只是跪下拼命地磕头:“大人饶命,这腿肿得太邪乎了,小人用了最好的化瘀膏,也用了放血的法子,可是这血,它流不出来啊。”
郎中手里拿着一把小刀,旁边放着一个铜盆,刚才他在赵阎王腿上割个口子放血,但半天只流出来少许黑紫色的血。
“流不出来?”
赵阎王疼得浑身哆嗦,他一把拽住郎中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流不出来你就给老子吸出来,要是这条腿保不住,老子把你剁碎了喂狗。”
“大人,大人……”
郎中吓得浑身瘫软,只能说出实话,“这不是淤血的问题,这是骨肉里的气,死了,若是再不决断,这死气攻心,神仙难救。”
“什么决断?”
郎中从药箱里掏出了一把锯齿——木工锯,那是用来锯骨头的。
郎中看着他,低声说道:“截肢吧,只有把这条坏腿锯掉,用烧红的烙铁封住伤口,才能保住大人的性命。”
截肢。
在这古代,截肢的死亡率高达五成,哪怕以后侥幸活下来,也会变成一个残废。
赵阎王看着着那把锯子,陷入了犹豫中,若是富人家,或许会为了保命选择断腿,但他不是,他是这第十三死囚营的监工头目,是首领。
他能坐在这个位置上,靠的就是这一身狠劲和武力。
在北疆这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要是断了腿,以后只能坐在轮椅上,就像一头老虎没了牙。
只要消息传了出去,不用等到明天,那些早就觊觎他位置的人,那些被他欺压过的人,甚至还有上面新派来的人,都会扑上来,把他撕得粉碎。
在这里,残废意味着失去权力,活的生不如死,比死还可怕。
“去你娘的截肢!”
他直接拔出挂在床头的佩刀,架在了郎中的脖子上,刀刃割破郎中的皮肤,鲜血渗出。
“想锯老子的腿?老子先锯了你的头,老子告诉你,这腿必须给老子保住,要是少了一块肉,老子就把你全家老小都扔进死人坑!!!”
郎中吓得连忙急说:“大人,这真的没法子,这腿已经硬得像石头了,再拖下去,再拖下去真的会死人的。”
“滚,都给老子滚出去。”
赵阎王一脚踹向郎中,举起手中的长刀,挥舞一把,桌子上的药碗,纱布被砍得稀碎。
“谁敢提截肢,老子就杀谁,滚……”
“啊——”
疼痛再次袭来,赵阎王扔掉手里的刀,双手赶忙掐着大腿根部,想让腿部减轻疼痛,整个人蜷在一起,在床上打滚。
狱卒们和郎中赶紧逃出营帐,谁也不敢在这个时候说话,害怕下一个遭殃的就是自己。
很快,营帐周围空出了一大片。只有几个心腹守在远处,听着里面传来的嚎叫声。
……
岩石后。
林萧知道,他的机会来了。
赵阎王拒绝截肢,在他意料之中,在这里,生存比生命重要。
林萧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刀,只要切开筋膜,释放压力,这条腿就能保住。
原理很简单,但在古代,这就是神术。
但林萧并没有冲出去,他太了解这种人,现在的赵阎王正处于暴走阶段,手里还拿着刀。
他一个哑巴死囚,若是这时闯进去,还没等靠近,就会被一刀砍成两半。
他在等,等赵阎王被疼痛折磨麻痹他的神经,耗掉最后的力气。
林萧回到了死人坑。
坑底,小六子还在昏睡,额头发烫。
林萧坐在他旁边,看向角落,那里有一堆余烬的篝火。他走过去,扒开灰烬,从里面挑捡出了几块还没烧完的木炭。
他找了一块相对平整的石板,抓着木炭,在上面写下了几个字,‘不想死,别出声,我也许能救你的腿’。
那是北疆的文字,但他刻意写得极丑。
写完后,他将石板揣进怀里,又在死人堆里找了一件破棉袄,反穿在身上,用煤灰将脸抹黑,只露出眼睛。
他摸向怀里,有半个发霉的馒头,当然,这不是给赵阎王吃的。
这是他麻药来源,他是要用这发霉馒头上的青霉菌丝吗?
不,那太超前了,现在的环境根本提取不出来。
他是要用这馒头去换一样东西。
角落里有个老太监,丙-3320,老太监还没睡,一直在看着林萧的一举一动。
林萧走过去,将半个馒头递给他。
老太监愣了一下,喉结滚动,但他没接,而是压低声音,“你要干什么?”
林萧指了指外面,又指了指营帐方向,最后指了指自己手里的刀。
“你要去刺杀赵阎王?你疯了,那周围全是守卫。”老太监不可思议道。
林萧立马摇了摇头,给他做了一个切割的手势,又做了一个缝合的手势,最后指了指自己的腿。
老太监是个聪明人,他在宫里活了大半辈子,什么事没见过,他盯着林萧看了半晌,突然明白了。
“你要去,给他治腿?”
林萧点点头。
“为什么?”老太监不解,“让他死了不好吗?”
林萧没有解释,他不能说话,也无法解释。
赵阎王死了,新来的监工新官上任三把火,只会更残暴,必定会清洗旧人,到时候他们这些老弱病残第一个死。
而救了赵阎王,这就是一张护身符,更重要的是,他需要一个身份,一个能让他脱离重体力劳动,接触到草药和情报的身份。
神医这个身份,是冒险了点,但收益巨大。
林萧将馒头塞进老太监手里,然后伸出手,指了指老太监腰间挂着的一个破葫芦。
那平日里是老太监的宝贝,里面装的不是水,而是他私藏的一点劣质酒。
在这个鬼地方,这点酒就是命。
老太监叹了口气,解下酒葫芦,递给林萧,“活着回来。”
林萧接过酒葫芦,晃了晃,里面还有小半壶。
够了。
这不仅是消毒剂,也是麻醉药。
他将酒葫芦挂在腰间,紧了紧身上的破棉袄,转身走了。
这一次,他没有回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