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冷静理性的人,偶尔露出这样的姿态表情,让人移不开眼。
盛淮州按着她的唇,擦去花掉的口红,语气微沉:“真醋了,你打算怎么哄我?”
“哄你?”呼吸靠近,闻笙问道,“盛总和我什么关系,还用上这个词了?”
上次他生气的时候,明明是她主动要见他,还用上了这个字,这会又能面不改色地反问一句。
盛淮州眯了下眼,神情不辨喜怒。
车内光线幽暗,闻笙锁骨中间的蓝钻闪着粼粼光彩,他岔开话题,问她:“花好看吗?”
“还可以,不怎么喜欢,送人了。”
“送人了?”他眉心皱紧,又很快放松,状似无意地问,“那你喜欢什么花?”
酒后思绪有些慢,闻笙回答的时候就没想太多。
“贵的、罕见的、最好是独一无二的。”她说着,慵懒地笑了笑,“别人都有的,我才不要。”
红玫瑰很漂亮,但太过平凡。
每到节日,女孩子怀里抱的,大街小巷零散售卖的,甚至是被人随手丢进垃圾桶的,都是它。
闻笙不喜欢红玫瑰,也不愿意做红玫瑰。
盛淮州把她抱下车,再抱上楼。刚进门,闻笙搂着他脖子,将人抵在了旁边的墙上。
“跟着我回来,要入室抢劫啊?”
她手劲很大,把他的衬衫领子都攥皱了。盛淮州浅笑着把她手拽下来,摘掉领带一圈圈绕上,声音越来越低:“对,所以你要喊人吗?”
“钱在……”
“嘘——”他抬起手指压住她的唇,“我不劫财,劫色。”
活了二十多年,闻笙自诩对这种事不太热情,但在酒精作用下,情绪和感官被无限放大,就这么纠缠到半夜。
后半程她嗓子哑了,索性两眼一闭睡了过去,半睡半醒之间又听到盛淮州无奈的笑声。
再睁眼,已经是第二天一早。
昨夜傅云深发消息来,说今天她和吴夏可以在家休息。而方弘文因为工作没完成,自请了去公司加班。
至于到底是加班,还是因为上季度工作太差劲而不得不在老板面前刷好感,就不是闻笙要操心的事了。
她起床洗漱,踩着拖鞋走到客厅,看见盛淮州光着上半身,正把餐盒往桌上摆。
两室一厅的精装小公寓,在宁海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已经算奢侈,但盛淮州出现在这,还是显得格格不入。
断带的记忆重回脑海,叫闻笙想起昨夜的旖旎。
她低下头,看见双手手腕上有几圈淡红的勒痕,不由得表情一窘。
这个老畜生。
过去有需求,都是在盛淮州的别墅里解决,他还是第一次在这过夜。
但看那自来熟的程度,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同居很久了。
闻笙走过去,问他:“怎么不穿衣服?”
盛淮州看她一眼,唇角掀起玩味的弧度:“衬衫湿了怎么穿?”
想到其中原因,闻笙无言以对,选择不回复他的话。
两人在餐桌上面对面坐下,桌上是丰盛的中式早餐。
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盛淮州从来不需要自己下厨,更没这方面爱好。在一起住的几次,闻笙醒来都是吃外送的餐食。
五星级酒店出品,卖相口味都是上等,但她酒后没什么胃口,吃得很少。
这种时候,更想来一碗热汤面。
“看昨晚的情况,你们和陈越泽的合作不顺利?”
闻笙喝着热牛奶,语气淡淡:“怎么?盛总已经迫不及待看笑话了?”
盛淮州:“比起担心被看笑话,不如问问我,和他合作谈崩的内幕。”
闻笙投以不确定的眼神:“我问了,你会说真话吗?”
他坦然一笑:“当然,不会。”
昨晚纵情到半夜,今早又和他坐在同一张桌上用早餐,但也不代表盛淮州就不是竞争对手了。
闻笙怀疑他根本就是对她那天说的话耿耿于怀,才选择回刺她一句。
这个小心眼的男人。
她不用上班,但盛淮州不一样。
吃过早饭,他又洗了个澡,穿上助理送来的衣服下楼开车。
闻笙站在阳台,看见黑色奥迪转弯驶出小区,消失在道路尽头。
他一向如此,来得无声,去也无言。
休息了一日,第二天一早去上班的时候,刚经过公司前台,闻笙就被叫住了。
“闻姐,有你的快递。”
“什么东西?”
前台费劲地从地上拿起一大束鲜花放在台子上。瞬间,电脑和他整个人都被遮住了。
重重叠叠的白粉色花瓣挨在一起,出现的那一刻,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连闻笙,也是一愣。
都说反季的芍药最珍贵,即使是在宁海这样四季如夏的滨海城市,要在十二月凑齐九十九朵这么新鲜的芍药花,也是一笔大价钱。
陈秘书经过,看清是她之后又折了回来,面露疑惑:“闻姐,这是你的吗?”
“是……”
只是片刻的惊讶,反应过来之后闻笙就想到了送花的人是谁。
陈秘书主动说要帮她搬花,闻笙也没拒绝,只是在他动手之前抽走了上面的卡片。
带着九十九朵芍药的巨大花束上班,堪称招摇过市,一路上楼、经过项目部,她又收到了吴夏惊讶和佩服的目光。
陈秘书把花放在她办公室就走了,闻笙关上门,这才打开卡片。
只有简简单单一行法语。
「À toi, qui es unique.」
致独一无二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