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婧立刻抱紧她,心疼地拍着她的背。
“月月别哭,你永远是妈妈的宝贝女儿,谁也抢不走。”
她说完,抬起头,用一种冰冷又陌生的眼神看着我。
那眼神,像在看一个闯入家里的不速之客,一个肮脏的麻烦。
“既然回来了,就在家住下吧。”
她的声音没有一丝温度。
“月月从小被我们娇生惯养,什么都不会做。你就在家照顾她,也算熟悉一下环境。”
我愣住了。
照顾她?
让我给这个顶替了我十年人生的小偷,当保姆?
我爸林伟抽出一根烟点上,烟雾缭绕,他的脸在烟雾后显得更加冷漠。
“我们养了月月十年,她就是我们的女儿。你……别想太多。”
他顿了顿,吐出一口烟圈。
“家里不养闲人,她是你妹妹,你照顾她是应该的。也算报答我们让你进这个家门。”
报答?
我被拐走十年,九死一生逃回来,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
结果,我能进自己家的门,竟然成了一种恩赐?
我需要用当保姆来报答?
心脏像是被一只大手狠狠攥住,疼得我无法呼吸。
我看着他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样子,再看看自己流着血的腿,突然就笑了。
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原来,在他们眼里,我连林月的一根头发都比不上。
那个被他们捧在手心里的,是养了十年的“女儿”。
而我这个亲生的,只是一个突然冒出来,企图破坏他们幸福生活的乞丐。
我的顺从,似乎让他们很满意。
赵婧指了指楼梯拐角处一个小小的储物间。
“你就先住那里吧,等以后有空再给你收拾房间。”
那个房间,又小又暗,连扇窗户都没有,只堆满了各种杂物。
而林月的房间,是二楼最大的一间公主房。
我没有反驳,拖着伤腿,一瘸一拐地走了进去。
关上门,隔绝了外面一家三口的温情。
我靠在门上,身体缓缓滑落。
十年了。
在那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山沟里。
我每天都在想,我的爸爸妈妈会来救我。
他们一定是爱我的,只是找不到我。
现在我回来了。
却发现,他们不是找不到,而是根本不想要。
希望破灭的声音,原来是这么响。
响得我耳朵里嗡嗡作响,只剩下无尽的冰冷和恨意。
我从贴身的口袋里,摸出一个用塑料袋包了好几层的老式手机。
这是我从人贩子头子那里偷来的。
开机,信号只有一格。
我熟练地输入一串烂熟于心的号码,发了一条短信出去。
“我到了。准备动手。”
3.
我成了林家名副其实的保姆。
每天天不亮就得起床,给“一家三口”准备早餐。
然后打扫这栋三层楼的别墅,洗一堆永远洗不完的衣服。
我的腿伤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治疗,开始发炎流脓,走路越来越疼。
可没人关心。
赵婧只会嫌我手脚慢,骂我:“山里来的就是不一样,又笨又懒,一点眼力见都没有。”
林伟则把我当成透明人,除非必要,一句话都懒得跟我说。
而林月,我名义上的“妹妹”,则把折磨我当成了最大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