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思苏,我先下楼开车,你快一点。”唐夏秋边往门外走边说,卧室传来一稚气声音回答,“妈,我马上就好。”唐夏秋默然下楼,打开车库,开车倒出车库,在座位上静静发呆。

不多时,刚满十七岁的唐思苏跑下来,飞快钻进车里,唐夏秋也不说话,载着唐思苏驶向郊区的墓地。小思苏也适应了母亲的这种反常地沉默,并未觉得压抑,一年两次的墓地之行,这么多年当真早就适应了。

小思苏跟在母亲身后,看着她每年几乎一模一样的动作,不觉有些厌倦,她小心地瞥了眼一丝不苟的母亲,生怕被她发觉到自己的漫不经心。自从多年前她在墓前打了个哈欠害得母亲大发雷霆,她便小心了起来。‘好在每年也就两次,不多不多。’小思苏在心里自我安慰说着。

唐夏秋径自走向墓园的角落,那里靠近边缘,围墙外的老树投下大片的阴影。也许与风水有关,周围甚是空荡,只有孤零零的一座墓,十几年来,依旧如此,不见新坟。唐夏秋放下早早买好的花,一瓶还算不错的红酒,倒至杯子八分,继而倒在地上。小思苏看惯了母亲一年两次的神经质,自是不以为然,耐着性子蹲在母亲身旁。墓碑上的黑白照片上,是一个勉强算得上不算难看的男人,年岁并不大,名字叫肖苏。‘怎么跟我看过的那些书的作家叫一个名字?该死的重名怪。’小思苏在心里嘀咕,这些话她可不敢让母亲听见。

“最近还好吗?”唐夏秋伸手抚摸照片上的男人的脸,声音轻的可以被风吹起来。“没想到你还真说对了,这地方当真不招人待见呢。十几年了,还是只有你在,连个邻居都没有。不过也好,你那脾气,跟别人也相处不来,一个人也清静得很。”唐夏秋自言自语,抿了一口酒,“你看,小思苏都这么大了,明年,她也要上大学了,你猜她对我说了什么?她要学中文,以后要做作家,很开心对不对?”唐夏秋转头对小思苏说,“过来,把你那天对我说的话讲给他听,让他也开心一下。”

小思苏深知母亲一年两次的更年期,不敢忤逆,乖巧地往前挪了挪,小声说道:“妈,我叫他什么?”唐夏秋面色暗淡,苦笑回答说:“你不是一直问我你爸爸是谁吗?他是你爸爸。”小思苏以往不敢问起有关自己父亲的事,小时候母亲唯一一次震怒着实让她对墓地和这个人心有余悸,而每一次问起父亲,母亲也总是苦笑摇头,“他是我爸?!”小思苏‘腾’地站起来,唐夏秋依旧平静地看着她,小思苏半是不可置信半是诧异的黝黑眼珠终究还是敌不过母亲平静的不起波澜的目光,微微张口,却没有说出什么,“先把那天对我说的话讲给你爸听一次,他听到会很开心的,回家我告诉你关于他的事情。”

小思苏只好重新蹲下,“爸。”边打量照片中的肖苏边说着几个月前曾与母亲说起过的梦想,“我想以后当一名作家,哪怕一辈子穷困也无所谓,只要有一本书能在我死后还有人愿意看,能记得我就行。我不想写几个月或者几年就无人问津的书,我想写能让人一辈子都愿意看的书,不分老幼,都能看的书。”小思苏的眼神坚定,语气同样少有的斩钉截铁。“你看,小思苏是不是和你一样?”唐夏秋宠溺地揉着小思苏的头发,“跟你那时与我说的时候,都这么坚定,很开心吧?你的衣钵有人继承了。”唐夏秋眼睛蒙上一层水汽,“那时你这般对我说,也是小思苏这么大,现在小思苏,也这么大了。”

“妈!”多年来,小思苏从未见过母亲在这种时候哭,突然有些不知所措。

“肖苏,我们走了,改天再来看你。”唐夏秋最后倒上一杯酒,拉着小思苏走向远处,角落肖苏的坟墓孤寂的可怜。

一路无话,二人回到家,唐夏秋坐到桌边,倒下一杯水,招呼小思苏说:“过来吧,今天就把事情都告诉你。”小思苏总算等来这句话,迅速跑过来,老实坐在妈妈面前,一副专心致志的表情。

“你这丫头。”唐夏秋拍了拍小思苏的肩膀,开始了漫长的叙述。

我跟你爸,是中学同学。上中学的时候,我也不过是刚从小学毕业的小姑娘,不懂那么多,只是对他很上心,因为在那个年纪,他是一个传奇。

这要从调座位成为我的同桌开始,后来他说,我是第一个跟他同桌的女孩子。他总是懒洋洋的,上课一直都在偷偷摸摸地睡觉,无论什么课,不是在睡觉就是在本子上,书上的空白写东西,起初我并不知道他在写什么,还以为是他在做笔记。结果一点都不会出乎意料,第一次月考,他的成绩很差,连语文都只是将将及格,成为了分数最低的那么一小撮人。我那时候也是小孩子,看他总是漫不经心的,还常常睡觉,就不怎么理会他了,还在桌子上划了一道‘三八线’,他也不在乎,下了课就跑出去跟男同学疯,上课了就回来写写画画或是睡觉。

那个时侯,我们班级的语文老师,不知道为什么很是宠他,就算他上课睡觉她也从来不管,有时候没人回答问题也常常叫他回答。我觉得特别神奇的就是哪怕他正在睡觉,老师叫他回答什么,他也能回答出来答案。那个时候,顺带的,老师也会常常提问我,当作提问他的赠品。

为了作文水平提高,语文老师要我每天都背一段好句好段,以便证明有在看书学习,他就是无论来晚了还是来早了都会背的,而我也常常被连累。那时候每天晚上都会骂他,骂他连累我写完作业还得背一段书。

那天早上,我没背书,前一天作业写的太晚了,早上都昏昏沉沉的。刚巧第一节课是语文课,早自习我就开始找书,找什么好句好段。他半眯着眼睛假寐,被我桌子上摞起来的书碰到胳膊,这才睁眼,很是不耐烦地低声问我:“一大早你就折腾?今儿没吃药?”

“别烦我,我没找摘抄。”我头也不抬继续找好句好段,他没回答,却递过来一个本子,挡住了我的书,“你干嘛?”

“你随便找一段背吧。”他松开手,本子掉在我的书上,我满腹怀疑打开,里面全是一段段大概几十字到百来字的段落,而让我惊讶的并不是这个,而是几乎写满了正反两面的本子,里面竟然没有哪个是我听他背过的。

“肖苏……”我用课本挡住脸回头问他,生怕讲台的语文老师看见,“背吧,借给你,背完了还给我。”他仍旧假寐,对我甚是敷衍。我也习惯他这种死人口气,找到一段特别朗朗上口的开始背。说来也奇怪,以往我背过用来应付老师的,大多早就忘记了,那次背下来的,现在还记得这么一句:常忆少年郎,擒鹰纵犬,万人独往,今日颓唐,忽见霸王不过江。

我看到的第一眼,就是那句霸王不过江。果不出所料,第一节课老师第一个提问他背摘抄,第二个就是我,我背他本子上的段落,心里忐忑,他却是老神在在。

等到下课,他正要出去,被我一把拉住,他的口气一点都不客气:“有事?”我那时候本就是软弱性子,被他一凶,就说不出话来,“你是想问我的摘抄哪里来的?是我没事时候乱写的,还有别的要问的没?”他的眼睛上下打量我,有点未卜先知的味道,问出来,我也只是摇头,松开手,他就走出教室出去玩。

自己写的吗?我并不相信他的话,在我眼里,他一个语文只不过刚及格的人是不可能会写什么诗词的东西的。上课铃打响,他才回来,然后我整节课,都没心思听课,都在跟他小声说话或是传纸条。据他所说,他是曾经把古今中外名著看得都快背下来的,唐诗宋词更是手到擒来,我之所以相信他的话,还是拿着他字迹拙劣的一段英语找到了英语老师,老师告诉我这是狄更斯《双城记》的一段话,老师的翻译与他告诉给我的意思大同小异,这时候我才知道,他随便写下来的,所谓的让我可以相信的‘证据’居然这么无懈可击。而那张纸条,现在还夹在书架上的《双城记》里面。

第二次月考,不出我所料,他成绩仍旧垫底,不过我感到惊讶的是,他的英语听力满分,其它题多半是他为了节约时间睡觉胡乱选的,因为每四道题的选项都是ABCD的循环模式,英语作文有太多词我见都没见过。他的语文试卷虽然分数不高,可是他并没有写作文,只答前面的题都能六十多分接近满分,哪怕他作文就只有三十分都能九十分以上,也就是说,他这两科只是在胡闹。不过我欣慰的是,其它科目他是真的一塌糊涂,他的其它科目的确是一个地道的差等生。

“你明明可以考高分的,为什么不好好考试?”从小到大,爸妈都无比在意我的成绩,尽管我努力,可成绩一直稳定在中游偏上,而我并不能理解他把考试当作儿戏的举动。

“兔子,我告诉你,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你认为的那样的。”他第一次对我说大段的话,“我不会其它科目,一点都不会,因为我对那些不感兴趣,而且都没有一点用处。我会成为一个作家,写出我死了之后都会有人推崇的书。对我来说,我一直在努力,而考试,学习这些对我没什么用处。我英语好,是因为我喜欢看外国的小说,我也不需要靠这些成绩让别人看得起我。”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在发光,是真的,不是我的错觉,他的眼睛都是希望,都是梦想。“兔子,你的梦想呢?”

“我?”我被他突然的问题问懵了,“我想上好大学,像是北大……”他毫不留情地打断我,“我不是问你上什么大学,我是问你的梦想,比如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工作,想去什么地方旅行,想达到什么目标这样的。”他眼睛不大,可却炯炯有神。

“我不知道。”我不敢看他的眼睛,我被他追问的哑口无言,从小都是爸妈说要我做什么我就去做什么,他们说要我做这个,因为对我好,所以我就做了,后来长大才知道这叫逆来顺受。

“兔。”他的眼神变得哀伤,“你不会觉得累吗?为别人活着。”我不懂他突然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只是摇头,“你会看见的,会看到我的书摆在书架上,会看到我在电视上,在电脑上,你会看到的。”他的口气不如刚刚坚决,反而平和,好像在说今天放学要回家这么一件普通的事情,理所当然又普通平静的感觉。

当我爸妈知道他的成绩,找到了老师把我调去别的位置,他被安排在一个人的座位,只有他自己。他偶尔会在下课坐在我旁边对我说他的事情,比如参加什么比赛啦,小说在哪个杂志发表了等等,我喜欢听他对我说这些,我当初以为我喜欢上他了,现在才想明白,爱他是后来的事情了,那时候喜欢听他说这些只是因为他的梦想。

那天,他没有来,正如他昨天对我说的,要去北京参加比赛。我第一次中午跟着同学偷偷跑去网吧,上网去寻找他的名字,可是没有在比赛名单中找到‘肖苏’这两个字。心灰意冷,不是因为他骗我,而是因为他付出可没有回报,又在坚持。

整整一个星期,他都没有回来,我都快忘记比赛这件事的时候,他回来了。

他来不及对我说什么就抱着书包去到班主任的办公室,等他回来,他给我看比赛的时候,他与其它选手的合影,还有几个出名作家作为评委,他与评委的合影,还有获胜的证书,以及合同的复印件。“看到了吗?兔,我成功了。”他的眼神欢乐,我也真心地替他高兴,而我也是那时候开始会在网上搜索一个名字——黎傲。他的笔名,在网吧上电脑看到过的,他的名字。

那年,我们初三。

高中我以将将达标的成绩上了市重点,而他上了另一所高中。他的成绩一如既往的任性,还是初中那样,不答的仍旧不答。有时他会上网跟我聊天,我或多或少的知道他的事情,另一个有幸跟他同班的初中同学总会以崇拜的口气跟我说起他的故事,而这些被人崇拜的事情,他是从不跟我讲的,也许在他看来,这些都是跟他的梦想无关紧要的东西。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喜欢上他了。

每天晚上,他都会陪我聊天。至今我已经记不清为什么他叫我兔子,他总是会安慰我,告诉我他的事情。多数时候都是听他在说今天发生什么或者他又想起什么样的故事,而我静听,偶尔也会跟他抱怨,他用拙劣的手段安慰。

然后有一天,他告诉我,他下午不上课了。他已经走的越来越远,而我也逐渐认清现实。我最多无非是上一所普通的大学,毕业了找一份饿不死又不会大富大贵的工作,而他早就一骑绝尘,响亮的打上初中班主任和同学家长一记耳光。

有时候他出去开会,去参加公司的活动,会带给我一些当地的小玩具,或者说是工艺品,而他的书,也在我高二即将步入高三的时候出版了。他在图片上的模样看不出懒散,只是我有些陌生。我不懂什么高端的品牌,只是觉得穿着休闲西装的他,被多个青年作家包围着的他,已经不是坐在我旁边座位上睡觉的人了。

他还是回来了,而我正为了高考费尽脑筋,他身后跟着一个女孩子,看年纪怎么都要二十多岁,穿着职业装高跟鞋,他来到我的学校,不知道跟校方怎么进行的沟通,他在大教室给我们班和另一个重点班上了一堂课。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天。

我们在教室窃窃私语等着他来讲课,多数同学眼冒金星,对于他们来说,一个小说作家来上课是一件极其新鲜的事情,更何况还顶着作协的帽子,大多数,包括我在内都是有看过他的小说的,甚至有很多早就买好书,等着他签名。

“同学们好,我是黎傲。”他进来登上讲台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同学一起欢呼。两节课的时间,一个多小时,他没有讲什么写作技巧,都是在说他的经历,多数我是早就听他说过的,而他一直都在说的是,坚持。

“我跟你们年纪差不多,我也没有什么名师教给我什么有用的技巧,我能为了我的梦想做的,就是努力和坚持。背书,背整本书,模仿,练习,现在光是我自己练习的,家里都堆了差不多八九百万字的稿子,勤能补拙,我一直都坚信这句话。”他已经作为前辈和先行者说出这样的话,而他的助理也是目光崇拜。那时我相信,他就是传奇。

他出的第一本书是散文集,有一两篇我手中还留有他给我的手写稿。课程末了,他坐在讲台前签名,那个身穿职业装的女孩是他的助理,一本本递上书,而到了我,助理递给我一本书,那是他早就签好名字的,送给我的。

回到教室打开,黎傲两个字龙飞凤舞,他曾说过,这是他找设计师设计的签名,名字下面还有一句话: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大气磅礴。

我与他也越来越远。

他对我说,他恋爱了。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跟他站在一起珠联璧合,不像我娃娃脸不够成熟还有很多青春痘,她瓜子脸,看着有种说不出的风情。肖苏告诉我,她是他的学姐,刚刚高考完,考的音乐学院,是学音乐教育的。他每天都会说他们两个的故事,听得心酸。他在我眼里,无比骄傲不肯低头,她也是一样的骄傲,唯一的差别就是她也许,可能并不是那么喜欢肖苏,我这么觉得是因为肖苏追她,而她许久才答应。

他告诉我,他并没有告诉她关于他的工作,他的成功,我并不明白,他也从未解释给我听。不过三个月,在她大学刚刚军训结束,他们分开了,出乎我意料,他并没有跟我诉苦,只是拉着我陪他吃饭,他什么都不吃,只是喝酒,拉着他找到一家青年旅社,他抱着马桶吐得昏天黑地,“她不喜欢我了。”他吐完躺在床上对我说。这个人是他吗?没有懒散,没有目中无人,没有成熟稳重,这还是他吗?

“肖苏,你喜欢她吗?”我坐在床边问他,他的眼神涣散,“我爱她啊,我爱她。”他的语气不同以往,好像有种嘲弄的意味,“可是她不喜欢我了。”

“我喜欢你,我还喜欢你。”鬼使神差,我对他说出这样的话,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主动选择的事情。他没有回答,睡了过去。我看着他发呆,离开前还是轻轻亲了一下他的额头。‘不会被发现的’我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

第二天一大早,就接到他的电话,他满怀歉意,我也并不在意,我愿意的。他并不记得我说了什么,更不记得他说了什么,当然了,后面我偷吻他额头他也不记得。我既松了一口气,也有点怅然。

他再次离开了,他去到青岛的分公司,“你要是来青岛上学,就别住宿舍了,我这租的房子大得很,我们一起租,一个月五百块,我还开车送你上课。”他这样对我说,而我在几个月之后的高考中,超常发挥,也去到了青岛,他的城市。

如他所说,我们同居了。他把主卧租给我,五百块的房租,没有水电费,还开车送我上课,后来我才知道,他觉得那次喝醉我送他去旅社,欠了我人情,想要弥补,当然了,这都是结婚之后他才告诉我的。

他的工作很是清闲,与其说是上班,还不如说是在休假,每天只要早上去签到就结束了一整天的工作,而他大肆挥霍他赚来的钱。

而他也让我觉得陌生,很多时候,我并没办法找到他以往的痕迹。他是一个很特殊的人,我现在愈加确定,他是这样的人。对于很多乱七八糟,天文地理的东西说得头头是道,反而生活中,他幼稚的像个孩子,尽管他的眼神一如以往的目中无人的空洞,但我能看到他的好奇,还有极少流露出来的,深刻的哀伤。

每天雷打不动的写小说,他学着煮茶煮咖啡,买了对我来说价格昂贵的茶具和咖啡壶,报名学钢琴,学调酒,学京剧,每天的行程排的满满的,回了家还拿着菜谱琢磨烧菜,偶尔也会拿我当试验品尝尝他的手艺,这样的日子直到我大三。他辞去了工作,这时他也多半学的将就,不说专业,但好歹有模有样,不是弹琴给我听就是吹横笛黑管,家常菜做的味道中正,法国菜韩国菜做的也有几分味道,至少强过外面的餐馆。这就是她曾要他变成的模样。

“你住在这里吧,我要去旅行了。房租我都交过了,你把水电费交了就行。”他收拾行李被我逮个正着,这才对我说起他的计划。

“你怎么又要去旅行了?”我不愿意这个房子只有我一个人住,我喜欢跟他在一起生活,尽管他跟我没有恋爱,可我还是满足于这样的生活。

“兔,我是一个作家,从来也没人教我什么,我写的故事不是因为有什么技巧,是因为真实。想写出好故事,就要出去看看,看看别人的生活,这是我的梦想,我一定要去。”他说的话一如既往的坚决,我从他的眼中看到了名叫梦想的东西,那是希望。

他是很特别的,想到就做,当天夜里就坐上火车,我没有送他,我知道我留不住的,留不住他。对他来说,梦想是他一直在追求的东西,而爱情,我想,在他失恋之后就被他忘记了。

整整一年,我失去他的消息,他的手机始终是关机状态,他也不曾打电话,发短信甚至上网对我说起他的故事。而我在结束了学业之后,回到故乡,在爸妈帮忙下找到一份工作,不会大富大贵,但也会衣食无忧的工作。我有时会觉得忘记他了,只有在别人被红娘附体想要给我介绍男朋友的时候,我才会想起他这么一个人。

他回来的那天,没有告诉我,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已经是回来的第二天,他约我在一家快捷酒店见面,我如约前往,看到他的时候,我怕了。

不是因为其它什么肮脏的原因,是因为他变了。在我眼里,他是那么骄傲的人,桀骜不驯是形容他最贴切的词语,我印象里,那个为了梦想奔跑的人,怎么可能是现在这样?他躺在床上,身材瘦弱,下颌散乱的胡须,对男人来说极长的头发也乱糟糟顶在头上。一个失败者?没错,就是一个十足的落魄流浪汉。

“肖苏,你怎么了?”我冲到床边,他的身体周围弥漫着浓烈的酒气,“我累了。”他睁开眼看我,转而闭上,“我累了。”

“你还好吧?”我真的怕了,一个那么成功的人,被我崇拜着的人,怎么会这么颓废?

“你知道我这一年都见过了什么吗?”他低声呢喃,“这个世界,让我觉得累了。”

他并没有说出原因,可是我知道,他一定有着极其可怕的经历。我嘴巴笨,根本无力安慰他,只能看着他,直到他睡熟,才离开他。

次日,他打电话与我道歉,告诉我他会在这里待上半年,为了他的新书。又是半年,我联系不上他,他就这样,任性骄傲,我也是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对我招之即来挥之则去?我赌气,发誓不再搭理他。

半年时间很快过去,他发给了我一份TXT格式的文件,打开是他的新书——《自白书》。

“看看吧,我想写完这本书,就能解脱了。就可以继续过我的生活不被过去拖累了。”他的头像再次暗淡下去,我也习惯了他的不负责任。

整本书,被他刻意分裂成许多个故事,但是读到最后,我才发现他书名的来历,自白书,就是他的自传,他的自白,他把他的经历完全拆分,然后交给不同的人去演绎,最后,故事的主角,跟他同名的主角死于精神病院。结局并不悲伤,相反,对于第一个读者的我来说,我并没有感到丝毫的悲伤,相比之前那么多的故事,那么多让我觉得心塞的故事,读完就像是一种解脱。一本书,包含了太多的阴暗,有社会底层的传销者,妓女,也有被生活逼迫的农民,有大学生,有医生,有富二代……太多的角色,分成不同的阶层演绎他的故事,虽然都是悲凉结局,可是我看到最后,看到肖苏被当做小白鼠在精神病院生活最后死去的时候,我感觉到了解脱。

一本书,埋葬了他的一生。

这也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本书,作为他最忠实的观众,我从书里根本看不到他以往的风格,接地气的平淡叙述,我只能想到这个,也许,这才是他真正想写的故事吧。

他的《自白书》并没有被人赏识,也可能,只有像我这样了解他的人,才能明白这本书是什么意思。出乎我的意料,但却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平静的告诉我,然后向我求婚。我答应了。

他开始为了我赚钱,不过他没有写书,只是找了一份很普通的工作,拿着对他来说低廉的薪水,但是我从他的眼中,看到他并不快乐,这本书没有拯救他。谁可能完全忘记过去?如果有,那么那个人一定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人。

我怀着你的时候,他跟我离婚,原因就是他曾经恋爱的那个女孩,我不怪他,一点都不。对他来说,把他往梦想这条路推上一把的,是她,让他改变的,也是她。而我,只是一个只知道等待的傻子。我埋怨他吗?不,我一点都不,所以我们离婚了,我没有告诉他我怀孕的消息,仍旧愿意听他谈天说地,不是我没心没肺,也不是他不负责任,对他来说,我和她一样,她是他前进路上的灯火,我是他身后家门口的烛,都是一样的,我陪伴着他,他也同样陪伴着我,他从不曾对我说起他的痛苦,但是我知道,我虽然笨,可我不傻。

他再次踏上火车追求自己的梦想,或者说,为了做什么给自己看,他再次离开了我,除了每个月雷打不动准确无误的日期时间给我从银行转过来钱,我收不到他的任何消息,直到后来,他被抓起来,原因是吸毒。

以我对他的了解,他不可能是被骗或是其它原因,他那么自私自负,只能是他自己想要吸毒。为了刺激?为了灵感?那根本不重要,他始终这样游走在社会边缘,然后被人放弃。

我看到电视上,报纸上,杂志上,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关于他的负面消息,甚至有很多他以前为了写书做的事情,都被翻找出来,当作可以占据道德制高点肆无忌惮攻击他的炮火。我没办法帮他辩解,这是他的选择,我只是一个陪伴他的人,我能怎么办呢?

记者找到我们家,希望得到我这个前妻的爆料,我没说他什么话,或者可以这样说,我没有说他一句坏话。但是已经没用了,他被抓走,然后因为抑郁精神分裂进去精神病院。

探望他的时候,他的脸沧桑很多,他也老了,不再是当初坐在我旁边的少年了。我很欣慰,他失忆了,就连几天前的事情,他也是很快忘掉,这对他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情,因为只有我零星知晓一些他曾经受过的苦,对他来说,让他夜不能寐的苦难。我曾想过带他回家,可是大夫总是不允许,后来他死于心脏病,我才知道大夫为什么不愿意让他出院的原因。可笑的是,当初他写的自白书,极其巧合的变作他的未来。

他被关在一个小房间里面,他会说话,但是不会其它东西。吃饭刷牙都要人帮忙,就像一个小孩子,他的眼神灵动,对什么都充满好奇和困惑,我喜欢他,可能,他小时候的生活,就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了吧。

我很少看他,因为那个时候,你要上学,我也要工作,我想,你爸爸的家人们,应该对我也有很深的怨念吧。

“妈,可是你为什么……”小思苏欲言又止。唐夏秋微笑着,伸手揽过小思苏在怀里,“肖苏,你爸爸,他是一个很特殊的人,对他来说,他永远学不会低头认错,更学不会解释,他只能一条路走到黑,而他的路,并不只是他的选择,也有我的选择。妈妈的一部分生命,就活在他的身上。”唐夏秋把下巴放在小思苏的肩上,“而你爸爸的生命,也会在你的身上活下去。你看,你们的梦想,都是一模一样的。这么多年,我在等,以后这辈子,我也会等,等着看你像你爸爸一样耀眼。我跟你们不同的,我没有那么多宏伟的梦想,以前就想考个好大学,然后能嫁一个爱我的,我也爱他的男人,生一两个孩子,看他们结婚生子。挺庸俗,挺幼稚的想法,可是我呢,也会有那么几个时候,想要叛逆,想要不顾别人的看法自己做自己的事情。可是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想要不顾及别人的看法,自我地活着需要极大的勇气,更要有一颗无坚不摧的心。在我看来,虽然他可能并不是一个好父亲,但是他是我的英雄。而你,我希望你能像你爸爸那样,不会后悔,可能会成为别人眼中的悲情故事,但是你不后悔。”小思苏并不是很懂,翻着眼珠子转来转去,“妈,你是说问心无愧吗?”

“对。”唐夏秋重重点头,“问心无愧,不是对别人,是对你自己。你爸爸当初,有我在,我陪着他,他愿意出去闯荡,我就在家里等他,他愿意回来平凡度日,我也愿意跟他厮磨,而你,我也会等,也会看,不管别人怎么看你,妈妈永远都会支持你。”

“妈,我们把书柜锁死吧,我不想爸爸的书被弄脏了。”小思苏往唐夏秋的怀里挤了挤,“妈,你这算不算陪我爸走了一辈子?”

“当然算,谁说陪伴一定要在身边呢?”唐夏秋拉起小思苏,笑着说,“起来吧,去收拾行李,明天还得赶火车去西藏呢,你的行李还没收拾好。你可能不知道,西藏可是你爸爸这辈子最喜欢的地方。”

“嗯,妈,我觉得爸能有你,是他这辈子最幸福的事儿。”小思苏做了个鬼脸,跑回房间。

“也许吧。”唐夏秋的脸在空荡的房间里显得落寞,“肖苏,我喜欢你,我想你已经知道了吧?”唐夏秋边想边闭上眼睛,“对不起,宝贝,我骗了你,他不是你的亲生父亲。”唐夏秋的眼前,又回到了那天,昏暗的灯光,吵闹的音乐声,还有模样俊朗的陌生男人,第一次也是这辈子唯一的一次放纵,把小思苏带到这个世界上,而肖苏当时的表情,是那么可怕,不是狰狞,而是平静的可怕,“也许,也许,是我害你走到这一步的,对不起,我是真的想陪你到最后。”眼泪从她的脸上滴落下来,而不远处的镜子上,镜子中的脸却荡漾起安谧的温柔。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