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半个月前,收款方是一家小众的护手霜品牌,店铺的名字,叫「栀子花开」。备注是:林晓代买。
五百二十八。
这个数字,像一把锤子,狠狠砸在我的心上。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七年前,我和李哲第一次约会。
那天是我的生日,他用自己省吃俭用攒了一个月的生活费,给我买了一大束栀子花。
那束花,正好是五百二十八元。
他说[念念,五百二十八,我爱你。]
原来,他把这句我爱你,送给了别人。
我开始跟踪他。
这是一件很疯狂,也很卑微的事情。
可我控制不住自己。
我想知道,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想知道,他对她的好,到底有多少。
周三晚上,他给我发微信,说[念念,今晚要和客户应酬,可能会晚点回去,不用等我。]
我回复[好,注意身体,少喝点酒。]
然后,我拿起车钥匙,开车跟在了他的车后面。
他没有去什么高档的酒店,也没有去什么会所。
他开车拐进了市中心的一条老街,停在了一家西餐厅门口。
那家西餐厅,名叫「七年」。
是我和他结婚一周年时,他带我去的地方。
他说,这家店的名字,很适合我们。我们要一起,走过一个又一个七年。
我看着他的车,停在「七年」的门口,心里像被刀割一样疼。
他推开车门,走了下去。
没过多久,林晓就从西餐厅里走了出来。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外面搭着一件米色的针织开衫,头发披在肩上,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
她手里拿着一个纸袋,递给李哲。
我看见,纸袋上的 logo,正是那家「栀子花开」的护手霜品牌。
李哲接过纸袋,伸手揉了揉林晓的头发,动作自然又亲昵。
林晓抬头看向他,笑得眉眼弯弯,眼睛里的光芒,亮得刺眼。
然后,他们一起,走进了「七年」。
我坐在车里,看着玻璃墙后的两个人。
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点了两份牛排,一瓶红酒。
李哲给林晓切着牛排,动作温柔。
林晓时不时地抬头看向他,说着什么,逗得他哈哈大笑。
那笑容,是我很久没有见过的。
是那种,发自内心的,轻松的,愉悦的笑容。
而我,只能坐在车里,看着他们,像个局外人。
车里的空调开得很低,可我却觉得浑身发热。
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掉,砸在方向盘上,晕开一小片湿痕。
我在车里,坐了整整两个小时。
直到晚上十一点,他们才从西餐厅里走出来。
李哲送林晓到她的车边,替她拉开车门。
林晓坐进车里,对他挥了挥手,然后开车离开了。
李哲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车消失在夜色里,才转身,上了自己的车。
他的车,往家的方向开去。
我没有再跟上去。
我把车停在路边,趴在方向盘上,失声痛哭。
那一刻,我终于确定,李哲,真的出轨了。
那件藏在衣柜深处的白衬衫,那笔五百二十八元的护手霜支出,那声亲昵的「晓晓」,这家名为「七年」的西餐厅……
所有的碎片,都拼凑出了一个完整的真相。